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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钢股份:转让石灰相关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10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04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转让石灰业务相关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马钢股份”)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拟向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武”)的附属公司马鞍山宝至纯钙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钙镁科技”),转让公司石灰业务相关资产。

? 关联人回避情况:该事项属于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丁毅先生、毛展宏先生已回避表决。

? 本次资产转让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由非关联股东表决并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3年2月9日,公司在安徽省马鞍山市,与钙镁科技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向钙镁科技转让公司石灰业务相关资产。钙镁科技为中国宝武附属公司安徽皖宝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皖宝”)在马鞍山市新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负责承接公司石灰业务及相关熔剂产品保供。

由于中国宝武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钙镁科技为中国宝武附属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规定,本次资产转让构成关联交易。

2023年2月9日,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关联董事丁毅先生、毛展宏先生在表决时按规定作了回避,五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该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在连续12个月内发生的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超出额度的交易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连续12个月内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额度累计计算,已接近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因此本次交易事项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由非关联股东表决并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安徽皖宝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秋浦中路11号

2、法定代表人:王维勤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70014897600XG

4、注册资本:44,786.90万人民币

5、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6、主要经营范围:非金属矿产品的开发、采选、加工与经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港口装卸、仓储服务(危险化学品除外);金属矿产品采购、销售;矿山设备供应,建材、化工(危险化学品除外)生产、销售;煤炭贸易(限票面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计量服务;技术服务;房屋租赁;汽车零配件销售;矿产品检测服务;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7、2022年度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资产总额:

192971.3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29177.39万元;营业收入:

132527.29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3241.62万元。

(二)马鞍山宝至纯钙镁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雨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装备产业园136栋

2、法定代表人:曹芳胜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04MA8PXFDQ0B

4、注册资本:22,000.00万人民币

5、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通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建筑用石加工;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再生资源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工程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水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

新设立公司,无2022年财务数据。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石灰业务资产包括10座石灰窑,年产能约140万吨。截至2022年9月,相关资产约人民币1.81亿元,其中固定资产约人民币0.92亿元,在建工程约人民币0.89亿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协议方:本公司、钙镁科技

2、协议达成日期:2023年2月9日。

3、协议生效条件:协议双方签字盖章,且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4、协议主要内容情况:

(1)公司向钙镁科技转让公司石灰业务相关资产。

(2)公司石灰业务相关资产的评估方法为成本法;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9月30日;该部分资产账面值人民币18,124.31万元,评估值人民币19,135.05万元,评估价值和账面价值相比增加人民币1,010.74万元,增值率5.58%。本次转让以评估价值作为转让价格(以经过有权机构备案的评估价值为基础确定)。

(3)协议生效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对相关资产进行交付确认。资产交割日为资产交付确认完毕之日。资产交割日后10个工作日内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钙镁科技收到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全额向公司支付资产转让对价。自交割日起,转让标的属于钙镁科技所有,钙镁科技享有并承担与转让标的有关的一切权利、义务和风险;相关资产的产能、耗能等指标与资产同步划转,由双方共同办理转移。公司则不再享有转让标的的任何权利,也不承担转让标的的任何义务和风险。

五、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资产转让后,依托安徽皖宝熔剂业务专业化平台的原材料供应和管理支撑,公司的熔剂保供将更加高效、高质,同时还可优化公司存量资产,回流资金,支持公司钢铁主业建设。

六、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获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张春霞女士、朱少芳女士、管炳春先生、何安瑞先生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认为:本次资产转让事项属于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该协议时,关联董事已全部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时该交易符合一般商业条款,属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意该议案。

七、备查文件目录

1、非关联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关联交易事前意见及独立意见;

3、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

4、《资产转让协议》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2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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