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2月1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1年2月5日上午10:00在公司多功能会议厅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高管人员及部分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忾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实施公告》(公告号:临2021-017)。
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