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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股份:新奥股份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9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新奥(舟山)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9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在本次交易筹划过程中,为防止敏感信息泄露导致股价出现异常波动损害投资者利益,本公司和本次交易相关方及相关中介机构(以下简称“交易各方”)等就本次交易事宜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具体如下:

1、强调保密纪律和意识。本次交易启动阶段,公司即严正要求交易各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参与公司重组决策的相关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做好重组信息保密工作,未经允许不得向重组非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本人亲属、同事)泄漏重组信息;在筹划本次交易各关键阶段,公司均向参与各阶段商议、决议及其他具体工作的机构、人员进行内幕信息保密管理宣讲,告知其应严守秘密,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不得进行内幕交易,不得建议他人、配合他人以及其他任何方式买卖公司股票。

2、交易各方明确不得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本次交易的任何内幕信息,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本次交易的任何内幕信息,不得通过其他方式传递本次交易的任何内幕信息。

3、知情人员的控制。交易各方参与商讨的人员仅限于少数核心人员,严格缩小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相关人员的知情时间,严格控制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的范围,确保参与机构、人员与交易进程备忘录登记的参与机构、人员及各阶段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信息匹配。

4、交易相关资料的存放。对于因重组事项形成的方案、计划、意见、协议等有关法律文件,以及各中介机构的工作底稿及其他纸质材料进行集中存放,并指定专人保管。

5、签署保密协议。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与各中介机

构签署保密协议,约定各方应按要求提供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对相关资料严格保密,在依法予以公开披露前,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材料,并明确各自的违约责任。

6、废弃资料销毁。对于废弃不用的文件资料,予以销毁,避免信息外泄。上市公司组织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针对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并将在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结果后向交易所提交查询结果文件,并进行信息披露。(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之盖章页)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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