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790 公司简称:轻纺城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原因的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金力 | 董事 | 因公会议 | 李生校 |
王建 | 董事 | 因公出差 | 邵少敏 |
1.3 公司负责人葛梅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邬建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汤雪营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9,897,259,718.33 | 10,426,381,132.50 | -5.0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656,357,207.56 | 5,860,576,997.88 | -3.48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688,907.66 | -197,781,924.38 | 不适用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195,184,140.92 | 240,550,383.24 | -18.8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4,515,226.77 | 86,797,402.15 | -25.6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7,860,206.87 | 84,413,896.74 | -31.4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2 | 1.61 | 减少0.49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06 | -33.3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06 | -33.33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625,282.3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6,125,678.47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962,484.4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266.97 | |
所得税影响额 | -1,130,189.51 | |
合计 | 6,655,019.90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 37,671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股 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绍兴市柯桥区中国轻纺城市场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 553,362,648 | 37.75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 | 63,700,000 | 4.35 | 0 | 冻结 | 63,7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 | 33,807,592 | 2.31 | 0 | 未知 | 未知 | |
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 | 24,427,966 | 1.67 | 0 | 未知 | 国有法人 | |
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红建股份经济合作社 | 10,738,000 | 0.73 | 0 | 未知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吕建荣 | 9,580,000 | 0.65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9,102,069 | 0.62 | 0 | 未知 | 未知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庚小盘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8,933,838 | 0.61 | 0 | 未知 | 未知 | ||
陈秀英 | 7,610,193 | 0.52 | 0 | 未知 | 未知 | ||
张利央 | 5,990,000 | 0.41 | 0 | 未知 | 未知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绍兴市柯桥区中国轻纺城市场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 553,362,648 | 人民币普通股 | 553,362,648 | ||||
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 | 63,7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3,700,000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 | 33,807,592 | 人民币普通股 | 33,807,592 | ||||
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 | 24,427,966 | 人民币普通股 | 24,427,966 | ||||
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红建股份经济合作社 | 10,73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738,000 | ||||
吕建荣 | 9,5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580,000 |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9,102,069 | 人民币普通股 | 9,102,069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庚小盘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8,933,838 | 人民币普通股 | 8,933,838 | ||||
陈秀英 | 7,610,193 | 人民币普通股 | 7,610,193 | ||||
张利央 | 5,9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990,0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发现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和前十名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
金额 | 比例(%) | ||||
应收账款 | 1,984,380.90 | 1,116,342.74 | 868,038.16 | 77.76 | 主要系应收物管费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737,667,421.97 | 1,160,143,032.66 | -422,475,610.69 | -36.42 | 主要系本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到期及预缴房产税、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转出等共同影响所致。 |
在建工程 | 6,257,908.36 | 100,000.00 | 6,157,908.36 | 6157.91 | 主要是本期新增新服装市场装修工程项目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5,826,947.95 | 24,262,067.66 | -18,435,119.71 | -75.98 | 主要系本期支付上年年终奖所致。 |
利润表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
金额 | 比例(%) | ||||
利息收入 | 5,203,531.14 | 8,097,809.37 | -2,894,278.23 | -35.74 | 主要系本期存款利息收入少于上期所致。 |
其他收益 | 3,625,282.35 | 617,166.39 | 3,008,115.96 | 487.41 | 主要系网络公司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6,969,976.31 | 13,588,648.69 | -6,618,672.38 | -48.71 | 主要系会稽山利润减少所致。 |
资产处置收益 | 0 | 1,861,159.29 | -1,861,159.29 | -100 | 主要系上期含市场电缆处置收益所致。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4,515,226.77 | 91,160,085.01 | -22,282,175.38 | -25.67 | 主要系北联租金减少、各市场因疫情减免三个月物业费影响所致。 |
营业外支出 | 1,986,327.89 | 3,734,571.41 | -1,748,243.52 | -46.81 | 主要系上期捐赠支出大于本期鼓励市场经营户复市活动支出。 |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68,735,017.09 | -6,015,139.51 | -262,719,877.58 | 不适用 | 主要系浙商银行公允价值变动影响所致。 |
现金流量表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
金额 | 比例(%)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688,907.66 | -197,781,924.38 | 144,093,016.72 | 不适用 | 主要受上期预缴房产税较多等影响。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7,432,826.58 | -26,284,474.11 | 393,717,300.69 | 不适用 | 主要是本期到期理财产品多于上期,上期支付工程款及处置固定资产多于本期的共同影响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700,000.00 | - | -29,700,000.00 | 不适用 |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坯布市场分红所致。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5年8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收购浙江中国轻纺城网络有限公司75%股权并向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20,351,032.05元的价格收购绍兴市柯桥区中国轻纺城网络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中国轻纺城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上轻纺城)75%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3,450.00万元);同意公司在上述股权收购完成后以货币方式对网上轻纺城增资10,0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认购价格为每元注册资本1.00元);为激励经营管理团队,调动积极性,同意在上述增资完成后将公司持有的网上轻纺城270.00万元出资额(占增资完成后网上轻纺城注册资本的 1.85%)的股权作为激励无偿转让给网上轻纺城经营层丁建军、韩冲(转让给丁建军162.00万元出资额、韩冲108.00万元出资额)。2015年8月24日,公司已向绍兴市柯桥区中国轻纺城网络投资有限公司支付了本次收购其持有的浙江中国轻纺城网络有限公司75%股权的股权转让款20,351,032.05元。2015年10月,公司将首期增资款2,000.00万元汇入网上轻纺城账户,2016年12月,支付增资款2,000.00万元,2018年4月,支付增资款500.00万元,2018年8月支付增资款1500.00万元,2019年8月支付增资款2000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网上轻纺城已完成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经营管理团队激励相关事项 尚未办理。(详见公司临2015-041、临2015-042、临2015-046、临2015-049、临2015-056公告)
2、2010年6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轻担保与杭州东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皇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中轻担保将持有的杭州瑞纺联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瑞纺)2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1,000.00万元)以1,500.00万元转让给东皇投资,该部分股权转让事宜已于2010年实施完毕。同时双方约定在2012年12月31日前,中轻担保向东皇投资转让其所持有的剩余杭州瑞纺10%股权(对应出资额为500.00万元),转让价格为750.00万元。2014年2月12日,中轻担保、东皇投资及杭州瑞纺签订《杭州瑞纺联合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东皇投资同意以750.00万元的价格受让中轻担保所持杭州瑞纺10%股权,并约定分期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即分别在2014年3月底前、2014年6月底前及2014年9月底前各支付250.00万元,杭州瑞纺同意对上述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因东皇投资及杭州瑞纺未按照《杭州瑞纺联合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补充协议》 约定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中轻担保就此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主持调解,中轻担保、东皇投资及杭州瑞纺自愿达成协议如下:东皇投资应支付中轻担保股权转让款750.00万元及相应违约金,于2014年8月30日前支付50万元及相应违约金,2014年9月30日前支付50.00万元及相应违约金,余款650.00万元及相应违约金于2014年10月30日前付清。杭州瑞纺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中轻担保已合计收到股权转让款100.00万元,余款650.00万元及相应违约金仍未收到。中轻担保已就剩余部分杭州瑞纺股权转让款及相应违约金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案正在办理之中。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2017年收购坯布市场股权及服装服饰市场资产时与市场开发经营集团签订了《关于收购坯布市场公司股权以及服装服饰市场资产的盈利补偿协议》,市场开发经营集团承诺坯布市场公司及服装服饰市场资产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以下简称盈利承诺期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365.42万元、804.71万元、4,067.20万元,且盈利承诺期间承诺净利润总额不低于5,237.33万元。在盈利承诺期届满后,轻纺城应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2019年坯布市场及服装市场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和减值测试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临2020-010号公告。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葛梅荣 |
日期 | 2020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