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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
公告日期:2003-08-26
    重要提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2003年半年度报告。应出席董
事11名,实到10名。林娣董事因故缺席。
    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许宗林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财务总监范卫东先生及会计
机构负责人张西军先生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目     录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股本变动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五、重要事项
    六、财务报告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1、公司法定中文名称: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XIAN  DIAMOND  CO.,LTD.
    2、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达尔曼
    股票代码:600788
    3、公司注册地址:西安市建工路
    公司办公地址:西安市建工路19号
    邮政编码:710043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www.cndiamond.com.
    电子信箱:cdiamond@pub.xaonline.com
    4、公司法定代表人:许宗林
    5、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全胜
    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杨宏伟
    联系地址:西安市建工路19号
    电话:(029)2238824
    传真:(029)2244503
    电子信箱:cdiamond@pub.xaonline.com
    6、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登载公司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国际互联网网址:
     http://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证券部
    7、其它有关资料:
    公司首次注册时间:1993年10月20日
    注册地址:西安市建工路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29423953
    公司税务登记号码:西国税新字610102294239534号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西安希格玛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火炬大厦六层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03年6月30日         2002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1,343,897,934.41       1,428,857,365.37
流动负债                            900,256,338.63       1,012,696,655.52
总资产                            2,279,168,717.94       2,375,088,791.22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          1,367,017,468.57       1,350,928,447.18
益)
每股净资产                                    4.77                   4.71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4.76                   4.65
项目                                  2003年1-6月           2002年1-6月
净利润                               16,089,021.39          25,790,264.7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18,044,266.26          24,115,030.55
利润
每股收益(元/股)
…全面摊薄                                    0.056                  0.09
…加权平均                                    0.056                  0.09
净资产收益率(%)
…全面摊薄                                    1.18                   1.88
…加权平均                                    1.18                   1.9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44,949,741.79          97,185,111.92
额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涉及金额:
项目                                                     涉及金额(元)
营业外收支净额                                            --1,955,244.87
    二、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均未发生变化。
    (二)报告期末公司股东总数为65,146户。
    (三)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本期增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比例
                                                                       减
西安翠宝首饰集团公司          8220万股           28.68%                -
西安市新城农工商总公司        1980万股            6.91%                -
西安市新城区生产资金管理
                              1690万股            5.90%                -
所
新疆祥和投资有限公司          1650万股            5.76%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1650万股            5.76%                -
西安铁路局宏达科工贸实业
                            1175.3万股            4.10%                -
公司
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924万股            3.22%                -
陕西电力投资公司             237.6万股            0.83%                -
西安市工商银行开发区支行
                               165万股            0.58%                -
劳司
西安石油机械厂                 132万股            0.46%                -
                                        股份类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别
西安翠宝首饰集团公司                    未流通                 社会法人股
西安市新城农工商总公司                  未流通                 社会法人股
西安市新城区生产资金管理
                                        未流通                 社会法人股
所
新疆祥和投资有限公司                    未流通                 社会法人股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未流通                 社会法人股
西安铁路局宏达科工贸实业
                                        未流通                 社会法人股
公司
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未流通                 社会法人股
陕西电力投资公司                        未流通                 社会法人股
西安市工商银行开发区支行
                                        未流通                 社会法人股
劳司
西安石油机械厂                          未流通                 社会法人股
    说明:(1)西安翠宝首饰集团公司持有的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法人股1350万股的股权质押担保已于报告期内到期。截止本期报告公
告时,该公司重新办理上述质押。相关公告详见2003年7月5日的《中国证券报》和
《上海证券报》。
    西安翠宝首饰集团公司以其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2870万股的股权作为质押担保向
银行贷款。相关公告刊登在2002年9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截
至报告期末,仍在质押期限内。
    西安翠宝首饰集团公司以其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2000万股作为质押担保,质权人
为华夏银行深圳分行罗湖支行。质押期限自2003年3月28日至2004年3月28日止。相关
公告刊登在2003年4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西安翠宝首饰集团公司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2000万股的质押担保到期后,于报告
期内重新质押,质押期限自2003年4月1日至2004年4月1日。相关公告刊登在2003年4月
5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截至本期报告公告时,该公司累计提供出质8220万股。上述事宜均已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有关手续。
    (2)西安市新城农工商总公司以其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1855万股进行了质押,期
限一年。相关公告刊登在2002年11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截
至报告期末,仍在质押期限内。
    (3)西安市新城区生产资金管理所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1690万股进行了质
押,期限一年。相关公告刊登在2002年10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上。截至报告期末,仍在质押期限内。
    (4)西安铁路局宏达科工贸实业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1175万股的股权进
行了质押,期限一年。相关公告刊登在2002年9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
报》上。截至报告期末,仍在质押期限内。
    (5)公司股东海南秦信实业投资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的股权转让手续已
于2003年2月27日办理完毕,海南秦信实业投资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相关公告刊
登在2003年3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6)公司股东南方证券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法人股924万股于2003年6月18日被浙
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冻结期限1年。
    (7)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情况。
    (8)公司控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票没有变动。
    (二)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变动。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成果以及财务状况简要分析
    报告期公司主要经营成果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03年1-6月                 2002年1-6月
主营业务收入                  129,029,143.49               157,041,674.70
主营业务利润                   41,763,096.82                54,331,853.03
净利润                         16,089,021.39                25,790,264.7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2,952,161.35                -5,277,910.72
项目                           2003年6月30日               2002年12月31日
总资产                      2,279,168,717.94             2,375,088,791.22
股东权益
                            1,367,017,468.57             1,350,928,447.18
项目                                                           增减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17.84%
主营业务利润                                                    -23.13%
净利润                                                          -37.6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24.34%
项目                                                           增减比例
总资产                                                           -4.04%
股东权益
                                                                  1.19%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1、主营业务范围及经营状况
    公司主营珠宝、玉器、工艺美术品、化工产品等,同时涉及旅游度假服务、现代
高科技农业等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的西安达尔曼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成立,这标志着该
项目的建设跨入了新的发展阶段,由建设投入期过渡到产出收益期,该项目报告期内
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42.96万元。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902.91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7.84%;实
现净利润1,608.90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37.62%。其原因主要是所属子公司西安达尔
曼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本报告期业务收入减少所致。
    2、占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行业
    单位:(人民币)元
行业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务成本                 毛利率
首饰加工    101,666,950.08           69,149,486.89                 31.98%
工业         17,026,051.61           15,003,864.20                 11.88%
农业
              8,429,648.70            1,749,431.38                 79.25%
    3、经营中的问题与困难
    国内珠宝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行业盈利水平总体呈现下降趋势,对公司利润产生
影响。因市场变化和非典疫情影响,公司工业产品销售和旅游度假服务也承受了相当
压力,盈利水平较上期有大幅下滑。
    4、报告期内,无其他对报告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活动。
    (三)投资情况
    1、公司存在以前期间募集资金使用延续到本期的事项。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进度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都江堰钻石加工                  18,800                            8474.41
中心项目
林木种苗繁育基地                 4,890                            1122.81
轻型基质及缓施                   3,750                            1345.84
肥料生产线
投资项目                         投入资金比例                实际投资项目
都江堰钻石加工                      45.08%                         无变更
中心项目
林木种苗繁育基础                    22.96%                         无变更
轻型基质及缓施                      35.89%                         无变更
肥料生产线
    说明:(1)、未达到计划进度和收益的原因
    a、都江堰钻石加工中心项目,现正进行工程装修。因工艺设计进行调整,进口设
备相对延期,使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
    b、林木种苗繁育基地项目位于西安市蓝田县,部分设备尚未到位。
    c、轻型基质及缓施肥料生产线项目,原拟建地与林木种苗繁育基地项目相同,但
在对草碳原料储量、开采年限等广泛考察的基础上,综合运输、生产等因素,拟改变
项目实施地和实施方式。公司已经签订了该项目所需的部分设备采购协议,并已完成
了地质勘探以及开发利用方案等评估工作,正在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草碳资源
采矿证。
    (2)对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公司按规定在资金专户存储。
    2、报告期内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和收益情况
    西安富仕达传感器项目本期增加124.78万元,累计投入9,847.05万元,已部分投
产。
    西安达尔曼罗莎新型建材项目期初投入1,559.13万元,本期增加236.32万元,已
累计投入1,795.45万元,现已完工。
    达尔曼大厦信息综合应用系统已累计投入1,289.22万元,目前正在施工中。
    西安达尔曼珠宝市场(珠宝一条街)项目因市政施工还没有完工,故项目无法开
工。
    五、重要事项
    (一)目前公司已全部完成中国证监会西安证管办《限期整改通知书》(西证监
办发[2002]206号)中所要求的整改事项,并将根据整改通知书的精神,继续深入自查
自纠,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
    (二)报告期内,公司无以前期间拟定、在本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公积
金转增股本或发行新股方案的执行情况。
    (三)公司中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的资产收购、出售及资产重组事项。
    (六)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重大托管、承包、
租赁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公司资产的事项。
    2、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重大担保事项。
    3、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重大委托理财。
    (八)报告期内,公司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含5%)的股东没有或以前期间发
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可能产生重要影响的承诺事项。
    (九)公司本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十)报告期内,公司、公司董事会及董事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稽查、行政处
罚、通报批评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十一)信息索引:
    (1)、公司董事会发布关于股东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刊登在2003年3月20日
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同时登载于http://www.sse.com.cn上。
    (2)、公司发布第一大股东西安翠宝首饰集团公司股权质押公告。公告刊登在2
003年4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同时登载于http://www.sse.co
m.cn上。
    (3)、2003年4月3日,公司董事会召开四届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总
经理工作报告》、《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0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
02年度财务决算》和《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及提请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的
议案。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03年4月5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同时登载于http://www.sse.com.cn上。
    (4)、2003年4月3日,公司监事会召开四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和《200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03年4月5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同时登载于http://www.sse.com.cn上。
    (5)、公司发布第一大股东西安翠宝首饰集团公司股权质押公告。公告刊登在2
003年4月5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同时登载于http://www.sse.co
m.cn上。
    (6)、2003年4月23日,公司董事会召开四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03年第
一季度报告》、《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提案》,审核通过了西安市新城区生产资金管
理所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提案》的临时提案。决议公告刊登
在2003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同时登载于http://www.ss
e.com.cn上。
    (7)、2003年5月28日,公司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3年5月
29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同时登载于http://www.sse.com.cn上。
    (8)、公司发布第一大股东西安翠宝首饰集团公司股权质押公告。公告刊登在2
003年7月5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同时登载于http://www.sse.co
m.cn上。
    六、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一)、会计报表(见附表)
    (二)、会计报表附注
    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一、公司简介
    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一九九三年七月二十
五日经西安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市体改字(1993)95号文批准,一九九三年十月二十
日成立的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在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注册号29423953。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十二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
[1996]385、386号文批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00万股,并于一九九
六年十二月三十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公司所处行业为制造业,住所在西安市建工路,法定代表人为许宗林。公司注册
资本为人民币286,639,440.00元,经营范围是珠宝、玉器、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饰
品)、包装礼品盒、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加工、销售;非专项审批的天然食品色素、
活性蛋白和多钛、葡萄糖酸内脂加工制造;现代陶瓷材料制品的研制、开发、加工;
花卉种植,非专项审批的农副产品种植,畜牧水产养殖;分支机构旅游渡假服务;金
属材料、建筑材料和化工原料、化工产品(除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及专项审
批)、矿产品销售;纯净水的生产销售(由分支机构经营);黄金饰品的零售;分支
机构经营住宿、餐饮、娱乐;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及本企业所需设备、零
配件、原材料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技术除外)等。
    二、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1、会计制度
    本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2、会计年度
    公历年度,即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3、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
    4、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以权责发生制原则为记账基础,资产的计价遵循历史成本原则。
    5、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公司发生的非记账本位币经济业务采用当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折合
为本位币入账,月末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进行调整,其差额与购建固定资
产有关的予以资本化,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开办费,属于生产期间的计入当期费用。
    6、外币会计报表的折算方法
    所有资产、负债项目均按合并会计报表决算日的基准汇价折算为人民币,所有者
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均按发生时的基准汇价折算为人民币,“未分配利
润”项目以折算后的利润分配表中该项目的数额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
目和所有者权益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未分配利润”项目后单独
列示。
    7、现金等价物的确认标准
    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
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小的投资确认为现金等价物。
    8、坏账核算方法
    (1)公司确认坏账的标准
    A、因债务人死亡,以其遗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
    B、因债务单位已撤消、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而形成坏账;
    C、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而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2)公司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
    (3)公司按照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情况,对应收款项(含应收账
款和其他应收款)按年末余额的5.2%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对有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
的应收款项,根据公司的管理规定,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予以核销,并冲销提取
的坏账准备。
    9、短期投资核算方法
    (1)短期投资在取得时按照投资成本计量。短期投资取得时的投资成本按以下方
法确定:
    A、以现金购入的短期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
用,扣除实际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
的债券利息作为投资成本。
    B、投资者投入的短期投资,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C、公司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短期投资,或以应收债权
换入的短期投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接受的短期投
资中含有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短
期投资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方法确定受让的短期投资成本:收到补价的,按应
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支付补价
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D、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短期投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
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方法确定受让的短期投资成本:收到补
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
额,作为短期投资成本;支付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和补价,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2)短期投资收益确认方法: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所获得的现金股利或股息,除取
得时已计入应收项目外,以实际收到时作投资成本的收回。待处置短期投资时,按收
到的处置收入与短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3)短期投资的计价方法:短期投资期末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
    (4)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按单个短期投资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市价的差
额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10、存货核算方法
    (1)公司存货包括原材料、包装物、自制半成品、在产品、产成品、库存商品、
委托代销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委托加工商品和低值易耗品等;存货的取得按实
际成本计价;存货发出除比较贵重的存货采用个别成本计价法核算外,其他存货采用
加权平均法核算,产成品中比较贵重的珠宝首饰采用个别成本计价法核算。低值易耗
品采用五五或一次摊销法。
    (2)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3)期末存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A、原材料:金、银材料、钻石毛胚市价明确,以12月31日市价为准,按成本与市
价孰低法存计提;宝石材料不计提;其他材料按年末帐面值的10%计提;
    B、在产品:按年末帐面值的10%计提;
    C、自制半成品:按年末帐面值的10%计提;
    D、库存商品:金、银首饰商品按年末帐面结存数量的10%估计回炉重加工率,回
炉商品中,金、银类饰品按每克3元计提,金基类镶嵌饰品按每件15元计提,银基类镶
嵌饰品按每件1.5元计提;其他商品按年末帐面值的10%计提;
    E、物料用品:按年末帐面值的10%计提;
    F、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委托加工商品和低值易耗品不计提。
    领用、出售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时已计提的跌价准备不做调整,待中期期末或
年度终了时再予以调整。
    11、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
    (1)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入账。初始投资成本按以下方法确
定:
     A、以现金购入的长期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支付的税金、手续费
等相关费用)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
利,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后的差额,作为初始投资成
本。
     B、公司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或以应
收债权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
始投资成本。
     C、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
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公司持有被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资本20%(含20%)以上,或虽投资不足20%但具
有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公司持有被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资本20%以下,或虽投资
占20%(含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采用成本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单位,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确认投资收
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单位,期中或年末,按分享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应分担
的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确认投资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取得投资时的投资成本与享有被投资单位所
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或因追加投资等原因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由成本法改为权益
法时,投资成本与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计入“股权投资差额”。股
权投资差额按合同规定的投资期限平均摊销,合同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初始投资成
本超过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按不超过10年的期限摊销;初
始投资成本低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按不低于10年的期限
摊销。
    (4)处置股权投资时,将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作为当期投资损
益。
    (5)长期投资期末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按个别投资项目成本高于其
可收回的金额的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对有市价的长期投资,在市价持续2年
低于账面价值时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对无市价的长期投资的长期投资,在被投资
单位连续多年亏损,财务状况恶化,现金流量严重不足时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12、长期债权投资的核算方法
    (1)长期债权投资在取得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入账。初始
投资成本按以下方法确定:
     A、以现金购入的长期债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支付的税金、手
续费等相关费用)减去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权利息,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B、公司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长期债权投资,或以应
收债权换入长期债权投资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
始投资成本。
     C、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长期债权投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
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的
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长期债权投资按照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按期计算利息收入,长期债权投资的
初始成本减去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未到期债券利息和计入初始成本的
相关税费,与债券面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券溢价或折价;债券的溢价或折价在债券存
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采用直线法摊销。
    (3)处置长期债权投资时,按实际取得的价款与长期债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
作为当期投资损益。
    13、固定资产核算方法
    (1)固定资产的标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
具等生产经营性设备,以及使用年限在两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00元以上的不属
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
    (2)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
    A、购入的固定资产,以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输费、安装成本、交纳的有
关税金等计价;
    B、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实际发生的全部
支出计价;
    C、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入账;
    D、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
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入账;
    E、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原有固定资产的价值,加上由于
改建、扩建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支出,减改建、扩建过程中发
生的变价收入计价;
    F、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或以应收债权
换入的固定资产,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G、以非货币性交易交易换入的固定资产,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
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涉及补价的,按《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的相关规
定进行处理。
    H、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所提供的有关凭证计
价。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I、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
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入账。
    (3)固定资产的折旧采用直线法,各类固定资产折旧率如下:
资产类别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40                  5~10                2.375~4.5
机器设备              10                  5~10                    9~9.5
电子设备               5                  5~10                    18~19
运输设备           5~10                  5~10                   9.5~18
其他设备               5                      5                        19
    (4)期末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A、房屋、建筑物:不计提;
    B、机器设备:按年末帐面净值的10%计提,但对当年新增部分不提;
    C、电子设备:按年末帐面净值的30%计提;
    D、运输设备:按年末帐面净值的50%计提,但对当年新增部分不提;
    E、其他设备:按年末帐面净值的10%计提,但对当年新增部分不提。
    14、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1)在建工程的计价方法:
    A、在建工程按照直接成本以及所分摊的工程管理费用等计价;
    B、出包工程按照实际支付的工程款以及所分摊的工程管理费用计价;
    C、安装工程按所安装设备的价款,安装工程费用及试运转费用和应分摊的工程管
理费用等计价。
    D、在建工程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决算或工程成本等资料认定,并转入固
定资产。
    E、委托代建工程:根据委托双方签定的委托代建工程合同确定工程价款计价。
    F、用借款进行的工程发生的借款利息,在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计入在建工程成
本。
    (1)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A、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按年末帐面值的30
%计提;
    B、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公司带来的经济利益具
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按年末帐面值的50%计提;
    C、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按年末帐面值的30%计提。
    15、无形资产核算:
    (1)无形资产计价及摊销方法: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无形资产摊销按法定
的有效期和收益期限孰短的原则确定,在其使用期限内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2)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A、土地使用权:按年末帐面净值与市价孰低法计提;
    B、其他无形资产:当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按年末帐面净值的30%计
提:
    a、已被其他新技术所替代,使其为公司创造经济利益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b、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在剩余摊销期限内预期不会恢复;
    c、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但仍具有部分使用价值。
    16、开办费、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方法
    开办费主要核算公司及下属分公司和子公司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自正式营运
之日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长期待摊费用主要核算公司及下属分公司
和子公司摊销期在一年以上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和房租等,按租赁期或使用期平均摊
销。
    17、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
    (1)除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外,其他借款费用均于发生
当期确认为费用,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2)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费用,按以下规定处理:
    A、因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将金额
较大的费用计入所购建固定资产成本;在所购建固定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
计入当期费用。
    B、企业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
销、汇兑损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在所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
的,计入购建固定资产的成本;在所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于
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18、收入确认原则
    (1)商品销售收入,在满足以下四个条件时确认为销售收入实现:
    A、已将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
    B、不再对该产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
    C、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
    D、与销售该产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提供劳务的收入,在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劳务收入的实现:
    A、劳务收入和劳务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B、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C、劳务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3)他人使用本企业资产的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
算确定。
    19、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采用应付税款法。
    20、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对母公司持有被投资单位有表决权的资本占资本总额50%以上,
或虽不超过50%但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编制范围。
    (2)编制方法: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个别会计报表为基础,按照财政部1995年发
布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和财会二字(1996)2号《关于合并报表合并范围请示
的复函》的规定,并遵照中国证监会证监上字[1997]114号文件要求,合并资产、负
债、所有者权益以及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各项目,并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同
时将母公司和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往来、存货购销、产品销售等内部往来、内部
交易及其未实现的内部利润进行抵销。
    (3)股权比例在50%以上或具有实际控制权但未纳入合并会计的报表范围的子公
司有关情况见附注四。
    (4)对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的会计报表已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的
要求进行了相应调整。
    三、税项
    1、主要税种、税率
税种                             税率                        计税基数
增值税                     4、13、17%                        销售额
营业税                         5、15%                        营业额
消费税                         5、10%                        销售额
企业所得税                    15、33%                        应纳税所得额
城建税                          5、7%                        应纳流转税额
教育费附加                         3%                        应纳流转税额
    2、税收优惠
    (1)1996年度西安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市科发[1996]105号文件,核准公司为西安
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00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
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精神,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南昌达尔曼饰品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原按照南昌市人民政
府洪府厅字(1998)55号、洪府抄字(1999)100号文享有“免四减一”的所得税优惠
政策,从2002年度起按33%的税率计提缴纳;从1998年起享有五年返还所缴纳增值税中
属于地方财政部分;享有五年免缴房地产税、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税、城建税和固
定资产方向调节税。
    (3)西安达尔曼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根据1999年9月蓝田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第四十六次会议决定,可按蓝政发(1997)12号文件《蓝田县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县外
客商来蓝田投资的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享受所得税优惠,按先征收后返还的方式办
理;五年内,蓝田县政府每年按公司上缴国税留县财政部分总额的50%奖励西安达尔曼
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4) 西安达尔曼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第134号令第16条以及《农业产品征税
范围注释》1995年6月15日财税字[1995]052号第11条:农业生产者销售人工种植和野
生的植物,如树苗﹑花卉﹑植物种子﹑植物叶子﹑草麦秸﹑豆类、薯类、藻   类植物
等享受增值税免税的优惠政策。所得税优惠政策据蓝田县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县外客商
投资若干问题的规定(蓝政发[2001]26号)中第三条税收优惠第一款:县外客商在我
县兴办企业,经税务机关审核,三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兴办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
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除享受以上优惠外,2001年-2010年,一律按15%的税率征收企
业所得税。第四条奖励政策第二款鼓励投资农业项目、农副产品加工项目,对在县境
内投资种养业、农副产品加工,固定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从投资之日起,三年
内可享受其上缴地方各种税及增值税留县部分之和50%的奖励。
    四、控股子公司及合营企业
    1、控股子公司及合营企业
                                                                 本公司持
控股子公司                                注册资本
                                                                   股比例
深圳达尔曼投资发展公司             1,000万元人民币                    85%
南昌达尔曼饰品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1,000万元人民币                   100%
西安达尔曼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3,700万元人民币                    90%
桂林达尔曼酒店有限公司             3,638万元人民币                 97.31%
西安达尔曼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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