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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百货: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25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12月24日下午,公司接到股东物美津投(天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美津投”)的通知,物美津投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物美津投为公司控股股东物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美科技”)全资子公司(一致行动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24日,物美津投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合计增持公司4,512,600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本次增持前,物美津投持有公司股份4,410,300股,本次增持后,物美津投持有本公司股份8,922,9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3.955%。截止2020年12月24日,物美科技及物美津投、北京绿色安全农产品物流信息中心有限公司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95,039,194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42.12%,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二、物美津投增持目的及所涉及后续事项

1、基于对本公司核心业务长远目标的信心;

2、未来12个月内,物美津投无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份增持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且不会导致公司

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四、物美津投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后续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12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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