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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股份:神马股份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1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8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半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37,633,112.4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80元(含税)。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919,455,100股,以此计算合计

拟派发现金红利441,338,448.00元(含税)。本半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5.27%。

2、本半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半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以及自身盈利水平、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8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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