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于2017年实施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浙江华通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云数据”)80%股权项目,鉴于华通云数据未能完成2017-2019年度业绩承诺且标的资产发生减值,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补偿义务人因华通云数据业绩未达预期及标的资产发生减值需补偿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9,108,509股。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上述19,108,509股补偿股份的过户事宜,并于2020年7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了上述补偿股份的注销工作,公司总股本从1,046,635,611股减少至1,027,527,102股。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就本次注册资本减少所涉及的《公司章程》条款作出相应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拾亿肆仟陆佰陆拾叁万伍仟陆佰壹拾壹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拾亿贰仟柒佰伍拾贰万柒仟壹佰零贰元。 |
第十九条 公司目前的股份总数为壹拾亿肆仟陆佰陆拾叁万伍仟陆佰壹拾壹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壹拾亿肆仟陆佰陆拾叁万伍仟陆佰壹拾壹股。 | 第十九条 公司目前的股份总数为壹拾亿贰仟柒佰伍拾贰万柒仟壹佰零贰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壹拾亿贰仟柒佰伍拾贰万柒仟壹佰零贰股。 |
由于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份回购注销相关事宜,包括办理注册资本变更、修改《公司章程》及工商变更等相关事项,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将不再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后续将依据该授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