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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集团关于子公司发起设立私募投资基金的补充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1-23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07债券代码:155175 债券简称:19东方01债券代码:155495 债券简称:19东方02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发起设立私募投资基金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披露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发起设立私募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哈尔滨东方粮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起设立黑龙江优品互联网食品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现将本次设立私募投资基金有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哈尔滨东方粮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兰西正亿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东方优品健康食品控股有限公司共同设立黑龙江优品互联网食品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本次私募投资基金以认购有限合伙企业出资份额的形式设立,哈尔滨东方粮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不涉及公司与其他私募基金共同设立投资基金、或者认购其他私募基金发起设立的投资基金份额等合作情形。

一、私募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黑龙江优品互联网食品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备案日期:2020年1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备案编码:SJJ038。

3、基金管理人:哈尔滨东方粮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于2019年8月13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除本次发起设立的私募基金外,前期未设立其他私募基金。

4、管理模式:本次私募基金以有限合伙的形式发起设立,哈尔滨东方粮仓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负责合伙企业的运营、投资业务决策及其他事务的管理。普通合伙人组建投资决策委员会,其成员由合伙人和邀请投资领域的专家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对私募基金投资的项目进行决策。

5、主要管理人员:殷勇、王汝男。

6、成立背景:

(1)本次设立私募投资基金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战略

公司主业定位于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依托公司现有的资源优势和业务优势,在全国范围内寻找高毛利、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细分领域的优质项目和资源,通过投资并购与合资合作的方式,实现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全产业链的延伸。近年来公司通过收购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和合资成立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均呈现了较好的成长能力和盈利能力。

(2)设立私募投资基金有利于公司拓展筹资渠道、整合优质资源、提升公司主营业务综合竞争优势和盈利能力

鉴于通过设立并购基金的形式有利于拓展资金来源,整合更多的优质资源,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东方粮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并于2019年8月取得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

本次哈尔滨东方粮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起设立黑龙江优品互联网食品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私募投资基金的目的为进一步拓展筹资渠道,从事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优质企业股权投资。公司通过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的方式整合和储备优质健康食品项目资源,或由私募基金作为投资人参与本公司并购拓展的项目,有利于公司实现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全产业链的延伸,丰富公司健康食品产品线,提升公司产业的综合竞争优势和盈利能力。

7、投资领域:从事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优质企业股权投资。

8、基金期限:10年。

9、基金规模和出资方式:总认缴出资额人民币1500万元,所有合伙人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对合伙企业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10、出资进度:本基金为100%实缴出资并已全部募集完毕。

11、投资人及投资比例: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名称身份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哈尔滨东方粮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5010%二级全资子公司
东方优品健康食品控股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45030%三级全资子公司
兰西正亿粮油贸易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90060%无关联关系
合计1500100%

12、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1)哈尔滨东方粮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为本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粮仓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东方优品健康食品控股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为本公司三级全资子公司,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3)兰西正亿粮油贸易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为公司粮油业务的合作伙伴,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本次设立的私募投资基金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无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本次设立私募投资基金不存在除合伙协议外的其他协议安排或相关利益安排,也不存在第三方其他影响上市公司利益的安排等。

本次设立的私募投资基金不存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私募投资基金股份、认购私募投资基金份额、或者在基金管理人中任职等情形。

二、设立私募投资基金的风险揭示

1、由于本次公司设立的私募投资基金投资周期较长,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运营状况等因素影响,存在项目投资或股权投资收益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2、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东方粮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是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本次设立的私募投资基金投资领域与公司主营业务存在协同关系,即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相关的优质企业股权投资,公司将严格按照合伙

协议约定的投资范围和决策流程,经过充分的研究和风险评估审慎作出投资决策,通过合理搭配投资组合,科学配置资产,降低整体投资风险。

4、本次设立的私募投资基金规模不大,对公司目前经营和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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