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增值税留抵退税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留抵退税金额:75,240,724.91元
一、获取增值税留抵退税的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2022年第21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2022年8月至11月期间新收到增值税留抵退税款共计75,240,724.91元,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收到退税款日期 | 退税金额(元) |
1 | 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2022/8/15 | 22,413,716.66 |
2 | 中平神马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22/10/12 | 932,341.27 |
3 | 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2022/8/16 | 18,349,515.85 |
4 | 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2022/11/15 | 31,438,589.09 |
5 | 中平神马(福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022/9/20 | 602,813.05 |
6 | 河南神马锦纶科技有限公司 | 2022/9/20 | 1,503,748.99 |
合计 | 75,240,724.91 |
截止2022年11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包含本次公告中收到的退税款本年度共计收到增值税留抵退税款522,323,635.24元(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2-062、2022-071)。
二、增值税留抵退税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该事项将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现金流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