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在马钢办公楼召开。监事会主席张晓峰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经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1年中期存货跌价准备变动、坏账准备变动的议案
会议认为:该议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实际,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未经审计的半年度财务报告、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会议认为:本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该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转让马钢(合肥)工业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会议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会议认为:该议案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更好地履行有关职责;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上四项议案表决情况均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