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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汾酒: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19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6月18日在公司酒都宾馆会议室召开,陈鹰董事、侯孝海董事委托李秋喜董事长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贾瑞东独立董事、王超群独立董事委托樊三星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王朝成独立董事、张远堂独立董事委托李玉敏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采用无记名投票等额方式表决,陈鹰先生全票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同意票1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陈鹰担任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票1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王超群担任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同意票1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1年6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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