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监事会主席张晓峰主持会议,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经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中期存货跌价准备变动、坏账准备变动及长期股权投资减值计提的议案。
会议认为:该议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未经审计的半年度财务报告、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会议认为:本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能真实地反映出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购买焦炉工程建设用地情况的议案。
会议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以上议案表决情况均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