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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汾酒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7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1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上午在综合楼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谭忠豹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16名,实到董事12名,简易副董事长委托候孝海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高明董事委托谭忠豹董事长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王朝成独立董事委托李玉敏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张远堂独立董事委托贾瑞东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票1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项目投资补充计划》;

本次补充计划涉及中国汾酒城区域应急水源及酿酒车间机械化技术

改造项目中发酵室恒温自控系统两项,预算金额合计2131.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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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国有划拨用地转为出让用地的议案》;公司将28791平方米的原休闲园用地规划为综合活动中心建设用地及安全用地。会议同意将该部分国有划拨用地转为出让用地,并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补交出让金6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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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为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保持合理授信规模,会议同意向中国工商银行山西省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山西省分行分别申请不超过10亿元、向中国招商银行和中国交通银行分别申请不超过3亿元的流动资金信用贷款额度,期限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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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审议通过《关于开展低风险理财业务的议案》;

为增加资金理财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会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低风险理财业务,额度控制在6亿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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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审议通过《关于上海汾酒销售公司固定资产、公务车辆报废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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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19年8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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