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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汾酒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8

证券代码:600809 证券简称:山西汾酒 公告编号:临2020-008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执业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19年末合伙人数量196
截至 2019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
较2018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净增加150
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
截至 2019 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

3、业务规模

2018年度业务收入170,859.33万元
2018年度净资产金额15,058.45万元
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40家
收费总额2.25亿元
涉及的主要行业制造业(16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1)、批发和零售业(13)、房地产业(9)、建筑业(7)
资产均值100.6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8年度年末数543.72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相关职业保险是否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收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明细如下:

序号类别时间项目事项
1行政处罚2018年8月2日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3-2015年审计项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了[2018]7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13年-2015年在审计报告上签字的注册会计师为张晓义、高德惠、谭荣。
2行政监管措施2017年3月16日新三板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4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王书阁、张海龙采取监管谈话监管措施的决定》
3行政监管措施2017年9月12日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42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朴仁花、段岩峰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4行政监管措施2017年10月25日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29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吕勇军、王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5行政监管措施2018年6月19日新三板体育之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42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马宁、赵玮采取出
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6行政监管措施2018年8月7日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5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实施出具警示函的决定》
7行政监管措施2018年8月14日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26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8行政监管措施2018年10月10日深圳市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69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莫建民、陈良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9行政监管措施2018年10月25日新三板厦门鑫点击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2017年报审计项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27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10行政监管措施2019年4月24日上市公司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2016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6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张文荣、马玉婧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11行政监管措施2019年5月6日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2016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65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徐德、陈瑜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12行政监管措施2019年7月26日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58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张兴、刘国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13行政监管措施2019年10月18日新三板亿丰洁净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84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施丹丹、杨勇胜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14行政监管措施2019年11月14日新三板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2016年、2017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35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王力飞、赵添波、颜新才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15行政监管措施2019年11月15日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034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张鸿彦、黄羽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16行政监管措施2019年11月28日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214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王建华、郑荣富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17行政监管措施2019年12月23日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鉴证项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48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钟平修、曹云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18行政监管措施2019年12月30日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1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张晓义、刘彬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19行政监管措施2020年1月22日恒安嘉新(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计项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28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陈伟、钟楼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行政监管措施2020年2月12日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29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郝丽江、易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1自律监管措施2019年1月30日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3-2015年审计项目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张晓义、高德惠、谭荣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22自律监管措施2019年11月29日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2017年年报审计项目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纪律处分决定书([2019]117号)《关于对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注册会计师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23自律监管措施2018年10 月10日体育之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审计项目全国股转公司出具股转系统发([2018]2100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新发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峻雄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新发、王晓慧

张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6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李峻雄,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2年开始专职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王晓慧,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

本期拟支付2019年度审计费用97万元(年报审计费用62万元、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系按照会计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如审计范围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审计费用。公司于2019年支付了2018年审计费用67万元,拟支付的2019年度审计费用为97万元,较上年增加30万元。审计费用增加主要是2019年公司收购酒类资产,业务范围扩大,子公司数量增加,审计资源投入加大,审计工作量大幅增加,审计费用相应增加。

二、公司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2019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事项进行了全面、认真的审查,审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对上年度大华在公司审计工作中的表现进行评估,认为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及项目成员简历等资料,我们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2019年度,公司聘请的年报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审计工作认真负责,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因此,同意2020年度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支付 2019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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