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累计获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634.77万元(未经审计),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补助项目 | 收到补助时间 | 补助金额 | 补助依据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1 | 余杭区总部经济项目补助资金 | 2020年1月 | 107.41 | 杭州市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关于下达余杭区2018年度总部经济项目补助(奖励)资金的通知》(余发改〔2019〕118号) | 与收益相关 |
2 | 2019年第二批中小微企业研发投入补助资金 | 2020年1月 | 45.40 |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中小微企业研发费用投入补助资金的通知》(杭科计〔2019〕155号) | 与收益相关 |
3 | 人力资源服务和产品创新项目补助资金 | 2020年1月 | 20.00 |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杭州人力资源服务和产品创新重点项目和优秀项目公示》 | 与收益相关 |
4 | 2019年杭州市服务贸易专项补助资金 | 2020年1月-3月 | 30.00 | 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商务局《杭州市加快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实施意见》(杭商务〔2019〕57号)和《关于下达2019年杭州市服务贸易专项资金的通知》(杭财企〔2019〕90号) | 与收益相关 |
5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2020年1月-3月 | 26.26 | 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 | 与收益相关 |
6 | 科技发展专项补助资金 | 2020年2月 | 47.00 |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科教〔2019〕48号) | 与收益相关 |
7 | 人工智能小镇2019年第二批研发费用及办公场所租金补助 | 2020年2月-4月 | 80.45 | 浙江杭州未来科技城(海创园)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未来科技城(海创园)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 与收益相关 |
(杭科(创)管〔2017〕80号) | |||||
8 | 稳岗补贴 | 2020年2月-5月(其中4.10万元补助未到账) | 154.55 |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杭人社发〔2015〕307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20〕10号) | 与收益相关 |
9 | 信息服务业项目验收补助资金 | 2020年3月 | 19.30 | 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19年杭州市信息服务业验收合格项目剩余资助资金的通知》(杭财企〔2019〕74号) | 与收益相关 |
10 | 新冠疫情期间房租补贴 | 2020年3月-4月 | 45.90 | 杭州高新区(滨江)区发改局《关于加快兑现区党委〔2020〕4号文件的通知》、余杭区委、区政府《关于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 | 与收益相关 |
11 | 2019年度人才激励补助资金 | 2020年5月 | 42.91 | 中共杭州高新区(滨江)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科技局、杭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第一批人才激励专项资金的通知》(区财〔2020〕39号) | 与收益相关 |
12 | 其他零星补助 | 2020年1月-5月 | 15.6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634.77 |
注:其他零星补助为已列类别之外单笔金额小于5万元的政府补助合计。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上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最终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年度利润产生的影响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