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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股份:神马股份十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23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4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6月17日以书面、微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2年6月22日在公司东配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7人,董事巩国顺先生委托董事王贺甫先生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并表决,独立董事刘民英先生、尚贤女士、武俊安先生以网络视频连接方式参会,公司5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2-055)。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2-056)。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

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2-057)。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参股子公司河南首恒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2-058)。

本项议案事前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尚贤女士、刘民英先生、武俊安先生的认可,并对本项议案表示一致同意。在审议本项议

案时,关联董事李本斌先生、马源先生、巩国顺先生、张电子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控股股东推荐,现提名以下人员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李本斌先生、王良先生、张电子先生、刘信业先生、仵晓先生、王贺甫先生、武俊安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尚贤女士(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民英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人员简历附后。

由于工作需要,第十届董事会中马源先生、巩国顺先生不再继续提名为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公司对马源先生、巩国顺先生在任职董事期间为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尚贤女士、刘民英先生、武俊安先生对本项议案表示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2-060)。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上述三、四、五项议案需提交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2日

附:

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本斌先生,1971 年生,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神马股份党委书记、神马股份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

王良先生,1963年生,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平顶山尼龙66盐厂生产准备处处长、神马集团尼龙66盐公司总调度室主任、副总经理、总经理、神马集团总经理助理、神马集团副总经理、神马股份总经理、董事长,现任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

张电子先生,1962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

平顶山市煤焦油项目筹建处科长、神马集团开发处处长、总经理助理、神马尼龙66盐公司副总经理、神马氯碱化工公司总经理、神马集团生产部部长、神马橡胶轮胎公司总经理、神马集团销售公司经理、神马实业总经理、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神马股份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神马股份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平顶山市政协副主席。

刘信业先生,1965年生,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法学教授职称,历任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副教授、教授、法律系副主任、民商法学系党总支书记、平煤集团总法律顾问,现任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总法律顾问。仵晓先生,1966年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神马股份企管处处长、神马股份生活服务中心主任、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执行董事,现任神马股份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王贺甫先生,1969 年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政工师,历任神马集团副科级秘书、副处级组织员、办公室副主任、神马实业总办(党办)主任、董办主任、神马股份监事,现任神马股份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工会主席、综合处(政工处)处长。

武俊安先生,1967 年生,大学学历,审计专业毕业,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注册税务师。多次被河南省财政厅评为“河南 省先进会计工作者”,曾代表河南省参选国家

财政部举行的“首届企业十大总会计师”评选,曾被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厅及省财政厅联合评为首届“河南省会计领军人才”。曾任河南中信审计事务所审计部及资产评估部主任、总会计师,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现任河南瑞贝卡(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信息化总监、副总裁、神马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尚贤女士,1970 年生,一级律师(正高),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民进河南省委监督委员会委员,民进省直六支部主委,郑州市第十三届政协委员、郑州市第十四届政协常委,二七区监委特约监督员,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河南有章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曾任神马股份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和新乡化纤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新乡化纤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神马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民英先生,1964 年生,博士研究生,教授,郑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主要从事高性能高分子材料的制备、结构性能、工艺及装备研究开发。主持承担了国家十三五重点研发计划、十二五“863 计划”、国家“九五”重点科技攻关、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以及大型横向科研项目及成果转化项目 20 余项。获“九五”国家重点科技攻关计划优秀科技成果奖、科技部-杜邦科技创新奖、河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等奖励。被评为河南省科技创新杰出人才、河南省高层次人才,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200 余篇,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

17 项。现任河南省“先进尼龙材料及应用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高性能尼龙工程 塑料工程实验室”主任、中国合成树脂协会理事、河南省化学会常务理事、神马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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