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2020年4月29日公司四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审议,一致同意选举武爱军先生、赵海根先生、王普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附后)。武爱军先生、赵海根先生、王普向先生将与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八届监事会一致。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0年5月1日职工监事简历
武爱军,男,汉族,1970年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公司律师、企业法律顾问。1993年参加工作,历任汾酒(集团)公司包装材料厂综合办公室负责人、格垫车间副主任、质量部门负责人,汾酒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合同管理室主任,汾酒股份公司法务审计部副部长、部长。现任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法律事务部党支部书记、部长,山西杏花村汾酒原粮基地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杏花村汾酒厂系列酒有限公司监事,山西杏花村汾酒厂汾青公司监事会主席。
赵海根,男,汉族,1969年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1987年参加工作,历任汾酒厂设备处钳工组组长,维修公司维一车间副主任、维二车间副主任、维修分厂制作车间主任,维修分厂副厂长。现任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维修一厂党总支书记、厂长。
王普向,男,汉族,1975年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1995年参加工作,先后在汾酒(集团)公司北分厂、汾酒集团公司技术中心、汾酒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从事技术研发、证券事务等工作。历任汾酒股份公司办公室(董秘办)证券事务室主任,办公室(董秘办)副主任。现任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证券事务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