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税科技”)董事会于2020年7月3日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并提交了会议的相关材料,会议通知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保税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7月8日上午12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共有7位董事:唐勇先生、高福兴先生、周锋先生、陈保进先生、于北方女士(独立董事)、徐国辉先生(独立董事)、潘红女士(独立董事)。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唐勇先生召集和主持。参加表决的董事对提交会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的本公司公告临2020-02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的本公司公告临2020-021。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决定于2020年7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时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的本公司公告临2020-022。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