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9东方01”公司债券回售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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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售代码:100936回售简称:东方回售回售价格:100元/张回售申报期: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1月2日(仅限交易日)回售有效申报数量:110,000手(1手为10张)回售金额:110,000,000元回售资金发放日:2020年1月31日(原资金发放日为2020年1月29日,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19年12月19日披露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9东方01”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107)和《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9东方01”票面利率不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108),并于2019年12月24日、2019年12月25日和2019年12月26日披露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9东方01”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110)、《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9东方01”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111)和《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9东方01”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112)。
“19东方01”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回售申报期即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1月2日(仅限交易日)进行回售申报,将持有的“19东方01”公司债券按面值全部
或部分回售给本公司,回售价格为100元/张(不含利息)。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数据,“19东方01”公司债券的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110,000手,回售金额为110,000,000元(不含利息),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将被注销。2020年1月31日为回售资金发放日,本公司将对有效回售申报的“19东方01”公司债券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19东方01”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交易的数量为390,000手。回售实施情况见下表:
单位:手
回售前数量
回售前数量 | 回售数量 | 回售后数量 |
500,000 | 110,000 | 390,000 |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