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811 公司简称:东方集团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孙明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荣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王艳波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第四节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中详细描述可能面对的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6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 9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18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6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27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27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2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2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63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报告期 | 指 |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 指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东方润澜 | 指 | 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 |
东方粮仓 | 指 | 东方粮仓有限公司 |
东方粮油 | 指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东方优品 | 指 | 东方优品健康食品控股有限公司 |
银祥豆制品 | 指 | 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 |
东方银祥油脂 | 指 |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
商业投资 | 指 | 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
国开东方 | 指 |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大成饭店 | 指 | 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 |
金联金服 | 指 | 金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民生银行 | 指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锦州港 | 指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东方集团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ORIENT GROUP INCORPORATION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OGI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孙明涛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康文杰 | 丁辰、殷勇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丽都花园路5号东方金融中心26层 | 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35号东方大厦16层 |
电话 | 0451-53666028 | 0451-53666028 |
传真 | 0451-53666028 | 0451-53666028 |
电子信箱 | dfjt@orientgroup.com.cn | dfjt@orientgroup.com.cn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68号经开区大厦第9层901室 |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150090 |
公司办公地址 | 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35号东方大厦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50001 |
公司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丽都花园路5号东方金融中心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016 |
公司网址 | http://www.china-orient.com/ |
电子信箱 | dfjt@orientgroup.com.cn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东方集团 | 600811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6,689,886,577.96 | 5,575,811,113.71 | 19.9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56,205,180.69 | 351,794,634.24 | 1.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50,006,408.05 | 330,918,856.83 | 5.7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6,554,373.42 | 2,952,080,526.78 | -119.87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1,332,198,760.00 | 21,016,239,832.28 | 1.50 |
总资产 | 47,658,024,427.26 | 46,619,869,649.61 | 2.23 |
期末总股本 | 3,714,576,124.00 | 3,714,576,124.00 |
备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原因主要为上期子公司国开东方收到一级开发项目回款、及本期子公司国开东方支付杭州临安26号地块土地及工程款所致。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73 | 0.0949 | 2.5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973 | 0.0949 | 2.5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57 | 0.0893 | 7.1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68 | 1.66 | 增加0.0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65 | 1.56 | 增加0.09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270.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246,932.01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6,395,592.36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338,956.8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9,448.78 | |
所得税影响额 | -1,626,908.7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510,395.04 | |
合计 | 6,198,772.64 |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目前投资及经营的主要产业包括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金融产业以及港口业。公司主营业务为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根据中国证监会2020年7月14日发布的《2020年2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所属行业已由“批发业”变更为“农副食品加工业”。
(一)报告期主要业务和经营模式
1、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
公司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主要业务包括品牌大米的生产、销售,品牌豆制品、油脂的生产销售,农产品收购、仓储、加工、销售等。
(1)大米加工及销售业务
公司通过土地流转在五常稻花香核心优质主产区首期流转了13000亩土地,建立了自有的绿色有机东方香米生产基地,除自有生产基地外,公司在品牌米原材料主要采购地五常、方正、肇源等地,与多家供应商建立了持续稳定的合作关系,实现产地直采。公司东方粮仓五常、方正、肇源三个稻谷精深加工园区按订单加工,通过完善的物流运输体系销往全国,保证产品品质。公司品牌米产品营销策略以重点城市为核心,向周边城市辐射。销售渠道方面已形成覆盖全国主要区域的线下商超、线上电商平台的联动销售模式。
报告期,公司进一步完善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链,筛选优质农产品原产地,形成精品带动、地域联动的产品体系,积极拓展“直播带货”及“一件代发”等新型经营模式,满足消费者对健康、优质、特色食品的需求。
(2)豆制品、油脂加工及销售业务
公司豆制品经营主体为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银祥豆制品主要产品包括生鲜豆制品、冷冻豆制品以及腐竹干货等系列,营销模式采取以品牌连锁加盟为主的直营直配营销模式,核心渠道包括加盟、商超、食堂餐饮、特许经销、电商、直营店等。目前与海底捞、永辉均保持着稳定的供货关系。
公司油脂业务经营主体为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和上海东瑞贸易有限公司。主营油菜籽加工并进行菜籽油、菜籽粕和磷脂油销售,同时结合期货套保规避产品价格波动风险,锁定压榨利润。现与益海、中粮、中储粮、川粮、陕西粮农集团等知名企业开展合作,产品销售覆盖四川、
重庆、两湖、江西、陕西、安徽、甘肃、青海等省市。同时公司拥有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无偿授权的菜籽产业化脱皮技术排他独家使用权。
(3)其他农产品收购销售业务
公司开展的其他农产品收购销售业务包括自营业务、港口中转业务、政策性粮贸易业务,以及资产整合和产业延伸。1)自营业务:公司产区自有仓库仓容合计约50万吨,租赁库仓容合计约80万吨,通过在五常、方正、肇源、龙江、绥化、佳木斯、建三江等收储点开展农产品收储运销工作,经营品种主要为玉米、稻谷、大豆和粳米等。
2)港口中转业务:围绕锦州港构建核心物流通道。公司依托东北产区粮源优势,通过公路、铁路、集装箱等将不同地区的货物集中到港口通过海运方式南运,主要品种以玉米为主,通过中转站港口直接将产品销往下游饲料生产加工等农产品深加工终端企业。
3)政策性粮贸易业务:主要是参与在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平台或中储粮网竞拍采购原粮业务。
4)资产整合和产业延伸:通过与供应链龙头企业开展战略合作,对接产地采购、物流运输以及终端销售环节,打通从生产端到销售端的全产业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实现降本增效,规模经营和产业升级。
2、新型城镇化开发业务
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主营房地产二级开发、产业的投资及运营、房地产一级开发(土地整理服务)。国开东方主要项目集中在北京青龙湖、杭州区域。
目前,国开东方接受北京市丰台区、房山区政府委托,负责青龙湖区域121平方公里的区域整体开发,其中,丰台区王佐镇区域25.3平方公里,房山区青龙湖镇区域96平方公里。青龙湖区域是北京“十二五”和“十三五”规划的重点区域。国开东方拟在青龙湖区域打造以国际交往为特色,以文化旅游和养生健康两大产业为主题的生态休闲度假区。
国开东方新型城镇化开发业务模式主要为在符合首都和区域功能定位的前提下,政府提供政策支持,企业出资,以市场化手段统筹规划、集聚产业、完善配套,提升区域整体价值,企业通过产业与地产的混合开发平衡投资,通过集群化、互补性的产业运营,分享区域价值增值。
3、金融业务
公司下属子公司金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以农业全产业链为业务主轴,以类金融全牌照为发力点,合理配比风险收益,与各类金融机构全方位合作,针对农业产业生产端、流通端、贸易端和消费端的金融需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消费金融、供应链金融等业务。目前,金联金服已取得农业金融租赁、农业合作金融、金融服务、网络小额贷款、商业保理、融资租赁等类金融牌照。金联金服通过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贷款和提供金融服务,取得收入和利润,服务对象主要集中在农业和日常消费领域。
(二)行业情况说明
1、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
2020年上半年,夏粮克服了局部干旱、暖冬旺长、“倒春寒”、小麦病虫害等不利影响,再获丰收,产量达到2856亿斤,增产24.2亿斤,同比增长0.9%,创历史新高。早稻面积扭转了连续7年下滑势头。农产品供给充裕,市场价格总体稳定。着力加强农产品生产供应,开展“点对点”产销对接,动员大型电商、批发市场、龙头企业等开展应急保供,粮食和重要农副产品供给总体上保持量足价稳,大中城市“菜篮子”产品供给未因疫情影响出现断档脱销。(以上数据摘自国家统计局、农业农村部网站等。)
2、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于2020年7月发布的《2020年1—6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和销售情况》,1—6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62780亿元,同比增长1.9%,其中,住宅投资46350亿元,增长
2.6%;商品房销售面积69404万平方米,同比下降8.4%,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下降7.6%,办公楼销售面积下降26.5%,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下降20.7%;商品房销售额66895亿元,下降5.4%,其中,住宅销售额下降2.8%,办公楼销售额下降28.0%,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额下降25.5%。
3、金融业务
近年来,国家连续出台一系列加快农业金融发展、加强农村金融体系建设的文件,鼓励农业发展,金融服务逐步向农业倾斜。近年来,中央一直力推打通金融服务“三农”各个环节,建立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激励约束机制,实现普惠性涉农贷款增速总体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中长期信贷支持力度。2020年中央一
号文提出,稳妥扩大农村普惠金融改革试点,鼓励地方政府开展县域农户、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加快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银保担”风险共担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推出更多免抵押、免担保、低利率、可持续的普惠金融产品。目前农村金融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包括传统的信用社、城商行等传统金融机构,农业产业集团为主体的大型传统三农产业服务商,以及蚂蚁金服、京东金融等互联网金融企业。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
1、农业供应链体系和金融服务优势
2018年10月,公司被评为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企业。2019年11月,商务部召开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工作推进会,公司案例入选“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案例集”,成为两家入选案例的农业产业企业之一。公司通过与农业供应链龙头企业进行深度融合和资源共享,充分发挥产区优势、物流网络优势和供应链金融优势,打造农业供应链服务平台,打通从生产端到销售端的农业全产业链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公司已与北大荒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平安贸易有限公司等农业供应链龙头企业开展合作,对接产地采购、物流运输以及终端销售等供应链环节,通过与相关企业的密切合作,各方优势资源有效链接,进一步完善公司农业供应链体系。公司配套商业银行及物流货运代理公司等相关支持,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物流”、“商流”、“资金流”、“信息流”等多流合一的专业化、差异化、多样化的供应链服务。公司通过与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农商行等银行对接,扩大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的业务总量。公司与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的“干粮在仓”农业供应链金融管理服务平台,通过“托盘”+“科技监管”模式,实现动产智能监管和资产数字化,采用传统融资和创新融资相结合的方式,引入银行、券商等第三方资金,以公司信用和业务流水为条件引进贷款资金,对银行、券商等的第三方资金进行最优配置,为产业客户提供融资担保、致力于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2019年7月,公司完成对中国玉米网的战略收购。中国玉米网具备完善的行业研究和报告体系,是中国农业农村部、美国农业部、美国谷物协会、大连商品交易所等部门指定的数据服务商及信息服务机构。公司通过收购中国玉米网,将集中公司在资金、渠道、物流等方面的优势,建设全国性“产业+互联网+金融”的大宗农产品供应链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包括行业研究分析、产业信息集成以及大宗农产品撮合交易等服务。公司通过科技赋能,减少中间环节,创建玉米行业智能化经营环境,并藉由平台数据服务、交易服务、金融服务、物流服务、三农服务五大核心功能,穿透各环节成本、让利会员企业、实现降本增效,进一步提升行业潜在价值及协同效率,促进产业价值链重构和产业升级。
2、土地流转及资源优势
公司子公司东方粮仓率先通过土地流转,在五常核心优质主产区首期流转13000亩土地,建立了自有的绿色有机东方香米生产基地,是五常市首家进行土地流转并且是唯一一家流转面积过万亩的现代农业企业。除自有生产基地外,公司在品牌米原材料主要采购地五常、方正、肇源等地,与多家供应商建立了持续稳定的合作关系,实现产地直采,保障产品原产地品质。
东方粮油控股子公司东方集团大连鑫兴贸易有限公司相关合作方黑龙江省铧镒农机专业合作社通过土地流转和土地托管的方式,建立了12万亩的优质玉米种植基地;东方粮仓控股子公司东方粮仓贸易有限公司合作企业黑龙江兰西正亿粮油贸易有限公司以土地流转方式建立了5000亩优质玉米种植基地,所收获的玉米主要定向供应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东方粮仓采购。
3、品牌及市场优势
截止2020年上半年,公司旗下品牌产品主要包括品牌米系列产品、品牌豆制品、品牌食用油、品牌杂粮等。
报告期,公司以“天地道”、“天缘道”、“稻可道”品牌为核心,在大米类产品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至油类、杂粮等品类,进一步丰富产品品种。公司通过迅速入住大型商超、开展线上
电商和新零售业务,品牌的公众认知度得以快速提升。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品牌米系列产品已成功拓展至全国27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入驻包括华润万家、沃尔玛、家乐福、大润发、永辉、苏果超市、物美等大型连锁超市;公司积极联手京东、天猫、苏宁易购、拼多多、网易严选、抖音、快手、叮咚、美团买菜等各大电商平台及新零售平台,形成线上线下联动模式。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是较早引入自动化设备实现豆制品工业化生产的企业,目前拥有行业领先的全自动腐皮腐竹生产设备,拥有从制皮、油炸、卷圆实现生产一体化的设备。银祥豆制品生产的相关豆制品产品品类齐全,以生鲜豆制品为主,辅以冷冻豆制品和腐竹干货制品,合作客户包括农贸市场加盟客户、商超客户、线上客户等。截止报告期末,银祥豆制品的生鲜豆制品销售区域覆盖福建厦门、漳州、泉州、福州、莆田、宁德等地市,腐竹干货和冷冻豆制品产品销售区域覆盖福建、湖南、广东、贵州、黑龙江、辽宁、浙江、安徽等20余个省份。2020年4月28日,银祥豆制品经审定成为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豆制品专业委员会团体会员。2020年5月13日,银祥豆制品再次荣膺“中国豆制品行业品牌企业50强”。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作为油脂加工行业大型企业,地处福建厦门,物流网络发达,产品销售可覆盖包括整个长江流域以及西南、西北在内80%以上的菜油消费区,销售区域广。目前,东方银祥油脂拥有超过500家菜籽油、菜籽粕终端客户,销售渠道丰富。
4、农业科技优势
公司积极探索农业科技应用和健康食品研发。目前,公司拥有“全脂稳定米糠”三项国家专利(专利号:ZL201210007591.6;ZL201210007481.X;ZL201210007616.2),填补了全脂稳定米糠产品的国内空白;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拥有“新型蛋白饲料资源及其加工技术”(油菜籽脱皮技术),结合剪切、挤压、搓碾和撞击等脱皮方法,在油菜籽脱皮关键技术上取得重大突破,使油菜籽脱皮率达到85%以上,脱皮加工量达到1500吨/日,综合加工成本下降;所加工的去皮菜籽粕产品粗蛋白含量达46%以上,并去除菜籽粕中大部分抗营养因子,有望作为优质饲料蛋白替代豆粕,经中国农业科学院饲料研究所专家委员会的评审,该技术符合饲料产业发展需求,技术总体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二)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
国开东方作为新型城镇化产业运营商,其核心竞争力在于区域开发和产业整合能力。国开东方通过市场化手段进行区域开发,与政府政策相结合,包括统筹规划、搭建平台、产业引进和完善配套服务,通过产业植入和集群效应来带动区域整体价值的提升,分享区域价值增值部分。
国开东方拥有优秀的管理团队、开发团队和运营团队,在一、二级土地开发方面严控品质,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在产业引进方面,国开东方与国内外众多产业资源和运营机构建立了合作、对接关系,产业资源具备行业领先性和独特性。
(三)金融业务
公司金融业务核心管理层主要来自大型金融集团和商业银行,对金融战略研究和管理有着丰富的经验,相关运营、营销团队均拥有长期从事普惠金融和供应链金融的经营管理工作经验,善于挖掘市场需求,对普惠金融和供应链金融等市场有敏锐的触觉和精准的掌控与执行能力。
公司已取得农业金融租赁、农业合作金融、金融服务、网络小额贷款、商业保理、融资租赁等类金融牌照,其中,普惠金融通过与多场景消费金融平台及金融科技公司合作,充分利用其流量优势和平台技术优势,搭建产品交易结构和风控模型,发挥现有牌照功能,为客户提供消费金融服务;供应链金融聚焦公司农业产业核心需求,确定客户定位,通过在资产端进行产融结合等运作模式,构建产品发展战略,设计满足不同客户需求的金融产品。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挖掘现有网络小额贷款、商业保理和融资租赁等类金融牌照的潜力,与外部机构开展更深入的合作,为客户提供更灵活多样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经营及投资的产业涉及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金融业、港口业等四大产业板块,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为公司核心主业。报告期,公司投资的民生银行加大了拨备计提和资产处置力度,净利润同比下降10.02%,同时民生银行于报告期确认发放永续债利息,公司投资收益相应同比大幅减少;报告期公司积极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销售业务,保障优质产品市场供应,油脂、豆制品、品牌米等业务规模和收益增加,且公司自年初以来加大费用开支管控力度有效降低了管理费用支出,公司地产板块降低了融资规模,公司整体财务费用减少,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同比实现增长。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476.58亿元,比上年期末增长2.2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13.32亿元,比上年期末增长1.5%;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6.89亿元,同比增长19.9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6亿元,同比增长1.25%。
公司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如下:
分行业 | 营业收入(万元) | 营业成本 (万元)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农产品加工销售 | 661,466.28 | 641,076.40 | 3.08 | 33.06 | 30.97 | 增加1.55个百分点 |
土地及房地产开发 | 450.76 | 618.49 | -37.21 | -99.20 | -98.87 | 减少39.94个百分点 |
其他 | 5,495.78 | 3,606.05 | 34.39 | 75.16 | 21.33 | 增加29.1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万元) | 营业成本 (万元)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大米加工销售 | 107,624.23 | 105,070.36 | 2.37 | 104.05 | 100.96 | 增加1.5个百分点 |
油脂及豆制品加工销售 | 196,666.81 | 184,953.42 | 5.96 | 68.08 | 62.09 | 增加3.48个百分点 |
其他农产品销售 | 357,175.24 | 351,052.62 | 1.71 | 9.11 | 8.65 | 增加0.41个百分点 |
土地及房地产开发 | 450.76 | 618.49 | -37.21 | -99.20 | -98.87 | 减少39.94个百分点 |
其他 | 5,495.78 | 3,606.05 | 34.39 | 75.16 | 21.33 | 增加29.12个百分点 |
公司各业务板块2020年上半年重点工作情况:
(一)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
报告期,公司农产品加工销售主营业务收入66.15亿元,同比增长33.06%。其中,大米加工销售收入10.76亿元,同比增长104.05%;油脂及豆制品加工销售收入19.67亿元,同比增长68.08%;其他农产品销售收入35.72亿元,同比增长9.11%。
1、推进品牌新产品的开发和上市,探索新营销模式
1)在原有品牌米系列产品的基础上,新增花生油、菜籽油、玉米油、葵花油、大豆油等六个油类产品生产上市,同时“天地道”肇源小米产品、“天缘道”面粉系列产品也陆续实现上市,进一步丰富产品品类。
公司于报告期继续深耕华北、华东、华南核心销售区域,着力开拓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销区市场,依托核心区域,通过电商向全国辐射。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线下新增零售网点196家,零售网点增加至3608家。线上主动进驻抖音、快手等短视频社区,持续探索场景化、体验式、创新性的新营销阵地。2020年6月,公司子公司东方粮仓有限公司成为民生银行“民生农场”服务平台首批12家入驻服务商企业之一。
在供应链建设方面,公司在京东、苏宁小店、拼多多、淘宝、抖音等电商已实现一件代发,同时优化加工园区与供应商的对接流程,提升了整体运营效率。
2)受疫情影响,面对餐饮渠道需求同比下滑、大豆原料同比上涨的不利情况,银祥豆制品通过调整供售价格,加大小包装产线的生产规模,满足线上客户及商超客户的增长需求,吸引了“朴朴”、“海底捞”、“美菜”、“美团”等优势客户再扩大合作区域,上半年实现了业绩同比增长。2020年上半年,银祥豆制品实现销售收入0.62亿元,同比增长28.88%,增长主要原因为电商及商超渠道的销量提升。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886.88万元,同比增长57.26%,增长主要原因为销售价格调整、以及主原料大豆有先期采购存量控制成本。
报告期,银祥豆制品完成了夏令产品“豆腐花”的研制、以及弥补高端豆制品缺失的有机健康豆腐系列产品的研制,其中,高端豆腐系列产品中黑豆豆腐、鸡蛋豆腐两个产品计划于2020年9月初生产上市推广,海底捞黑豆豆花及大规格豆浆预计9月份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正式生产,进入海底捞各连锁门店。银祥豆制品将继续推进即食调味豆制品的研发工作,补足即食素肉产品板块。
3)2020年8月27日,公司子公司东方粮仓有限公司与沈阳师范大学、沈阳农业大学两所高校签订联合研发协议,就高水分植物基人造肉相关产品的研发达成合作意愿,并协议受让沈阳师范大学持有的挤压/超声联用制备糖基化玉米醇溶蛋白的方法、产品及应用等3项专利。公司长期关注健康食品研发及合作,在原有研发基础上,公司积极探索人造肉相关研发合作,充分发挥公司农产品加工销售全产业链优势,实现产学研结合,丰富公司健康食品产品品类,提升公司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整体科技竞争力。
2、发挥渠道和信息资源优势,油脂加工业务业绩稳步提升
报告期,东方银祥油脂结合市场供需变化,准确制定原材料采购计划,保证了菜籽原料的充足供应。充分发挥产业渠道和信息资源优势,及时把握销售节奏及价格趋势,保质保量的完成生产加工和产品销售任务。合理安排仓储物流和销售工作,顺利完成了加拿大毛菜油的进口贸易业务。报告期,东方银祥油脂实现营业收入15.27亿元,实现净利润0.69亿元。
3、完善农产品供应链平台建设,开展战略合作
2020年1月,公司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建发物产有限公司发起成立建发东方(大连)物产有限公司,东方粮仓持股比例47%。公司与厦门建发物产有限公司目前已在玉米等品种采购、物流、销售等供应链环节展开合作。
2020年2月,中国玉米供应链服务平台(https://www.yumi.com.cn/)正式上线。该平台目前主要业务为大数据服务、交易撮合服务、物流服务、金融服务以及三农服务,其平台自身也作为上下游企业的连接转换器,积极发挥坐市商的服务功能,与上下游企业开展购销贸易服务。截止2020年6月30日,玉米网累计撮合成交量76.46万吨,成交总额15.12亿元,其中玉米淀粉累计成交量0.75万吨。
2020年6月,公司子公司东方粮仓有限公司与黑龙江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旗下龙粮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通过双方战略合作形成产业链上下游无缝对接,发挥黑龙江作为国内粮食主产区的优势,打造营养健康的农产品品牌,发展壮大粮食产业。
(二)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
报告期,受疫情影响,国开东方一级开发业务上市所需审批流程进展缓慢,二级开发项目存在停工情况,2020年上半年,国开东方土地及房地产开发业务实现主营业收入450.76万元,同比下降99.20%,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物业收入;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1亿元。报告期,国开东方增强责任意识,加强业务联动配合,一级土地开发方面仍按计划完成了B地块市政府地价审批,C北地块拆迁工作已纳入北京市试点工程,棚改实施协议正式签署;二级土地开发方面,针对杭州26号地块“锦贤府”项目提前进行市场推广,售楼处提前开放,报告期该项目累计实现签约金额超过预期。
1、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情况
截止2020年6月30日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情况(单位:亿元)
项目 | 预计投资总额 | 报告期末已投资金额 | 预计达到入市条件的时间 | 前期结转收入金额 | 报告期确认收入金额 |
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B地块一级土地开发项目 | 32.32 | 29.33 | 2020年12月31日 | 31.91 | 0 |
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C地块一级土地开发项目 | 24.86 | 25.28 | 2020年12月31日 | ||
三主一次道路及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青龙湖地区棚改项目 | 37.58 | 7.77 | 2023年12月31日 | 0 | 0 |
合计 | 94.76 | 62.38 | 31.91 | 0 |
核心区C南侧地块已于2018年度入市供应,核心区B地块、核心区C北侧地块的入市供应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其中,核心区B地块已按计划完成成本审定及现场验收工作,正在等待市政府入市审批。C地块北侧主要受拆迁进度影响,由于上半年疫情拆迁工作暂缓,截止报告期末,C北地块拆迁工作已纳入北京市试点工程,预计下半年完成拆迁。
国开东方于2017年度取得丰台区政府关于青龙湖地区南一区、南二区、南三区、北一区、北二区、北三区分期授权批复,北京市重大项目指挥部办公室同意棚改南一区、南二区纳入2020年北京市棚改实施计划,2020年4月国开东方与王佐镇政府签订棚改实施协议,截止到6月30日,已对接村委会和文慧物业公司,并完成剩余房源核对及安置房源总平图、户型图设计工作。
2、土地二级开发项目情况
(1)截止2020年6月30日房地产项目投资及在建情况(单位:万平方米、亿元)
序号 | 项目 | 建设用地面积 | 总建筑面积 | 规划计容建筑面积 | 在建建筑面积 | 已竣工面积 | 项目总投资额 | 项目已投资额 | 是/否涉及合作开发项目 | 合作开发项目的权益占比 | |
1 | A01、A02地块 | A01 | 8.85 | 21.45 | 26.40 | —— | 5.67 | 28.40 | 23.99 | 否 | —— |
A02 | 6.68 | 16.40 | 2.44 | 13.96 | 21.46 | 27.44 | |||||
2 | A03、A04地块 | A03 | 6.82 | 10.32 | 15.50 | —— | 5.82 | 13.57 | 10.22 | 否 | —— |
A04 | 7.27 | 11.71 | —— | 8.56 | 24.48 | 20.33 | |||||
3 | 杭州临安26号地块 | 6.40 | 18.45 | 12.80 | 9.0 | —— | 22.98 | 12.22 | 否 | —— | |
4 | 二期地 | 22.62 | 56.50 | 25.00 | 41.35 | 1.86 | 108.00 | 83.76 | 是 | 60% | |
5 | 青龙头项目 | 13.00 | 44.16 | 21.05 | 36.24 | —— | 82.00 | 70.85 | 是 | 40% | |
合计 | 71.64 | 178.99 | 100.75 | 89.03 | 35.87 | 300.89 | 248.81 | —— | —— |
(2)2020年上半年公司项目销售情况(单位:万平方米、亿元)
序号 | 项目 | 经营业态 | 可售 面积 | 已售 面积 | 累计签约金额 | 前期结转收入金额 | 报告期结转收入金额 |
1 | A01、A02地块 | 自住型商品房 | 7.7 | 7.7 | 13.2 | 12.5 | 0 |
LOFT | 6.1 | 6.06 | 18.57 | 16.68 | 0 | ||
其他(包含库房、商业及车库) | 2.75 | 1.28 | 0.5 | 0.39 | 0.01 | ||
2 | A03、A04地块 | 公寓 | 5.2 | 5.2 | 14.4 | 13.9 | 0 |
3 | 杭州临安26号地块 | 自住型商品房 | 12.5 | 3.1 | 5.3 | 0 | 0 |
其他(商业及车库) | 4.7 | 0.2 | 0.7 | 0 | 0 | ||
合计 | 38.95 | 23.54 | 52.67 | 43.47 | 0.01 |
A01、A02地块位于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村,用地性质为F2类公建混合住宅用地。A01地块包含西山湖文苑自住型商品房项目及配套幼儿园,其中西山湖文苑自住型商品房项目已于2018年度完成交房,配套幼儿园已于2019年6月移交丰台区教委。A02地块包含西山湖佳苑自住型商品房、西山国际中心、西阙台大酒店三个项目,其中,西山湖佳苑自住型商品房项目、西山国际中心项目已于以前年度完成交房,截止2020年6月30日, 西阙台大酒店项目已经全部封顶,其中6号楼已经竣备,4号楼的保温改造工程已经完成,其他部分楼栋目前正在进行外保温层改造,预计2020年11月15日前完成竣工备案。
A03、A04地块位于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村,用地性质为F3其它类多功能用地。A03地块已完成4栋酒店式公寓及1栋会所的建设和销售。A04地块主要已建设内容为东方美高美酒店项目。
2019年6月19日,国开东方子公司杭州开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竞拍取得杭州市临安区锦北单元A-R21-11号商住用地(杭州临安26号地块)使用权,由国开东方下属子公司负责上述地块的开发工作。该项目已于2020年6月6日开盘。项目工程建设进展顺利,1#、2#、3#、4#已顺利封顶,其他楼幢按开发计划有序推进,项目计划于2022年底交付。
(3)其他参与开发的在建项目情况
截止2020年6月30日,国开东方合作开发项目包括二期地项目(翡翠西湖)、青龙头项目(熙湖悦著)。
二期地项目:项目位于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包含R2二类居住用地、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A61机构养老设施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S4社会停车场用地。该项目已于2018年10月正式对外销售,截止2020年6月30日,0055地块自持商业完成竣备,其他在建中,除少部分外,其他均已结构封顶,累计签约金额约44.97亿元。
青龙头项目:项目位于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包含R2二类居住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项目共分为洋房和中下跃两类产品,总可售面积为30.6万平米(不含车位)该项目已于2019年6月正式对外销售,截止2020年6月30日,累计签约金额约17.68亿元。
国开东方将根据房地产政策和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将经营风险降至最低,以保障公司利益。
3、产业运营情况
目前,国开东方与英国默林娱乐集团合作的北京乐高乐园度假区项目正在推进中。2020年上半年,项目核心区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已获批通过,进入正式实施阶段。国开东方在和默林娱乐持续推进合作事宜。
(三)东方金融中心
公司投资建设的东方金融中心项目(原大成饭店改造项目)位于北京市将台路丽都商圈,是该区域最新地标性建筑。项目用地面积1.2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其中地上6万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27层、地下5层,项目于2019年正式投入使用。
2020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部分客户退租,截止2020年6月30日东方金融中心累计签约租赁建筑面积3.94万平方米(含地上和地下、停车场),比去年年末下降8.16%。2020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352.94万元。
(四)金融业务
报告期,公司子公司金联金服以回收资金、防控风险为主,逐步降低贷款投放速度,同时加快风控能力建设,拓展新的消费场景,逐步开展保理和融资租赁业务。报告期,金联金服累计放贷金额0.43亿元,报告期收回金额1.33亿元,截至报告期末贷款余额1.13亿元。
报告期,公司参股公司东方财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13.76万元、净利润2,651.17万元。参股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实现净利润287.80亿元。
(五)港口业务
报告期,公司参股公司锦州港实现净利润10,631.33万元。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6,689,886,577.96 | 5,575,811,113.71 | 19.98 |
营业成本 | 6,455,214,979.57 | 5,476,513,161.12 | 17.87 |
销售费用 | 83,422,820.96 | 49,086,595.31 | 69.95 |
管理费用 | 160,621,066.41 | 197,877,851.56 | -18.83 |
财务费用 | 417,868,638.17 | 459,692,327.47 | -9.10 |
研发费用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6,554,373.42 | 2,952,080,526.78 | -119.8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5,090,145.97 | 291,256,151.83 | 87.1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2,549,221.67 | -4,282,356,850.43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农产品加工销售板块销售收入增加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农产品加工销售板块收入增加相应成本增加。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农产品加工销售板块销售规模增加,品牌米业务增长,相关运营费用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上期子公司国开东方收到一级开发项目回款、及本期子公司国开东方支付杭州临安26号地块土地及工程款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子公司国开东方收回杭州项目转让款及合作项目回款所致。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88,792,423.60 | 2.28 | 543,671,808.35 | 1.17 | 100.27 | 公司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
预付款项 | 491,676,777.43 | 1.03 | 388,648,248.92 | 0.83 | 26.51 | 主要为子公司东方粮油预付购货款所致 |
应收股利 | 479,806,895.53 | 1.01 | 7,542,000.00 | 0.02 | 6,261.80 | 主要为参股企业民生银行已宣告分配股利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发放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241,490,511.26 | 0.51 | 1,042,191,737.02 | 2.24 | -76.83 | 主要为国债逆回购减少所致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113,811,607.94 | 0.24 | 215,201,616.59 | 0.46 | -47.11 | 前期贷款收回所致 |
其他债权投资 | 54,475,814.67 | 0.11 | 81,902,387.15 | 0.18 | -33.49 | 主要为投资的资产管理计划减值所致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82,932,754.36 | 0.17 | 58,700,000.00 | 0.13 | 41.28 | 主要为购买基金所致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26,010,485.81 | 0.05 | 3,847,400.00 | 0.01 | 576.05 | 套期保值业务增加所致 |
预收款项 | 391,974.87 | 0.00 | 508,874,147.12 | 1.09 | -99.92 | 主要为执行新收入准则报表项目调整所致 |
合同负债 | 752,691,212.29 | 1.58 | 0.00 | 0.00 | 主要为执行新收入准则报表项目调整所致 | |
其他流动负债 | 157,766,031.02 | 0.33 | 69,286,570.86 | 0.15 | 127.70 | 主要为执行新收入准则报表项目调整所致 |
长期借款 | 7,458,490,000.00 | 15.65 | 4,462,490,000.00 | 9.57 | 67.14 | 主要为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
应付债券 | 795,514,609.58 | 1.67 | 1,184,301,737.74 | 2.54 | -32.83 | 主要为偿还债券及调整至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所致 |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990,410,876.78 | 见下表 |
应收股利 | 458,995,270.58 | 质押股权对应的部分已宣告但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发放的股利 |
其他应收款 | 28,521,345.14 | 用于担保或保证的款项 |
存货 | 3,070,757,026.62 | 质押借款、开立保函 |
长期股权投资 | 14,923,590,781.47 | 质押借款 |
投资性房地产 | 5,502,334,371.82 | 抵押借款 |
固定资产 | 278,128,151.87 | 抵押借款 |
无形资产 | 156,424,215.79 | 抵押借款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07,902,919.44 | 质押借款 |
合计 | 26,117,064,959.51 |
受限货币资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281,620,000.00 | 272,180,000.00 |
用于担保的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 | 336,328,983.06 | 523,292,524.23 |
售房款监管账户存款 | 341,443,248.47 | 130,646,226.10 |
土储保证金及其他 | 31,018,645.25 | 33,825,457.83 |
合计 | 990,410,876.78 | 959,944,208.16 |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余额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余额 | ||
一、合营企业 | |||||||||||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2,563,197.95 | -1,712,877.19 | 40,850,320.76 | ||||||||
共青城琴丝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017,922.16 | -585.66 | 19,017,336.50 | ||||||||
小计 | 61,581,120.11 | -1,713,462.85 | 59,867,657.26 | ||||||||
二、联营企业 | |||||||||||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945,556,503.19 | 7,953,510.31 | 230,512.47 | 953,740,525.97 |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 1,002,738,776.65 | 16,240,212.91 | -1,033,418.27 | 2,435,819.51 | -6,163,560.02 | 1,014,217,830.78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3,230,170,419.91 | 774,179,600.00 | -51,129,200.00 | 262,800.00 | -473,643,335.51 | 13,479,840,284.40 | |||||
东方艺术品有限公司 | |||||||||||
Orient Art Limited | 124,917,943.79 | 3,539.85 | 2,450,057.29 | 127,371,540.93 | |||||||
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 358,313,506.53 | 890,533.81 | 9,161,572.04 | -3,666,414.50 | 364,699,197.88 | ||||||
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9,420,400.95 | -1,596,086.67 | 27,824,314.28 | ||||||||
成都冰翼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 13,300,524.65 | ||||||||||
建发东方(大连)物产有限公司 | 9,400,000.00 | -60,177.58 | 9,339,822.42 | ||||||||
小计 | 15,691,117,551.02 | 9,400,000.00 | 797,611,132.63 | -40,320,476.47 | -967,794.99 | -479,806,895.53 | 15,977,033,516.66 | 13,300,524.65 | |||
合计 | 15,752,698,671.13 | 9,400,000.00 | 795,897,669.78 | -40,320,476.47 | -967,794.99 | -479,806,895.53 | 16,036,901,173.92 | 13,300,524.65 |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金额单位:股、元
名称 | 期初股份数量 | 报告期买入数量 | 使用资金数量 | 期末股份数量 | 产生的投资收益 | 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 期末公允价值 |
方正证券 | 707,812.00 | 707,812.00 | -1,125,421.08 | 5,011,308.96 | |||
浙商银行 | 90,800.00 | 448,552.00 | 90,800.00 | -76,272.00 | 357,752.00 | ||
邮储银行 | 139,311.00 | 766,210.50 | 139,311.00 | -179,711.19 | 636,651.27 | ||
寿仙发债 | 10.00 | 1,000.00 | 1,000.00 | ||||
已售出股票 | 28,542.00 | 239,294.91 | 389,559.03 | ||||
合计 | 937,923.00 | 28,552.00 | 1,455,057.41 | 937,923.00 | 389,559.03 | -1,381,404.27 | 6,006,712.23 |
衍生金融资产 | |||||
项目 | 初始投资成本 | 资金来源 | 期末余额 | 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 | 报告期损益 |
期货(农产品套期保值) | 自有资金 | -21,166,915.81 | -20,790,131.30 | -20,790,131.30 |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的参股公司: | 单位:万元 | |||||
公司名称 | 经营范围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总负债 | 净利润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 港口作业 | 15.39 | 200,229.15 | 1,777,015.66 | 1,125,281.73 | 10,631.33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业 | 2.92 | 4,378,241.85 | 714,264,100.00 | 660,376,400.00 | 2,878,000.00 |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对成员单位办理结算、存款、贷款、票据承兑与贴现等 | 30.00 | 300,000.00 | 817,490.71 | 499,577.21 | 2,651.17 |
公司主要控股公司: | ||||||
公司名称 | 经营范围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总负债 | 净利润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粮油购销 | 100.00 | 150,000.00 | 772,899.08 | 587,694.41 | 8,153.14 |
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 投资管理 | 100.00 | 736,000.00 | 2,190,070.72 | 1,724,896.12 | -29,252.37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披露事项
(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
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
公司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与粮食资源密切相关,除可能发生的病虫害外,南方6月以来持续强降雨,洪涝灾情给农业生产带来一定影响。相关自然灾害及病虫害可能会对公司粮源和粮食质量产生影响。公司将紧盯粮源,及时调整生产计划和经营策略。目前公司粮食储备充足,粮源供应稳定。受疫情影响,上半年出现玉米价格持续走高,达到近五年最高水平的情况,另外进出口业务受疫情影响预计将持续对公司相关农产品销售业务带来价格波动和供需结构变化等风险。针对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公司将紧盯国内外农产品市场波动情况与消费市场供需关系情况,主动适应市场环境变化,及时研判市场供需和价格,灵活调整生产计划及经营策略,通过套期保值等方式降低价格波动风险;充分利用与佳格科技合作开发的农业卫星遥感大数据应用平台,落实与京东物流合作开发的数字物流中台,加快推进公司数字农业建设。公司将多措并举稳定C端产品供应及农业供应链运转效率。
2、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
房地产行业受宏观经济、政策调控、产业升级和人口结构变化等多种因素影响,针对国家在房地产领域的整体调控政策和北京市区域调控政策,国开东方将继续坚持快速回款的策略,加强现金流管控,合理运用融资方式,重点盘活存量资产,提升资金的运营效率,同时结合现有资源和行业政策稳妥推进文化旅游等新型城镇化产业布局,防范公司在市场经营环境中出现波动或资金风险。
3、金融业务
农业金融市场基础较差,信用体系建设水平低于城市,农业领域的生产者、经营者济状况易受到农业生产周期及行业波动的影响,可能导致逾期率升高,出现信用风险。对此,公司将积极关注农业行业发展及生产情况,不断进行金融创新,重点围绕公司农业板块,基于公司已形成的传统粮食产业链和线上玉米供应链,以上下游的中小客群为市场重心,并针对性的在客户筛选、增信措施、贷后管理等方面加强风险防控,充分利用数据金融和信息技术,提高风险管理能力,降低经营风险。
(三)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2月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用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议案》,为支持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向135家医疗机构和社会公益机构累计捐赠“天缘道”等品牌大米约1000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0年6月23日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5),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2020年6月24日 |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无 |
三、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
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其他承诺 | 盈利预测及补偿 | 厦门市养生豆源贸易有限公司 |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优品于2018年度收购厦门市养生豆源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77%股权,厦门市养生豆源贸易有限公司承诺: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在2018年、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孰低值分别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900万元、1100万元、1250万元。在业绩承诺期内,如果银祥豆制品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孰低值低于承诺净利润的,银祥豆制品原股东可以选择以本次交易取得的东方优品现金对价、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向东方优品进行相应补偿。其中:如果银祥豆制品2018年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银祥豆制品原股东承诺业绩的80%,则其对东方优品进行补偿;若2018年、2019年两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银祥豆制品原股东承诺业绩的两年累计数,则其对东方优品进行补偿;若银祥豆制品2020年、2021年每年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银祥豆制品原股东承诺对应年度各年的净利润,则其对东方优品进行补偿。 | 本次补偿测算基准日为2018年1月1日。本次补偿测算终止日为交易完成日后的第四个会计年度12月31日,即2021年12月31日。 | 是 | 是 |
四、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上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七、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
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经2018年2月1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8年3月16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2018年4月4日完成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 2018年8月3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作出调整,由4.61元/股调整为4.59元/股。 2019年4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8名原激励对象已离职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根据《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注销股票期权2,194.5万份。 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根据《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注销股票期权1,921万份。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864.5万份。 | http://www.sse.com.cn/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包括除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提供担保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且公司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6.98亿元,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2.69亿元。
2、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 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 494.52 |
东方集团物产进出口有限公司 | 2,672.83 |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 16,424.06 |
委托关联人加工 | 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 3,532.23 |
向关联人出租房屋及设备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1,166.50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5.40 | |
接受关联人提供港口及其他服务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 548.62 |
3、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在民生银行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 预计金额 | 年初至报告期末实际发生金额 |
在关联银行贷款(包括申请综合授信、承担汇票、信用证、保函等) | 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 |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民生银行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2.418亿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31.08亿元,保函担保额为人民币21.168亿元。 |
在关联银行存款(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 | 日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民生银行存款余额6.10亿元。 |
4、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与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执行情况(单位:万元)
关联方 | 期末贷款余额 | 期末存款余额 | 报告期利息收入 | 期末为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11,100.00 | 235,782.11 | 5,792.97 | 13,000.00 |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 | 2019年7月24日 | 2019年7月25日 | 2021年1月2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是 | 是 | 母公司 |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 | 2019年12月18日 | 2019年12月24日 | 2021年4月21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是 | 是 | 母公司 |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19年11月11日 | 2019年11月11日 | 2021年11月10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是 | 是 | 母公司 |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 | 2019年11月11日 | 2019年11月11日 | 2020年11月10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是 | 是 | 母公司 |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东方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19年7月24日 | 2019年9月17日 | 2020年9月20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是 | 是 | 母公司的控股 子公司 |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东方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50,000.00 | 2019年1月22日 | 2019年10月25日 | 2020年12月12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是 | 是 | 母公司控股子公司 |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东方集团物产(国际)进出口有限公司 | 7,079.50 | 2019年3月20日 | 2019年5月1日 | 2024年3月1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是 | 是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8,000.00 | 2019年7月18日 | 2019年9月5日 | 2022年2月13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否 | 合营公司 |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杭州鑫悦置业有限公司 | 80,000.00 | 2018年5月23日 | 2018年7月23日 | 2021年6月7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是 | 否 | 其他 |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杭州丽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70,000.00 | 2019年2月26日 | 2019年2月26日 | 2021年2月25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是 | 否 | 其他 |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兰西正亿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 2,000.00 | 2019年11月18日 | 2019年11月29日 | 2020年5月25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否 | 否 | 其他 |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山东世粮粮油有限公司 | 1,000.00 | 2019年5月28日 | 2019年5月30日 | 2020年5月30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否 | 否 | 其他 |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17年7月6日 | 2019年5月17日 | 2020年1月3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是 | 是 | 母公司 |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 | 2018年11月7日 | 2019年1月23日 | 2020年4月30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是 | 是 | 母公司 |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杭州碧锦置业有限公司 | 30,000.00 | 2018年5月17日 | 2018年5月18日 | 2020年6月9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是 | 否 | 其他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638,079.5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380,246.51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1,358,277.62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131,549.41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511,795.92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70.87%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269,836.30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928,649.41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313,310.21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1,511,795.92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不适用 |
担保情况说明 | 截止报告期末,国开东方及其子公司为购买商品房的合格银行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75亿元。 |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一)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对2020年年初资产负债表进行了调整,具体涉及调整项目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内容。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84,223 |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 | 608,854,587 | 16.39 | 质押 | 491,758,299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492,822,091 | 13.27 | 质押 | 388,313,771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西藏东滨投资有限公司 | -28,400,000 | 108,140,000 | 2.91 | 质押 | 108,14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西藏骊锦投资有限公司 | 96,967,014 | 2.61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 96,189,453 | 2.59 | 无 | 0 | 其他 | ||
深圳市大华信安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大华承运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79,429,317 | 2.14 | 无 | 0 | 其他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66,224,340 | 1.78 | 无 | 0 | 国有法人 |
西藏永文投资有限公司 | 62,186,967 | 1.67 | 质押 | 62,0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中融金谷投资(北京)有限公司-中融金谷价值精选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60,775,540 | 1.64 | 无 | 0 | 其他 | |||||
深圳重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重器文弘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58,261,939 | 1.57 | 无 | 0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 | 608,854,587 | 人民币普通股 | 608,854,587 |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492,822,091 | 人民币普通股 | 492,822,091 | |||||||
西藏东滨投资有限公司 | 108,1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8,140,000 | |||||||
西藏骊锦投资有限公司 | 96,967,014 | 人民币普通股 | 96,967,014 | |||||||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 96,189,453 | 人民币普通股 | 96,189,453 | |||||||
深圳市大华信安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大华承运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79,429,317 | 人民币普通股 | 79,429,317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66,224,340 | 人民币普通股 | 66,224,340 | |||||||
西藏永文投资有限公司 | 62,186,967 | 人民币普通股 | 62,186,967 | |||||||
中融金谷投资(北京)有限公司-中融金谷价值精选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60,775,540 | 人民币普通股 | 60,775,540 | |||||||
深圳重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重器文弘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58,261,939 | 人民币普通股 | 58,261,939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为我公司控股股东。 2、张宏伟先生为我公司、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和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3、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刘怡 | 董事 | 200 | 200 | 0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7月20日,公司董事刘怡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800股,买入价格为人民币5.02元/股。刘怡女士本次买入股票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买入股票前,刘怡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200股,本次买入股票后,刘怡女士累计持有本公司股票1000股。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内可行权股份 | 报告期股票期权行权股份 | 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孙明涛 | 董事 | 2,010,000 | 0 | 0 | 0 | 990,000 |
方灏 | 董事 | 2,010,000 | 0 | 0 | 0 | 990,000 |
张惠泉 | 董事 | 1,005,000 | 0 | 0 | 0 | 495,000 |
田健 | 高管 | 1,005,000 | 0 | 0 | 0 | 495,000 |
张明根 | 高管 | 1,005,000 | 0 | 0 | 0 | 495,000 |
党荣毅 | 高管 | 1,005,000 | 0 | 0 | 0 | 495,000 |
合计 | / | 8,040,000 | 0 | 0 | 0 | 3,960,000 |
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根据《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注销股票期权1921万份。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864.5万份。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孙明涛 | 董事长 | 选举 |
方灏 | 董事 | 选举 |
张惠泉 | 董事 | 选举 |
刘怡 | 董事 | 选举 |
戴胜利 | 董事 | 选举 |
陈守东 | 独立董事 | 选举 |
韩方明 | 独立董事 | 选举 |
郑海英 | 独立董事 | 选举 |
金亚东 | 独立董事 | 选举 |
吕廷福 | 监事会主席 | 选举 |
胡曾铮 | 监事 | 选举 |
佟欣 | 监事 | 选举 |
刘艳梅 | 职工代表监事 | 选举 |
杨洪波 | 职工代表监事 | 选举 |
方灏 | 总裁 | 聘任 |
张惠泉 | 副总裁、首席律师 | 聘任 |
戴胜利 | 副总裁 | 聘任 |
田健 | 副总裁 | 聘任 |
张明根 | 副总裁 | 聘任 |
党荣毅 | 财务总监 | 聘任 |
康文杰 | 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张宏伟 | 名誉董事长、董事(已离任) | 离任 |
关焯华 | 副董事长(已离任) | 离任 |
胡凤滨 | 独立董事(已离任) | 离任 |
王旭辉 | 独立董事(已离任) | 离任 |
田益明 | 独立董事(已离任) | 离任 |
李亚良 | 监事会主席(已离任) | 离任 |
刘慧颖 | 职工代表监事(已离任) | 离任 |
王华清 | 董事会秘书(已离任) | 离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19东方01 | 155175.SH | 2019年1月28日 | 2022年1月29日 | 3.9 | 7.15 |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另计利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 19东方02 | 155495.SH | 2019年7月3日 | 2022年7月5日 | 8 | 7.50 |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另计利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0年2月3日支付“19东方01”自2019年1月29日至2020年1月28日期间的利息。“19东方01”票面利率为7.15%,每手“19东方01”(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71.50元(含税)。
2、公司于2020年7月6日支付“19东方02”自2019年7月5日至2020年7月4日期间的利息。“19东方02”票面利率为7.50%,每手“19东方02”(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75.00元(含税)。
公司债券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2月3日对“19东方01”公司债券实施了回售,对有效回售申报的“19东方01”公司债券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本次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110,000手,实施完毕后,“19东方01”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交易的数量为390,000手。
二、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资信评级机构联系方式
债券受托管理人 | 名称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2号国投金融大厦12层 | |
联系人 | 马能 | |
联系电话 | 010-83321237 | |
资信评级机构 | 名称 |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26号新闻大厦8层806室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券简称 | 19东方01 | 19东方02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设立情况 | 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及本息偿付。 | 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及本息偿付。 |
募集资金总额 | 5亿 | 8亿 |
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 | 5,381.43元 | 53,200.15元 |
募集资金使用履行的程序 | 公司已根据《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 |
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 是 | 是 |
备注: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全部为募集资金存储期间产生的利息。
四、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券简称 | 19东方01 | 19东方02 |
评级报告出具时间 | 2020年6月22日 | 2020年6月22日 |
评级结论(主体) | AA+ | AA+ |
评级结论(债项) | AA+ | AA+ |
评级展望 | 稳定 | 稳定 |
主体评级标识所代表的含义 | 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 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
债项评级标识所代表的含义 | 债务安全性很高,违约风险很低 | 债务安全性很高,违约风险很低 |
与上一次评级结果的对比及对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 与上一次评级结果相同 | 与上一次评级结果相同 |
五、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券受托管理人名称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受托管理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对发行人资信状况、募集资金管理运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等进行了持续跟踪,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所约定义务,积极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
履行职责时是否存在利益冲突情形 | 否 |
采取的相关风险防范措施、解决机制(如有) | 无 |
是否已披露报告期受托事务管理报告 | 安信证券于2020年6月17日披露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9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八、 截至报告期末和上年末(或本报告期和上年同期)下列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变动原因 |
流动比率 | 1.57 | 1.34 | 17.16 | |
速动比率 | 0.88 | 0.69 | 27.54 | |
资产负债率(%) | 54.64 | 54.26 | 0.70 | |
贷款偿还率(%) | 100 | 100 |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变动原因 |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1.43 | 1.33 | 7.52 |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九、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公司其他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的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司报告期内的银行授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可使用授信额度总计311.78亿元,已使用敞口授信额度212.07亿元,尚可使用授信额度99.71亿元。
十二、 公司报告期内执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严格执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等的相关约定和承诺。
十三、 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及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0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6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167,693,956.69 | 4,485,949,941.2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88,792,423.60 | 543,671,808.35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1,100,000.00 | 501,024.12 | |
应收账款 | 235,725,808.08 | 224,267,869.90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491,676,777.43 | 388,648,248.92 | |
其他应收款 | 6,741,893,025.89 | 6,480,183,760.48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479,806,895.53 | 7,542,000.00 | |
存货 | 9,671,225,057.51 | 9,605,156,192.70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3,000,000.00 | 13,000,000.00 | |
其他流动资产 | 241,490,511.26 | 1,042,191,737.02 | |
流动资产合计 | 23,662,597,560.46 | 22,783,570,582.74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113,811,607.94 | 215,201,616.59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其他债权投资 | 54,475,814.67 | 81,902,387.15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58,000,000.00 | 68,000,00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16,036,901,173.92 | 15,752,698,671.1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1,566,184.24 | 52,691,605.32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82,932,754.36 | 58,700,0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5,502,334,371.82 | 5,502,334,371.82 | |
固定资产 | 816,253,315.88 | 841,046,291.11 | |
在建工程 | 3,192,697.00 | 2,163,358.7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246,951,785.30 | 253,391,134.87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84,576,168.80 | 84,576,168.80 | |
长期待摊费用 | 121,259,613.69 | 125,273,226.1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0,749,530.50 | 43,719,858.5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72,421,848.68 | 754,600,376.66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3,995,426,866.80 | 23,836,299,066.87 | |
资产总计 | 47,658,024,427.26 | 46,619,869,649.6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7,197,362,720.00 | 7,585,827,865.51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26,010,485.81 | 3,847,400.00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50,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382,514,610.31 | 1,242,808,816.94 | |
预收款项 | 391,974.87 | 508,874,147.12 | |
合同负债 | 752,691,212.29 | ||
应付职工薪酬 | 13,321,173.08 | 14,745,733.42 | |
应交税费 | 46,897,885.54 | 58,695,125.19 | |
其他应付款 | 1,534,966,528.38 | 1,462,175,880.77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989,452,467.15 | 5,959,699,355.77 | |
其他流动负债 | 157,766,031.02 | 69,286,570.86 | |
流动负债合计 | 15,101,375,088.45 | 16,955,960,895.58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7,458,490,000.00 | 4,462,490,000.00 | |
应付债券 | 795,514,609.58 | 1,184,301,737.74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1,980,000,000.00 | 1,990,000,000.0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1,232,424.66 | 15,568,498.7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01,183,737.44 | 398,079,010.12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289,861,865.94 | 290,446,502.80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936,282,637.62 | 8,340,885,749.39 | |
负债合计 | 26,037,657,726.07 | 25,296,846,644.9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3,714,576,124.00 | 3,714,576,124.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8,877,988,891.00 | 8,877,070,601.69 | |
减:库存股 | 200,521,517.61 | 200,521,517.61 | |
其他综合收益 | 106,459,298.20 | 147,623,840.48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120,206,080.70 | 3,120,206,080.70 | |
未分配利润 | 5,713,489,883.71 | 5,357,284,703.02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1,332,198,760.00 | 21,016,239,832.28 | |
少数股东权益 | 288,167,941.19 | 306,783,172.3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1,620,366,701.19 | 21,323,023,004.6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7,658,024,427.26 | 46,619,869,649.61 |
法定代表人:孙明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荣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波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6月30日编制单位: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6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101,961,515.62 | 1,296,024,841.6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31,756,945.74 | 1,263,995.07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9,863,601.59 | 7,564,966.66 | |
其他应收款 | 489,599,179.37 | 19,998,225.51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479,806,895.53 | 7,542,000.00 | |
存货 | 94,420.97 | 94,420.97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2,593,133,547.03 | 1,931,395,180.55 | |
其他流动资产 | 314,836,685.50 | 1,951,136,362.17 | |
流动资产合计 | 4,741,245,895.82 | 5,207,477,992.60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其他债权投资 | 33,850,814.67 | 61,277,387.15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8,000,000.00 | 8,000,00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25,814,049,071.79 | 25,766,032,641.54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1,566,184.24 | 52,691,605.32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89,419,325.66 | 91,850,851.27 | |
在建工程 | 83,387.91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849,506.20 | 1,083,636.70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6,820,141.71 | 39,905,958.0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716,566,302.97 | 4,958,323,869.64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1,761,204,735.15 | 30,979,165,949.66 | |
资产总计 | 36,502,450,630.97 | 36,186,643,942.2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010,000,000.00 | 3,708,0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00,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2,009,241.58 | 2,075,468.00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1,280,195.87 | 1,265,594.87 | |
应交税费 | 5,078,176.41 | 5,626,831.56 | |
其他应付款 | 1,151,963,696.98 | 897,728,822.09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822,358,139.47 | 4,516,734,786.68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7,092,689,450.31 | 9,131,431,503.20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3,783,490,000.00 | 1,462,490,000.00 | |
应付债券 | 795,514,609.58 | 1,184,301,737.74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43,089.48 | 343,699.29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579,247,699.06 | 2,647,135,437.03 | |
负债合计 | 11,671,937,149.37 | 11,778,566,940.2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3,714,576,124.00 | 3,714,576,124.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8,760,630,597.87 | 8,756,045,894.06 | |
减:库存股 | 200,521,517.61 | 200,521,517.61 | |
其他综合收益 | 19,574,449.38 | 69,900,563.70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120,206,080.70 | 3,120,206,080.70 | |
未分配利润 | 9,416,047,747.26 | 8,947,869,857.1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4,830,513,481.60 | 24,408,077,002.0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6,502,450,630.97 | 36,186,643,942.26 |
法定代表人:孙明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荣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波
合并利润表2020年1—6月编制单位: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半年度 | 2019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6,699,369,313.12 | 5,581,409,635.36 | |
其中:营业收入 | 6,689,886,577.96 | 5,575,811,113.71 | |
利息收入 | 9,482,735.16 | 5,598,521.65 | |
二、营业总成本 | 7,134,091,920.34 | 6,198,920,921.63 | |
其中:营业成本 | 6,455,214,979.57 | 5,476,513,161.12 | |
税金及附加 | 16,964,415.23 | 15,750,986.17 | |
销售费用 | 83,422,820.96 | 49,086,595.31 | |
管理费用 | 160,621,066.41 | 197,877,851.56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417,868,638.17 | 459,692,327.47 | |
其中:利息费用 | 563,210,039.53 | 637,909,998.17 | |
利息收入 | 220,064,453.49 | 254,880,516.19 | |
加:其他收益 | 5,191,544.98 | 2,686,932.28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07,000,370.65 | 922,023,554.18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795,897,669.78 | 908,132,259.62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8,118,106.21 | 12,419,593.83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2,032,049.52 | -44,791,234.69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25,593.92 | -7,448.71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270.00 | 64,712.79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53,683,229.02 | 274,884,823.41 | |
加:营业外收入 | 1,862,925.50 | 218,349.65 | |
减:营业外支出 | 7,153,938.33 | 1,190,416.67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48,392,216.19 | 273,912,756.39 | |
减:所得税费用 | 757,266.68 | -1,730,294.60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47,634,949.51 | 275,643,050.99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47,634,949.51 | 275,643,050.99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56,205,180.69 | 351,794,634.24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8,570,231.18 | -76,151,583.25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1,164,542.28 | 66,527,418.19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1,164,542.28 | 66,527,418.19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8,190,513.26 | 955,546.20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9,034,579.07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844,065.81 | 955,546.20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9,355,055.54 | 65,571,871.99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9,355,055.54 | 29,888,070.53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0,569,929.36 | -20,160.00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20,569,929.36 | 35,703,961.46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06,470,407.23 | 342,170,469.18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15,040,638.40 | 418,322,052.43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8,570,231.17 | -76,151,583.25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73 | 0.0949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973 | 0.0949 |
法定代表人:孙明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荣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波
母公司利润表2020年1—6月编制单位: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半年度 | 2019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35,749,885.91 | 148,505,350.89 | |
减:营业成本 | |||
税金及附加 | 839,691.97 | 1,340,319.44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47,232,997.52 | 59,796,313.78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222,060,166.01 | 185,499,387.49 | |
其中:利息费用 | 301,472,319.59 | 246,962,183.66 | |
利息收入 | 93,415,969.23 | 73,809,255.37 | |
加:其他收益 | 29,160.26 | 11,848.89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29,652,624.07 | 938,546,365.75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798,376,863.07 | 932,376,368.93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05,559.28 | 55,374.04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7,438,075.42 | -35,706,840.97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926.38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68,366,298.60 | 804,778,004.27 | |
加:营业外收入 | 68,090.84 | 3,930.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6,989,937.57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61,444,451.87 | 804,781,934.27 | |
减:所得税费用 | -6,733,438.21 | -985,520.23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68,177,890.08 | 805,767,454.50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68,177,890.08 | 805,767,454.50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50,326,114.32 | 65,752,471.73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844,065.81 | 955,546.20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844,065.81 | 955,546.20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9,482,048.51 | 64,796,925.53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9,482,048.51 | 29,092,964.07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0,569,929.36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20,569,929.36 | 35,703,961.46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417,851,775.76 | 871,519,926.23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法定代表人:孙明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荣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波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0年1—6月编制单位: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半年度 | 2019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628,294,911.96 | 9,751,426,531.37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3,613,922.41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8,733,615.71 | 6,711,875.1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5,836,474.10 | 1,988,436,938.7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896,478,924.18 | 11,746,575,345.2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131,377,050.34 | 6,457,130,226.99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82,520,018.10 | 16,579,094.61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00,417,689.10 | 110,903,782.5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8,693,212.64 | 106,967,787.5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5,065,363.62 | 2,102,913,926.7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483,033,297.60 | 8,794,494,818.4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6,554,373.42 | 2,952,080,526.78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2,349,298,949.27 | 88,088,525,649.46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2,853,586.99 | 93,532,775.16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5,93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44,7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9,463,404.23 | 4,18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506,315,940.49 | 88,186,254,354.6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35,118,805.64 | 174,923,241.7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1,716,761,650.64 | 87,720,074,961.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9,345,338.24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961,225,794.52 | 87,894,998,202.7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5,090,145.97 | 291,256,151.8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682.86 | 4,90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682.86 | 4,9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8,359,857,680.00 | 7,282,789,287.80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498,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6,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359,858,362.86 | 7,841,689,287.8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896,422,744.29 | 10,413,128,193.94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01,716,156.90 | 859,260,950.11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10,045,00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9,170,240.00 | 851,656,994.1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667,309,141.19 | 12,124,046,138.2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2,549,221.67 | -4,282,356,850.4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92,352.60 | 56,690.03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51,277,346.82 | -1,038,963,481.7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526,005,733.09 | 4,712,720,744.4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177,283,079.91 | 3,673,757,262.66 |
法定代表人:孙明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荣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波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0年1—6月编制单位: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半年度 | 2019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82,341,884.36 | 167,309,566.74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3,399,700.76 | 529,213,580.8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85,741,585.12 | 696,523,147.5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3,186,108.05 | 25,901,616.1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283,280.77 | 12,348,628.8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5,549,381.08 | 33,538,716.8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8,018,769.90 | 71,788,961.8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7,722,815.22 | 624,734,185.7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317,726,068.72 | 38,179,468,354.25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3,125,282.63 | 84,105,518.4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93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59,800,000.00 | 3,763,13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590,651,351.35 | 42,026,707,802.6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75,881.32 | 10,632,550.9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0,701,106,031.84 | 38,146,606,048.51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29,170,000.00 | 4,116,58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430,451,913.16 | 42,273,818,599.4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0,199,438.19 | -247,110,796.78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915,000,000.00 | 3,928,490,000.00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498,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915,000,000.00 | 4,426,49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382,800,000.00 | 3,713,83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03,836,094.96 | 255,847,891.93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120,000.00 | 703,849,629.1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701,756,094.96 | 4,673,527,521.1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86,756,094.96 | -247,037,521.1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08,833,841.55 | 130,585,867.8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95,686,936.56 | 957,921,569.2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86,853,095.01 | 1,088,507,437.04 |
法定代表人:孙明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荣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波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0年1—6月编制单位: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714,576,124.00 | 8,877,070,601.69 | 200,521,517.61 | 147,623,840.48 | 3,120,206,080.70 | 5,357,284,703.02 | 21,016,239,832.28 | 306,783,172.36 | 21,323,023,004.6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714,576,124.00 | 8,877,070,601.69 | 200,521,517.61 | 147,623,840.48 | 3,120,206,080.70 | 5,357,284,703.02 | 21,016,239,832.28 | 306,783,172.36 | 21,323,023,004.6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18,289.31 | -41,164,542.28 | 356,205,180.69 | 315,958,927.72 | -18,615,231.17 | 297,343,696.5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1,164,542.28 | 356,205,180.69 | 315,040,638.41 | -8,570,231.17 | 306,470,407.2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886,084.30 | 1,886,084.30 | 1,886,084.3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 | 1,886,084.30 | 1,886,084.30 | 1,886,084.30 |
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0,045,000.00 | -10,045,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0,045,000.00 | -10,045,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967,794.99 | -967,794.99 | -967,794.99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714,576,124.00 | 8,877,988,891.00 | 200,521,517.61 | 106,459,298.20 | 3,120,206,080.70 | 5,713,489,883.71 | 21,332,198,760.00 | 288,167,941.19 | 21,620,366,701.19 |
项目 | 2019年半年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714,576,124.00 | 8,884,436,607.42 | 94,573,241.37 | 2,851,091,580.52 | 5,045,187,465.97 | 20,589,865,019.28 | 362,538,236.99 | 20,952,403,256.2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47,317,020.20 | 47,317,020.20 | 47,317,020.20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181,641.82 | -633,825.95 | -452,184.13 | -452,184.13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714,576,124.00 | 8,884,436,607.42 | 142,071,903.39 | 2,851,091,580.52 | 5,044,553,640.02 | 20,636,729,855.35 | 362,538,236.99 | 20,999,268,092.3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783,205.36 | 27,609,848.18 | 66,527,418.19 | 351,794,634.24 | 395,495,409.61 | -71,251,583.25 | 324,243,826.3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6,527,418.19 | 351,794,634.24 | 418,322,052.43 | -76,151,583.25 | 342,170,469.1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016,295.76 | 27,609,848.18 | -23,593,552.42 | 4,900,000.00 | -18,693,552.4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900,000.00 | 4,90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016,295.76 | 4,016,295.76 | 4,016,295.76 | ||||||||||||
4.其他 | 27,609,848.18 | -27,609,848.18 | -27,609,848.18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766,909.60 | 766,909.60 | 766,909.6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714,576,124.00 | 8,889,219,812.78 | 27,609,848.18 | 208,599,321.58 | 2,851,091,580.52 | 5,396,348,274.26 | 21,032,225,264.96 | 291,286,653.74 | 21,323,511,918.70 |
法定代表人:孙明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荣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波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0年1—6月编制单位: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714,576,124.00 | 8,756,045,894.06 | 200,521,517.61 | 69,900,563.70 | 3,120,206,080.70 | 8,947,869,857.18 | 24,408,077,002.0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714,576,124.00 | 8,756,045,894.06 | 200,521,517.61 | 69,900,563.70 | 3,120,206,080.70 | 8,947,869,857.18 | 24,408,077,002.0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584,703.81 | -50,326,114.32 | 468,177,890.08 | 422,436,479.5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0,326,114.32 | 468,177,890.08 | 417,851,775.7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886,084.30 | 1,886,084.3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886,084.30 | 1,886,084.3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2,698,619.51 | 2,698,619.51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714,576,124.00 | 8,760,630,597.87 | 200,521,517.61 | 19,574,449.38 | 3,120,206,080.70 | 9,416,047,747.26 | 24,830,513,481.60 |
项目 | 2019年半年度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714,576,124.00 | 8,756,503,120.42 | 41,668,578.53 | 2,851,091,580.52 | 7,871,411,856.50 | 23,235,251,259.9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47,317,020.20 | 47,317,020.20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181,641.82 | -633,825.95 | -452,184.13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714,576,124.00 | 8,756,503,120.42 | 89,167,240.55 | 2,851,091,580.52 | 7,870,778,030.55 | 23,282,116,096.0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783,205.36 | 27,609,848.18 | 65,752,471.73 | 805,767,454.50 | 848,693,283.4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5,752,471.73 | 805,767,454.50 | 871,519,926.2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016,295.76 | 27,609,848.18 | -23,593,552.4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016,295.76 | 4,016,295.76 | |||||||||
4.其他 | 27,609,848.18 | -27,609,848.18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766,909.60 | 766,909.6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714,576,124.00 | 8,761,286,325.78 | 27,609,848.18 | 154,919,712.28 | 2,851,091,580.52 | 8,676,545,485.05 | 24,130,809,379.45 |
法定代表人:孙明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荣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波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1992年12月经黑龙江省体改委黑体改发[1992]第417号文批准对原东方集团进行改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领取了哈尔滨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30199126965908A号营业执照,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68号经开区大厦第9层901室,法定代表人:孙明涛。
公司于1993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以募集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于1994年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371,457.6124万股,公司注册资本为371,457.6124万元。
(二) 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主要经营业务为: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商业银行;港口交通;新型城镇化开发。
(三) 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8月28日批准报出。
以下如无特别注明,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63户,具体包括:
子公司名称 | 子公司类型 | 级次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 | (%) | |||
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三级 | 70.00 | 70.00 |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三级 | 100.00 | 100.00 |
北京青龙湖嘉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四级 | 100.00 | 100.00 |
北京东方美高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四级 | 100.00 | 100.00 |
美高美(杭州)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五级 | 100.00 | 100.00 |
东方润泓(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四级 | 100.00 | 100.00 |
北京国开国寿城镇发展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全资子公司 | 四级 | 100.00 | 100.00 |
北京滨湖文慧置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四级 | 100.00 | 100.00 |
北京青龙湖腾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四级 | 100.00 | 100.00 |
北京滨湖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四级 | 100.00 | 100.00 |
北京滨湖东方市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五级 | 100.00 | 100.00 |
杭州南游投资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五级 | 100.00 | 100.00 |
杭州开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六级 | 100.00 | 100.00 |
杭州轩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七级 | 100.00 | 100.00 |
东方瑞祥(北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四级 | 100.00 | 100.00 |
北京青龙湖腾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五级 | 100.00 | 100.00 |
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五级 | 100.00 | 100.00 |
深圳泰智睿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控股子公司 | 三级 | 99.01 | 99.01 |
西藏鸿烨投资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东方粮仓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东方粮仓贸易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三级 | 100.00 | 100.00 |
玉米网供应链(大连)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四级 | 80.00 | 80.00 |
东方粮仓龙江经贸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四级 | 100.00 | 100.00 |
东方粮仓商贸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三级 | 100.00 | 100.00 |
东方粮仓五常农业高科技示范园区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四级 | 100.00 | 100.00 |
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四级 | 80.00 | 80.00 |
北大荒供应链管理(大连)有限公司 | 参股子公司 | 三级 | 34.00 | 34.00 |
哈尔滨东方粮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三级 | 100.00 | 100.00 |
哈尔滨东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四级 | 62.96 | 62.96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三级 | 100.00 | 100.00 |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四级 | 100.00 | 100.00 |
东方集团肇源现代物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四级 | 100.00 | 100.00 |
东方集团肇源米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四级 | 100.00 | 100.00 |
东方集团大连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四级 | 100.00 | 100.00 |
东方集团大连闽航粮食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五级 | 51.00 | 51.00 |
东方集团大连鑫兴贸易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五级 | 51.00 | 51.00 |
黑龙江东方粮仓粮食经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四级 | 100.00 | 100.00 |
上海东瑞贸易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四级 | 100.00 | 100.00 |
东方粮仓香港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四级 | 100.00 | 100.00 |
东方优品健康食品控股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四级 | 100.00 | 100.00 |
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五级 | 77.00 | 77.00 |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五级 | 51.00 | 51.00 |
黑龙江优品互联网食品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控股子公司 | 五级 | 100.00 | 100.00 |
黑龙江东方大厦管理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东方集团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金联合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金联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二级 | 51.00 | 51.00 |
金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三级 | 51.00 | 51.00 |
金联合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四级 | 100.00 | 100.00 |
金联普惠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四级 | 100.00 | 100.00 |
金联盛源商贸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四级 | 100.00 | 100.00 |
金联盛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四级 | 100.00 | 100.00 |
黑龙江金联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四级 | 100.00 | 100.00 |
金联金融服务(黑龙江)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四级 | 100.00 | 100.00 |
黑龙江金联云通农业合作金融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四级 | 100.00 | 100.00 |
黑龙江金联云通农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四级 | 100.00 | 100.00 |
金联云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四级 | 100.00 | 100.00 |
金联盛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四级 | 100.00 | 100.00 |
内蒙古嘉润现代牧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五级 | 100.00 | 100.00 |
长春通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四级 | 100.00 | 100.00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泓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三级 | 51.00 | 51.00 |
共青城钰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控股子公司 | 三级 | 51.00 | 51.00 |
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原因、以及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说明详见“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1户,减少5户,其中:
(一)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
经营实体
名称 | 变更原因 |
黑龙江优品互联网食品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新设五级全资子公司 |
(二) 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失控制权
的经营实体
名称 | 变更原因 |
北京东方天缘粮油营销有限公司 | 所持股权全部转让 |
杭州东方道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所持股权全部转让 |
东方粮仓种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所持股权全部转让 |
北京冰灯米业有限公司 | 所持股权全部转让 |
东方粮仓储备物流有限公司 | 所持股权全部转让 |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营业周期。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①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②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③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④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⑤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4)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
扣减。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 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
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①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②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1)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
2. 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 外币业务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如属于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形成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
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 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5)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1) 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2) 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 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 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3) 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 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 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 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 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 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3) 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4)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 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合同结算周期、债务人所处行业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 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 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3)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7.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金融工具减值。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预期信用损失。除单项计提信用损失外的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项目 | 风险特征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4年 | 4-5年 | 5年以上 |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 | 2% | 40% | 100% | 100% | 100% |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金融工具减值。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金融工具减值。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组合一 | 无风险组合的其他应收款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二 | 其他款项 |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本集团存货按房地产业务和非房地产业务分类。非房地产开发业务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在产品、库存商品、其他等;房地产开发业务包括开发成本、开发产品等。
开发用土地、维修基金、质量保证金、公共配套设施费用的核算方法:
开发用土地:本公司开发用土地列入“开发成本”科目核算。
维修基金:按照各地规定,属于代收代付的,计入其他应付款;应由公司承担的计入“开发成本”。
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按施工单位工程款的一定比例预留,列入“其他应付款”,待工程验收合格并在约定的保质期内无质量问题时,支付给施工单位。
公共配套设施费用:公共配套设施为公共配套项目如学校等,以及由政府部门收取的公共配套设施费,其所发生的支出列入“开发成本”,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分摊和明细核算
2. 存货的计价方法
非房地产板块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房地产开发产品的实际成本包括土地出让金、拆迁成本、基础配套设施支出、建筑安装工程支出、开发项目完工之前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开发过程中的其他相关费用。房地产开发产品发出时,采取个别认定法确定其发出的实际成本。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非房地产业务的存货: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房地产业务的存货: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跌价准备按单项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本公司定期对存货进行清查,盘盈利得和盘亏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五五摊销法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金融工具减值。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 划分为持有待售确认标准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并已获得监管部门批准(如适用),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本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2. 持有待售核算方法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计提折旧或摊销,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
上述原则适用于所有非流动资产,但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债权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金融工具减值。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长期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金融工具减值。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 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 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 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 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 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
选择公允价值计量的依据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此外,对于本公司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若董事会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示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
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在资产负债表日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依据为:①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②本公司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
本公司确定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时,参照活跃市场上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现行市场价格;无法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现行市场价格的,参照活跃市场上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最近交易价格,并考虑资产状况、所在位置、交易情况、交易日期等因素,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或基于预计未来获得的租金收益和有关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其公允价值。
本公司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以其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投资性房地产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价,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5—50 | 3.00% | 6.467—1.94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6—15 | 3.00% | 16.167—6.467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5 | 3.00% | 19.4—6.467 |
办公及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3.00% | 19.4—9.7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3.00% | 19.4—9.7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2)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其他说明:
固定资产初始计量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 在建工程初始计量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2.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 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技术、管理软件及其他。
1. 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2. 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类别 | 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备注 |
土地使用权 | 出让年限 | 直线法 | |
管理软件 | 5年 | 直线法 | |
其他 | 受益期限 | 直线法 |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2)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摊销,每期末对无形资产的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在每个会计期间继续进行减值测试。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 摊销方法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2. 摊销年限
类别 | 摊销方法 | 摊销年限 |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 直线法 | 房屋租赁期 |
土地租赁费 | 直线法 | 土地租赁期 |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发生当期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2. 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 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 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1)期权的行权价格;(2)期权的有效期;(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
(4)股价预计波动率;(5)股份的预计股利;(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即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3. 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 会计处理方法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
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若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根据所发行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金融负债:
(1)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2)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2.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
(1)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2)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企业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3. 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都应当作为发行企业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除;
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原则上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计入所发行工具的初始计量金额。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投入法是根
据公司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合同,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即,不包含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负债。销售商品时预期将退回商品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在“应收退货成本”项下核算。对于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合同,本公司评估该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公司提供额外服务的,则作为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收入准则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质量保证责任按照或有事项的会计准则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履约成本本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合同成本摊销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合同成本减值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 类型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补助对象的政府补助,公司根据实际补助对象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 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
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3. 会计处理方法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2. 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如果租赁条款在实质上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承租人,该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租赁则为经营租赁。1. 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1)经营租入资产
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经营租出资产
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融资租入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详见本附注固定资产。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根据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 具体见(3)2020 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
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485,949,941.25 | 4,485,949,941.25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43,671,808.35 | 543,671,808.35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501,024.12 | 501,024.12 | |
应收账款 | 224,267,869.90 | 224,267,869.90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388,648,248.92 | 388,648,248.92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6,480,183,760.48 | 6,480,183,760.48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7,542,000.00 | 7,542,000.00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9,605,156,192.70 | 9,605,156,192.70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3,000,000.00 | 13,000,000.00 | |
其他流动资产 | 1,042,191,737.02 | 1,042,191,737.02 | |
流动资产合计 | 22,783,570,582.74 | 22,783,570,582.74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215,201,616.59 | 215,201,616.59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81,902,387.15 | 81,902,387.15 | |
长期应收款 | 68,000,000.00 | 68,000,00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15,752,698,671.13 | 15,752,698,671.1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2,691,605.32 | 52,691,605.32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58,700,000.00 | 58,700,0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5,502,334,371.82 | 5,502,334,371.82 | |
固定资产 | 841,046,291.11 | 841,046,291.11 | |
在建工程 | 2,163,358.73 | 2,163,358.7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253,391,134.87 | 253,391,134.87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84,576,168.80 | 84,576,168.80 | |
长期待摊费用 | 125,273,226.10 | 125,273,226.1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3,719,858.59 | 43,719,858.5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54,600,376.66 | 754,600,376.66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3,836,299,066.87 | 23,836,299,066.87 | |
资产总计 | 46,619,869,649.61 | 46,619,869,649.6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7,585,827,865.51 | 7,585,827,865.51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3,847,400.00 | 3,847,400.00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1,242,808,816.94 | 1,242,808,816.94 |
预收款项 | 508,874,147.12 | 71,404.27 | -508,802,742.85 |
合同负债 | 469,350,828.84 | 469,350,828.84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4,745,733.42 | 14,745,733.42 | |
应交税费 | 58,695,125.19 | 58,695,125.19 | |
其他应付款 | 1,462,175,880.77 | 1,462,175,880.77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959,699,355.77 | 5,959,699,355.77 | |
其他流动负债 | 69,286,570.86 | 108,738,484.87 | 39,451,914.01 |
流动负债合计 | 16,955,960,895.58 | 16,955,960,895.58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4,462,490,000.00 | 4,462,490,000.00 | |
应付债券 | 1,184,301,737.74 | 1,184,301,737.74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1,990,000,000.00 | 1,990,000,000.0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5,568,498.73 | 15,568,498.7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98,079,010.12 | 398,079,010.12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290,446,502.80 | 290,446,502.80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340,885,749.39 | 8,340,885,749.39 | |
负债合计 | 25,296,846,644.97 | 25,296,846,644.9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3,714,576,124.00 | 3,714,576,124.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8,877,070,601.69 | 8,877,070,601.69 | |
减:库存股 | 200,521,517.61 | 200,521,517.61 | |
其他综合收益 | 147,623,840.48 | 147,623,840.48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120,206,080.70 | 3,120,206,080.70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5,357,284,703.02 | 5,357,284,703.02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1,016,239,832.28 | 21,016,239,832.28 | |
少数股东权益 | 306,783,172.36 | 306,783,172.3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1,323,023,004.64 | 21,323,023,004.6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6,619,869,649.61 | 46,619,869,649.61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新收入准则,将与销售商品相关的预收款项不含税部分重分类至合同负债,相关税金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296,024,841.67 | 1,296,024,841.6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63,995.07 | 1,263,995.07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7,564,966.66 | 7,564,966.66 | |
其他应收款 | 19,998,225.51 | 19,998,225.51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7,542,000.00 | 7,542,000.00 | |
存货 | 94,420.97 | 94,420.97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931,395,180.55 | 1,931,395,180.55 | |
其他流动资产 | 1,951,136,362.17 | 1,951,136,362.17 | |
流动资产合计 | 5,207,477,992.60 | 5,207,477,992.60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61,277,387.15 | 61,277,387.15 | |
长期应收款 | 8,000,000.00 | 8,000,00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25,766,032,641.54 | 25,766,032,641.54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2,691,605.32 | 52,691,605.32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91,850,851.27 | 91,850,851.27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083,636.70 | 1,083,636.70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9,905,958.04 | 39,905,958.0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958,323,869.64 | 4,958,323,869.64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0,979,165,949.66 | 30,979,165,949.66 | |
资产总计 | 36,186,643,942.26 | 36,186,643,942.2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708,000,000.00 | 3,708,0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075,468.00 | 2,075,468.00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1,265,594.87 | 1,265,594.87 | |
应交税费 | 5,626,831.56 | 5,626,831.56 | |
其他应付款 | 897,728,822.09 | 897,728,822.09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516,734,786.68 | 4,516,734,786.68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9,131,431,503.20 | 9,131,431,503.20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462,490,000.00 | 1,462,490,000.00 | |
应付债券 | 1,184,301,737.74 | 1,184,301,737.74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43,699.29 | 343,699.29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647,135,437.03 | 2,647,135,437.03 | |
负债合计 | 11,778,566,940.23 | 11,778,566,940.2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3,714,576,124.00 | 3,714,576,124.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8,756,045,894.06 | 8,756,045,894.06 | |
减:库存股 | 200,521,517.61 | 200,521,517.61 | |
其他综合收益 | 69,900,563.70 | 69,900,563.70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120,206,080.70 | 3,120,206,080.70 | |
未分配利润 | 8,947,869,857.18 | 8,947,869,857.1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4,408,077,002.03 | 24,408,077,002.0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6,186,643,942.26 | 36,186,643,942.26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2017年7月5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 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对于包含 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经本公司对收入来源及客户合约流程复核后,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评估如下: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为销售产品取得的收入,收入确认时点为将产品控制权转移至客户时确认收入,采用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根据新收入准则,将与销售商品相关的预收款项不含税部分重分类至合同负债,相关税金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对 2020 年期初留存收益的重大调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未来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一) 终止经营
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确认为终止经营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列示。
(二) 套期会计
本公司按照套期关系,将套期保值划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净投资套期。
1. 对于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套期工具,运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
(1) 在套期开始时,本公司正式指定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和从事套期的风险管理策略和风险管理目标的书面文件。
(2) 套期关系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套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认定套期关系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1) 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之间存在经济关系。该经济关系使得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
的价值因面临相同的被套期风险而发生方向相反的变动。
2) 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不占主导地位。3) 套期关系的套期比率,等于公司实际套期的被套期项目数量与对其进行套期的套期
工具实际数量之比,但不反映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相对权重的失衡,这种失衡会导致套期
无效,并可能产生与套期会计目标不一致的会计结果。
2. 公允价值套期会计处理
(1) 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套期工具是对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 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未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已确认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被套期项目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或其组成部分)的,其因被套期风险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账面价值已经按公允价值计量,不需要调整;被套期项目为公司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或其组成部分)的,其因被套期风险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账面价值已经按公允价值计量,不需要调整。
被套期项目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其组成部分)的,其在套期关系指定后因被套期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负债,相关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各相关期间损益。当履行确定承诺而取得资产或承担负债时,调整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以包括已确认的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3) 被套期项目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的,对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所作的调整按照开始摊销日重新计算的实际利率进行摊销,并计入当期损益。该摊销可以自调整日开始,但不晚于对被套期项目终止进行套期利得和损失调整的时点。被套期项目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或其组成部分)的,则按照相同的方式对累计已确认的套期利得或损失进行摊销,并计入当期损益,但不调整金融资产(或其组成部分)的账面价值。
3. 现金流量套期会计处理
(1) 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作为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按照下列两项的绝对额中较低者确定:
1) 套期工具自套期开始的累计利得或损失;2) 被套期项目自套期开始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累计变动额。每期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为当期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变动额。
(2) 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无效的部分(即扣除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后的
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 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公司随后确认一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或者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预期交易形成一项适用于公允价值套期会计的确定承诺时,则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2) 对于不属于前一条涉及的现金流量套期,在被套期的预期现金流量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3) 如果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是一项损失,且该损失全部或部分预计在未来会计期间不能弥补的,则在预计不能弥补时,将预计不能弥补的部分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4. 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套期,包括对作为净投资的一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的货币性项目的套期,本公司按照类似于现金流量套期会计的规定处理:
(1) 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全部或部分处置境外经营时,上述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应当相应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2) 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无效的部分,应当计入当期损益。5. 终止运用套期会计对于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则终止运用套期会计:
(1) 因风险管理目标发生变化,导致套期关系不再满足风险管理目标。
(2) 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
(3) 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之间不再存在经济关系,或者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开始占主导地位。
(4) 套期关系不再满足本准则所规定的运用套期会计方法的其他条件。在适用套期关系再平衡的情况下,企业应当首先考虑套期关系再平衡,然后评估套期关系是否满足本准则所规定的运用套期会计方法的条件。
终止套期会计可能会影响套期关系的整体或其中一部分,在仅影响其中一部分时,剩余未受影响的部分仍适用套期会计。
6. 信用风险敞口的公允价值选择
当使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信用衍生工具管理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的信用风险敞口时,可以在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初始确认时、后续计量中或尚未确认时,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并同时作出书面记录,但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 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敞口的主体(如借款人或贷款承诺持有人)与信用衍生工具涉及的主体相一致;
(2) 金融工具的偿付级次与根据信用衍生工具条款须交付的工具的偿付级次相一致。
(三) 回购本公司股份
因减少注册资本或奖励职工等原因回购本公司股份的,按实际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作为库存股处理,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单独列示。如果将回购的股份注销,则将按注销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与实际回购所支付的金额之间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如果将回购的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于职工行权购买本公司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四) 发放贷款及垫款
本公司对发放贷款及垫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发放贷款及垫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
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发放贷款及垫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及损失类)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按贷款风险分类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发放贷款及垫款风险分类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类别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正常类 | 1% |
关注类 | 3% |
次级类 | 30% |
可疑类 | 60% |
损失类 | 100% |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和提供应税劳务;营改增前已备案的房地产业务;小规模纳税企业销售货物 | 13%、9%、6%、5%、3%、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7%、5% |
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3%、2% |
土地使用税 | 应税土地面积 | 1、3、4、5、6、9、18元/平方米/年 |
土地增值税 | 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的税率 | 超率累进税率 |
环境保护税 | 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 | 1.2元/污染当量/月 |
房产税按照房产原值(包含地价)的70%-90%为纳税基准,税率为1.2%,或以租金收入为纳税基准,税率为1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25% |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 0 |
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 | 0 |
东方集团肇源米业有限公司 | 0 |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 0 |
东方集团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6.5% |
东方粮仓香港有限公司 | 16.5% |
其他子公司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公司子公司东方粮仓种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仓种业”)批发、零售种子、种苗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公司子公司北京东方美高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高美物业”)和公司
子公司金联普惠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联普惠”)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执行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77号),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公司子公司黑龙江金联云通农业合作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联合作金融”)和公司子公司黑龙江金联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通小贷”)自2017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13号),公司子公司金联合作金融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免征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63号)第二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公司子公司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常米业”)、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米业”)、公司子公司东方集团肇源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源米业”)对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备案登记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初加工有关范围的补充通知》(财税[2011]26号),公司子公司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祥油脂”)从事油料植物初加工业务免征企业所得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88,650.53 | 358,646.16 |
银行存款 | 4,105,866,455.46 | 3,492,351,602.87 |
其他货币资金 | 1,061,638,850.70 | 993,239,692.22 |
合计 | 5,167,693,956.69 | 4,485,949,941.25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0,126,013.36 | 9,969,696.98 |
其他说明:
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281,620,000.00 | 272,180,000.00 |
用于担保的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 | 336,328,983.06 | 523,292,524.23 |
售房款监管账户存款 | 341,443,248.47 | 130,646,226.10 |
土储保证金及其他 | 31,018,645.25 | 33,825,457.83 |
合计 | 990,410,876.78 | 959,944,208.16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088,792,423.60 | 543,671,808.35 |
其中: |
债务工具投资 | ||
权益工具投资 | 3,544,506.98 | 3,813,098.78 |
衍生金融资产 | 4,843,570.00 | 1,590,895.49 |
其他 | 1,080,404,346.62 | 538,267,814.08 |
合计 | 1,088,792,423.60 | 543,671,808.3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1,100,000.00 | 501,024.12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11,100,000.00 | 501,024.12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00,000,000.00 | 120,000,000.00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100,000,000.00 | 120,000,000.00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230,642,768.61 |
1至2年 | 7,540,272.62 |
2至3年 | |
3至4年 | |
4至5年 | 445,946.65 |
5年以上 | 11,231,257.36 |
合计 | 249,860,245.24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950,837.00 | 0.38 | 950,837.00 | 100.00 | 1,817,143.34 | 0.76 | 1,817,143.34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48,909,408.24 | 99.62 | 13,183,600.16 | 5.30 | 235,725,808.08 | 238,392,874.51 | 99.24 | 14,125,004.61 | 5.93 | 224,267,869.90 |
其中: | ||||||||||
按信用风险特征(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48,909,408.24 | 99.62 | 13,183,600.16 | 5.30 | 235,725,808.08 | 238,392,874.51 | 99.24 | 14,125,004.61 | 5.93 | 224,267,869.90 |
合计 | 249,860,245.24 | / | 14,134,437.16 | / | 235,725,808.08 | 240,210,017.85 | / | 15,942,147.95 | / | 224,267,869.9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东方集团西安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950,837.00 | 950,837.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950,837.00 | 950,837.00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30,642,768.61 | 2,306,427.69 | 1.00 |
1-2年 | 7,540,272.62 | 150,805.46 | 2.00 |
2-3年 | |||
3-4年 | |||
4-5年 | 445,946.65 | 445,946.65 | 100.00 |
5年以上 | 10,280,420.36 | 10,280,420.36 | 100.00 |
合计 | 248,909,408.24 | 13,183,600.16 | 5.3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1,817,143.34 | -866,306.34 | 950,837.00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
其中:按信用风险特征(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4,125,004.61 | 314,851.36 | 200,688.75 | -1,055,567.06 | 13,183,600.16 | |
合计 | 15,942,147.95 | 314,851.36 | 200,688.75 | -1,921,873.40 | 14,134,437.1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 已计提坏账准备 |
上海瀛丰五斗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21,451,500.00 | 8.59 | 214,515.00 |
江苏幸福门粮油有限公司 | 20,007,750.00 | 8.01 | 236,635.32 |
东方美高美(北京)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 17,089,175.64 | 6.84 | 232,950.32 |
大连和益粮油有限公司 | 11,570,748.76 | 4.63 | 115,707.49 |
华润万家有限公司及所属超市门店 | 10,384,305.64 | 4.16 | 103,843.06 |
合计 | 80,503,480.04 | 32.23 | 903,651.18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489,841,147.64 | 99.63 | 384,997,864.30 | 99.06 |
1至2年 | 1,419,134.09 | 0.29 | 2,861,278.68 | 0.74 |
2至3年 | 398,995.60 | 0.08 | 427,038.60 | 0.11 |
3年以上 | 17,500.10 | 0.00 | 362,067.34 | 0.09 |
合计 | 491,676,777.43 | 100.00 | 388,648,248.92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及时结算原因 |
山东新航万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707,546.96 | 1-2年 | 合同执行中 |
济南炜鋆能源有限公司 | 393,081.81 | 1-2年 | 合同执行中 |
河北日上建材制造有限公司 | 282,048.60 | 2-3年 | 合同执行中 |
上海真超贸易有限公司 | 3,200.00 | 1-2年 | 合同执行中 |
厦门鑫隆山粮油有限公司 | 2,443.50 | 1-2年 | 合同执行中 |
合计 | 1,388,320.87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金额 | 占预付账款总额的比例(%) | 预付款时间 | 未结算原因 |
国家粮食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 | 125,652,252.95 | 25.56 | 1年以内 | 合同执行中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7,178,565.28 | 9.60 | 1年以内 | 合同执行中 |
金湖润香源米业有限公司 | 39,998,200.00 | 8.14 | 1年以内 | 合同执行中 |
三水实业有限公司 | 23,777,920.28 | 4.84 | 1年以内 | 合同执行中 |
锦州华粮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 16,186,600.00 | 3.29 | 1年以内 | 合同执行中 |
合计 | 252,793,538.51 | 51.4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479,806,895.53 | 7,542,000.00 |
其他应收款 | 6,262,086,130.36 | 6,472,641,760.48 |
合计 | 6,741,893,025.89 | 6,480,183,760.4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73,643,335.51 | 7,542,000.00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 6,163,560.02 | |
合计 | 479,806,895.53 | 7,542,000.00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末应收股利主要为参股企业民生银行、锦州港已宣告分配股利尚未发放所致。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1,376,362,248.81 |
1至2年 | 655,024,638.75 |
2至3年 | 4,276,477,409.53 |
3至4年 | 63,409,639.23 |
4至5年 | 9,695.80 |
5年以上 | 517,793,019.35 |
合计 | 6,889,076,651.47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 | 7,770,359.82 | 4,806,255.05 |
往来款 | 1,017,960,827.63 | 1,143,884,891.62 |
其他 | 24,420,415.07 | 115,745,809.83 |
押金及保证金 | 114,763,433.08 | 90,525,939.27 |
合作开发项目款项 | 5,724,161,615.87 | 5,743,309,680.03 |
合计 | 6,889,076,651.47 | 7,098,272,575.80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0年1月1日余额 | 147,669,516.76 | 477,961,298.56 | 625,630,815.32 |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649,257.36 | 800,985.28 | 4,450,242.64 | |
本期转回 | 1,341,963.28 | 1,341,963.28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1,748,573.57 | -1,748,573.57 | ||
2020年6月30日余额 | 148,228,237.27 | 478,762,283.84 | 626,990,521.11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
其中: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549,023,818.38 | 3,867,805.47 | 1,234,652.30 | 551,656,971.55 |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 | 310,384.45 | 310,384.45 |
款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
其中:按信用风险特征(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76,296,612.49 | 582,437.17 | 107,310.98 | -1,748,573.57 | 75,023,165.11 | |
合计 | 625,630,815.32 | 4,450,242.64 | 1,341,963.28 | -1,748,573.57 | 626,990,521.1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合作开发项目款项 | 2,884,907,978.33 | 2-3年 | 41.88 | |
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合作开发项目款项 | 2,706,747,288.15 | 2-3年 | 39.29 | |
上海波士强实业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431,116,635.75 | 5年以上 | 6.26 | 431,116,635.75 |
杭州丽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69,292,182.24 | 1年以内 | 2.46 | 846,460.91 |
北京新鸿基盛城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 合作开发项目款项 | 132,506,349.39 | 5年以上 | 1.92 | |
合计 | / | 6,324,570,433.86 | / | 91.81 | 431,963,096.66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377,012,533.98 | 377,012,533.98 | 368,433,657.87 | 3,041,767.40 | 365,391,890.47 | |
在产品 | 715,573.73 | 715,573.73 | 666,625.19 | 666,625.19 | ||
库存商品 | 953,979,053.05 | 205,317.88 | 953,773,735.17 | 1,235,356,287.96 | 1,625,899.42 | 1,233,730,388.54 |
发出商品 | 90,661,030.98 | 90,661,030.98 | 1,480,727.39 | 648,062.97 | 832,664.42 | |
委托加工物资 | 55,291.88 | 55,291.88 | ||||
周转材料 | 16,392,982.96 | 16,392,982.96 | 31,532,427.64 | 3,413,331.46 | 28,119,096.18 | |
自制半成品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开发成本 | 8,171,195,042.82 | 100,107,969.42 | 8,071,087,073.40 | 7,914,832,134.82 | 100,107,969.42 | 7,814,724,165.40 |
开发产品 | 164,843,883.34 | 3,261,756.05 | 161,582,127.29 | 165,023,420.59 | 3,387,349.97 | 161,636,070.62 |
合计 | 9,774,800,100.86 | 103,575,043.35 | 9,671,225,057.51 | 9,717,380,573.34 | 112,224,380.64 | 9,605,156,192.70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3,041,767.40 | 3,041,767.40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1,625,899.42 | 1,420,581.54 | 205,317.88 | |||
发出商品 | 648,062.97 | 648,062.97 | ||||
委托加工物资 | ||||||
周转材料 | 3,413,331.46 | 3,413,331.46 | ||||
自制半成品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开发成本 | 100,107,969.42 | 100,107,969.42 | ||||
开发产品 | 3,387,349.97 | 125,593.92 | 3,261,756.05 | |||
合计 | 112,224,380.64 | 125,593.92 | 8,523,743.37 | 103,575,043.35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存货年末余额中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的金额为1,139,052,473.45人民币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开发成本
项目名称 | 开工时间 | 预计竣工时间 | 预计投资总额(万元)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末跌价准备 |
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B地块一级开发项目 | 2011年10月 | 2020年12月 | 323,177.32 | 1,128,316,494.64 | 1,129,532,044.52 | |
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C地块一级开发项目 | 2011年10月 | 2020年12月 | 248,644.26 | 863,565,213.57 | 863,726,990.09 | |
三主一次道路及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青龙湖地区棚改项目 | 2013年8月 | 2023年12月 | 375,815.31 | 786,951,529.98 | 820,543,227.77 | |
西山湖项目(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A01、02地块公建混合住宅项目) | 2014年11月 | 2020年11月 | 498,681.54 | 2,327,692,819.90 | 2,328,921,869.56 | 78,703,169.42 |
丰台区青龙湖A04、A03地块剩余土地 | 2015年6月 | 185,000.00 | 944,453,530.11 | 944,453,530.11 | ||
杭州轩湖锦贤府项目 | 2019年10月 | 2022年11月30日 | 229,798.00 | 1,150,473,092.42 | 1,356,731,668.36 | |
滨湖家园 | 2015年4月 | 2021年12月30日 | 205,000.00 | 292,818,558.12 | 305,299,086.13 | |
其他 | 420,560,896.08 | 421,986,626.28 | 21,404,800.00 | |||
合计 | 1,878,406.12 | 7,914,832,134.82 | 8,171,195,042.82 | 100,107,969.42 |
2.开发产品
项目名称 | 竣工时间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西山湖项目(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A01、02地块公建混合住宅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165,023,420.59 | 1,628,180.18 | 1,807,717.43 | 164,843,883.34 |
合计 | 165,023,420.59 | 1,628,180.18 | 1,807,717.43 | 164,843,883.34 |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13,000,000.00 | 13,000,000.00 |
合计 | 13,000,000.00 | 13,000,000.00 |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 173,151,132.60 | 167,142,963.48 |
理财产品投资 | 8,000,080.00 | 804,840,240.00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61,828.79 | 135,880.32 |
其他 | 60,277,469.87 | 70,072,653.22 |
合计 | 241,490,511.26 | 1,042,191,737.02 |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应计利息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余额 | 成本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备注 |
其他债权投资 | 81,902,387.15 | -27,426,572.48 | 54,475,814.67 | 200,250,000.00 | -145,774,185.33 | 145,774,185.33 | ||
合计 | 81,902,387.15 | -27,426,572.48 | 54,475,814.67 | 200,250,000.00 | -145,774,185.33 | 145,774,185.33 | / |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减值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0年1月1日余额 | 118,347,612.85 | 118,347,612.85 |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7,426,572.48 | 27,426,572.48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0年6月30日余额 | 145,774,185.33 | 145,774,185.33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现率区间 | |
其他长期应收款项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
信托保障基金 | 41,000,000.00 | 41,000,000.00 | 41,000,000.00 | 41,000,000.00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13,000,000.00 | 13,000,000.00 | 13,000,000.00 | 13,000,000.00 | |||
合计 | 58,000,000.00 | 58,000,000.00 | 68,000,000.00 | 68,000,000.00 | /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2,563,197.95 | -1,712,877.19 | 40,850,320.76 | ||||||||
共青城琴丝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017,922.16 | -585.66 | 19,017,336.50 | ||||||||
小计 | 61,581,120.11 | -1,713,462.85 | 59,867,657.26 | ||||||||
二、联营企业 | |||||||||||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945,556,503.19 | 7,953,510.31 | 230,512.47 | 953,740,525.97 |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 1,002,738,776.65 | 16,240,212.91 | -1,033,418.27 | 2,435,819.51 | -6,163,560.02 | 1,014,217,830.78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3,230,170,419.91 | 774,179,600.00 | -51,129,200.00 | 262,800.00 | -473,643,335.51 | 13,479,840,284.40 | |||||
东方艺术品有限公司 | |||||||||||
Orient Art Limited | 124,917,943.79 | 3,539.85 | 2,450,057.29 | 127,371,540.93 | |||||||
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 358,313,506.53 | 890,533.81 | 9,161,572.04 | -3,666,414.50 | 364,699,197.88 | ||||||
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9,420,400.95 | -1,596,086.67 | 27,824,314.28 | ||||||||
成都冰翼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 13,300,524.65 | ||||||||||
建发东方(大连)物产有限公司 | 9,400,000.00 | -60,177.58 | 9,339,822.42 | ||||||||
小计 | 15,691,117,551.02 | 9,400,000.00 | 797,611,132.63 | -40,320,476.47 | -967,794.99 | -479,806,895.53 | 15,977,033,516.66 | 13,300,524.65 | |||
合计 | 15,752,698,671.13 | 9,400,000.00 | 795,897,669.78 | -40,320,476.47 | -967,794.99 | -479,806,895.53 | 16,036,901,173.92 | 13,300,524.65 |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011,308.96 | 6,136,730.04 |
东方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东方集团网络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41,554,875.28 | 41,554,875.28 |
合计 | 51,566,184.24 | 52,691,605.32 |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354,639.63 | |||||
东方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东方集团网络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
合计 | 1,354,639.6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权益工具投资 | 52,700,000.00 | 52,700,000.00 |
其他 | 30,232,754.36 | 6,000,000.00 |
合计 | 82,932,754.36 | 58,700,000.00 |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期初余额 | 5,502,334,371.82 | 5,502,334,371.82 | ||
二、本期变动 | ||||
加:外购 | ||||
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企业合并增加 | ||||
减:处置 | ||||
其他转出 |
公允价值变动 | ||||
三、期末余额 | 5,502,334,371.82 | 5,502,334,371.82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816,253,315.88 | 841,046,291.11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816,253,315.88 | 841,046,291.11 |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及电子设备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57,269,689.20 | 186,298,510.77 | 17,300,288.85 | 101,600,427.46 | 1,932,226.50 | 1,164,401,142.78 |
2.本期增加金额 | 426,760.69 | 2,782,545.92 | 109,023.89 | 698,179.41 | 4,016,509.91 | |
(1)购置 | 426,760.69 | 2,782,545.92 | 109,023.89 | 562,156.49 | 3,880,486.99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其他增加 | 136,022.92 | 136,022.9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73,849.99 | 14,497,001.59 | 1,156,574.71 | 173,629.76 | 16,701,056.05 | |
(1)处置或报废 | 387,238.70 | 5,466.05 | 37,606.84 | 430,311.59 | ||
(2)处置子公司 | 873,849.99 | 14,109,762.89 | 1,151,108.66 | 16,134,721.54 | ||
(3)其他减少 | 136,022.92 | 136,022.92 | ||||
4.期末余额 | 856,822,599.90 | 174,584,055.10 | 17,409,312.74 | 101,142,032.16 | 1,758,596.74 | 1,151,716,596.6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41,532,574.72 | 88,897,834.70 | 11,414,174.79 | 80,210,861.16 | 1,299,406.30 | 323,354,851.67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783,446.58 | 5,042,860.96 | 530,857.47 | 6,052,078.80 | 46,745.95 | 25,455,989.76 |
(1)计提 | 13,783,446.58 | 5,042,860.96 | 530,857.47 | 5,990,598.81 | 46,745.95 | 25,394,509.77 |
(2)其他增加 | 61,479.99 | 61,479.9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75,722.83 | 11,751,145.34 | 1,123,486.01 | 97,206.49 | 13,347,560.67 | |
(1)处置或报废 | 349,841.47 | 78,896.66 | 35,726.50 | 464,464.63 | ||
(2)处置子公司 | 375,722.83 | 11,401,303.87 | 1,044,589.35 | 12,821,616.05 | ||
(3)其他减少 | 61,479.99 | 61,479.99 | ||||
4.期末余额 | 154,940,298.47 | 82,189,550.32 | 11,945,032.26 | 85,139,453.95 | 1,248,945.76 | 335,463,280.7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01,882,301.43 | 92,394,504.78 | 5,464,280.48 | 16,002,578.21 | 509,650.98 | 816,253,315.88 |
2.期初账面价值 | 715,738,519.79 | 97,401,033.28 | 5,886,082.22 | 21,411,935.62 | 608,720.20 | 841,046,291.11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及建筑物 | 1,736,023.56 |
合计 | 1,736,023.56 |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88,645,170.29 | 正在办理中 |
合计 | 88,645,170.2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年末委托经营资产列示如下 | |||||
资产类别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房屋建筑物 | 112,710,850.87 | 30,826,420.59 | 81,884,430.28 | 注 | |
注:委托经营的房屋系公司将自有房产东方大厦部分楼层委托东方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物业”)进行管理。 |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3,192,697.00 | 2,163,358.73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3,192,697.00 | 2,163,358.73 |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大成饭店改造工程 | 2,108,881.93 | 2,108,881.93 | ||||
龙坤示范园区建设工程 | 1,883,730.02 | 1,883,730.02 | ||||
方正园区碾米机改造 | 692,496.56 | 692,496.56 | ||||
东方大厦改造项目 | 83,387.91 | 83,387.91 | ||||
其他 | 307,930.60 | 307,930.60 | 279,628.71 | 279,628.71 | ||
合计 | 3,192,697.00 | 3,192,697.00 | 2,163,358.73 | 2,163,358.73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大成饭店改造工程 | 46,410,000 | 2,108,881.93 | 2,108,881.93 | 5% | 6% | 自筹 | ||||||
龙坤示范园区建设工程 | 1,883,730.02 | 1,883,730.02 | 自筹 | |||||||||
方正园区碾米机改造 | 692,496.56 | 692,496.56 | 95% | 自筹 | ||||||||
东方大厦改造项目 | 83,387.91 | 83,387.91 | 自筹 | |||||||||
其他 | 279,628.71 | 28,301.89 | 307,930.60 | 自筹 | ||||||||
合计 | 46,410,000 | 2,163,358.73 | 2,913,068.29 | 1,883,730.02 | 3,192,697.00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管理软件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62,105,640.19 | 53,408,657.20 | 315,514,297.39 |
2.本期增加金额 | 77,386.80 | 77,386.80 | |
(1)购置 | 77,386.80 | 77,386.80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8,745.33 | 27,846.91 | 46,592.24 |
(1)处置 | |||
(2)处置子公司 | 18,745.33 | 9,900.00 | 28,645.33 |
(3)其他原因减少 | 17,946.91 | 17,946.91 | |
4.期末余额 | 262,086,894.86 | 53,458,197.09 | 315,545,091.95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3,957,092.51 | 18,166,070.01 | 62,123,162.52 |
2.本期增加金额 | 3,955,679.16 | 2,527,369.01 | 6,483,048.17 |
(1)计提 | 3,955,679.16 | 2,527,369.01 | 6,483,048.17 |
3.本期减少金额 | 3,004.04 | 9,900.00 | 12,904.04 |
(1)处置 | |||
(2)处置子公司 | 3,004.04 | 9,900.00 | 12,904.04 |
4.期末余额 | 47,909,767.63 | 20,683,539.02 | 68,593,306.6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14,177,127.23 | 32,774,658.07 | 246,951,785.30 |
2.期初账面价值 | 218,148,547.68 | 35,242,587.19 | 253,391,134.87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采矿权 | 8,528,925.74 | 于下一期办理 |
合计 | 8,528,925.7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326,541,912.58 | 326,541,912.58 | ||||
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 174,824.49 | 174,824.49 | ||||
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 | 84,576,168.80 | 84,576,168.80 | ||||
合计 | 411,292,905.87 | 411,292,905.87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326,541,912.58 | 326,541,912.58 | ||||
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 174,824.49 | 174,824.49 | ||||
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 | ||||||
合计 | 326,716,737.07 | 326,716,737.07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
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 2,735,005.24 | 148,243.15 | 2,505,838.22 | 80,923.87 | |
土地租赁及土 | 122,437,133.61 | 151,329.00 | 1,424,633.00 | 120,861,171.61 |
地改良支出 | |||||
其他 | 101,087.25 | 280,954.13 | 64,523.17 | 317,518.21 | |
合计 | 125,273,226.10 | 280,954.13 | 364,095.32 | 3,930,471.22 | 121,259,613.69 |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72,303,546.65 | 18,075,836.59 | 71,103,494.25 | 17,775,873.58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672,824.97 | 168,206.25 | ||
应付职工薪酬 | 297,327.96 | 74,331.99 | 297,327.96 | 74,331.99 |
政府补助 | 1,346,091.47 | 336,522.87 | 1,411,165.57 | 352,791.39 |
股权激励 | 3,672,008.67 | 918,002.17 | 3,672,008.67 | 918,002.17 |
公允价值变动 | 125,379,347.54 | 31,344,836.88 | 97,722,612.85 | 24,430,653.21 |
合计 | 202,998,322.29 | 50,749,530.50 | 174,879,434.27 | 43,719,858.59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758,120,279.17 | 189,796,271.65 | 759,184,925.41 | 189,796,231.35 |
公允价值变动 | 28,325,249.99 | 7,081,312.50 | 15,906,501.90 | 3,976,625.48 |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 817,224,613.09 | 204,306,153.29 | 817,224,613.09 | 204,306,153.29 |
合计 | 1,603,670,142.25 | 401,183,737.44 | 1,592,316,040.40 | 398,079,010.12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166,277,870.82 | 1,128,754,602.50 |
合计 | 1,166,277,870.82 | 1,128,754,602.50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 52,525,545.71 | 52,525,545.71 | 49,576,507.02 | 49,576,507.02 | ||
定期存款及定期存款未到期应收利息 | 707,902,919.44 | 707,902,919.44 | 693,030,486.11 | 693,030,486.11 | ||
预缴所得税 | 11,993,383.53 | 11,993,383.53 | 11,993,383.53 | 11,993,383.53 | ||
合计 | 772,421,848.68 | 772,421,848.68 | 754,600,376.66 | 754,600,376.66 |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3,748,413,120.00 | 5,070,920,000.00 |
抵押借款 | 95,000,000.00 | 100,000,000.00 |
保证借款 | 2,442,949,600.00 | 1,673,811,723.85 |
信用借款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8,096,141.66 | |
其他 | 811,000,000.00 | 633,000,000.00 |
合计 | 7,197,362,720.00 | 7,585,827,865.51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公司“短期借款-其他”系商业承兑汇票已贴现未终止确认转入。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3,847,400.00 | 22,665,115.81 | 502,030.00 | 26,010,485.81 |
其中: | ||||
衍生金融负债 | 3,847,400.00 | 22,665,115.81 | 502,030.00 | 26,010,485.81 |
合计 | 3,847,400.00 | 22,665,115.81 | 502,030.00 | 26,010,485.81 |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50,000,000.00 | |
商业承兑汇票 | ||
合计 | 50,000,000.0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原粮款 | 62,434,340.03 | 177,846,489.47 |
材料款 | 4,891,529.39 | 13,910,769.90 |
工程款 | 256,480,763.48 | 426,054,897.54 |
设备款 | 876,436.95 | 955,683.18 |
其他款项 | 57,831,540.46 | 35,662,373.85 |
购地款 | 588,378,603.00 | |
合计 | 382,514,610.31 | 1,242,808,816.94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 92,680,388.73 | 待结算 |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7,278,543.73 | 待结算 |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15,603,440.04 | 待结算 |
北京启明信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9,262,605.36 | 待结算 |
北京星河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 7,770,472.49 | 待结算 |
合计 | 152,595,450.3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售粮款 | ||
售房款 | ||
其他 | 391,974.87 | 71,404.27 |
合计 | 391,974.87 | 71,404.27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售粮款 | 434,128,751.60 | 424,427,246.69 |
售房款 | 306,505,652.85 | 36,369,505.02 |
其他 | 12,056,807.84 | 8,554,077.13 |
合计 | 752,691,212.29 | 469,350,828.84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4,317,495.50 | 92,720,593.36 | 93,735,866.37 | 13,302,222.49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65,237.92 | 2,800,889.86 | 3,147,177.19 | 18,950.59 |
三、辞退福利 | 63,000.00 | 909,032.00 | 972,032.00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4,745,733.42 | 96,430,515.22 | 97,855,075.56 | 13,321,173.08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2,332,159.75 | 80,785,145.88 | 81,272,137.19 | 11,845,168.44 |
二、职工福利费 | 1,669,882.79 | 1,601,485.29 | 68,397.50 | |
三、社会保险费 | 260,274.33 | 3,587,816.28 | 3,702,266.61 | 145,824.00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32,577.02 | 3,278,205.79 | 3,369,509.91 | 141,272.90 |
补充医疗保险 | 80,240.11 | 80,240.11 | ||
工伤保险费 | 8,723.19 | 46,492.63 | 54,214.31 | 1,001.51 |
生育保险费 | 18,974.12 | 182,877.75 | 198,302.28 | 3,549.59 |
四、住房公积金 | 276,114.25 | 6,119,717.28 | 6,286,065.44 | 109,766.09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395,484.17 | 320,264.34 | 619,854.57 | 1,095,893.94 |
六、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 2,150.00 | 187,100.00 | 187,450.00 | 1,800.00 |
七、其他短期薪酬 | 51,313.00 | 50,666.79 | 66,607.27 | 35,372.52 |
合计 | 14,317,495.50 | 92,720,593.36 | 93,735,866.37 | 13,302,222.49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47,415.89 | 2,693,945.74 | 3,024,635.83 | 16,725.80 |
2、失业保险费 | 17,822.03 | 106,944.12 | 122,541.36 | 2,224.79 |
合计 | 365,237.92 | 2,800,889.86 | 3,147,177.19 | 18,950.5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3,668,649.91 | 42,029,140.85 |
企业所得税 | 2,365,923.47 | 3,386,477.58 |
个人所得税 | 1,083,273.45 | 1,760,637.4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643,213.95 | 5,606,970.62 |
房产税 | 286,218.06 | 267,449.85 |
土地使用税 | 64,495.27 | 44,048.19 |
土地增值税 | ||
教育费附加 | 2,656,250.46 | 4,488,166.98 |
其他税种 | 2,129,860.97 | 1,112,233.71 |
合计 | 46,897,885.54 | 58,695,125.19 |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534,966,528.38 | 1,462,175,880.77 |
合计 | 1,534,966,528.38 | 1,462,175,880.77 |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保金 | 16,089,484.72 | 19,204,056.91 |
暂收代付款 | 4,364,693.81 | 2,135,219.24 |
关联方资金 | 17,879,180.63 | 16,994,458.75 |
其他往来款 | 1,487,148,877.06 | 1,413,937,723.79 |
其他 | 9,484,292.16 | 9,904,422.08 |
合计 | 1,534,966,528.38 | 1,462,175,880.77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山东天商置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0 | 国开东方收到合作协议支付的首期款10亿元 |
北京华新融投资有限公司 | 69,274,235.34 | 于下期偿还 |
北京新鸿基盛城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 61,166,854.85 | 于下期偿还 |
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6,583,333.33 | 于下期偿还 |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4,879,464.40 | 于下期偿还 |
合计 | 1,141,903,887.9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3,443,763,891.69 | 4,651,973,686.23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461,158,139.47 | 172,596,575.35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084,530,435.99 | 1,135,129,094.19 |
合计 | 4,989,452,467.15 | 5,959,699,355.77 |
其他说明: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的具体说明详见:“附注长期应付款”。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 | 157,766,031.02 | 108,738,484.87 |
合计 | 157,766,031.02 | 108,738,484.87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3,236,690,000.00 | 3,909,490,000.00 |
抵押借款 | 7,133,000,000.00 | 5,185,000,000.00 |
保证借款 | 525,000,000.00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7,563,891.69 | 19,973,686.23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3,443,763,891.69 | -4,651,973,686.23 |
合计 | 7,458,490,000.00 | 4,462,49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公司本期抵押及质押借款情况详见:“附注重大承诺事项”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债券 | 1,256,672,749.05 | 1,356,898,313.09 |
减: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461,158,139.47 | -172,596,575.35 |
合计 | 795,514,609.58 | 1,184,301,737.74 |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 偿还 | 期末 余额 |
公司债19东方01 | 100 | 2019-1-29 | 注 | 495,466,981.20 | 497,026,792.99 | 11,733,032.79 | 697,270.46 | 110,000,000.00 | 387,724,063.45 | |
公司债19东方02 | 100 | 2019-7-5 | 注 | 796,784,905.66 | 797,274,944.75 | 59,425,106.68 | 515,601.38 | 797,790,546.13 |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62,596,575.35 | 71,158,139.47 | ||||||||
减: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172,596,575.35 | -461,158,139.47 | ||||||||
合计 | / | / | / | 1,292,251,886.86 | 1,184,301,737.74 | 71,158,139.47 | 1,212,871.84 | 110,000,000.00 | 795,514,609.58 |
注:2019年1月28日,本公司发行了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9东方01”,债券代码:“155175”),发行总额人民币5亿元,期限3年,附第1年末和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利率为7.15%。由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承销方式为余额包销。付息方式为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2020年1月31日,本公司根据投资者的有效回售申报支付债券持有人的本金1.10亿元及当期利息。
2019年7月3日,本公司发行了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19东方02”,债券代码:“155495”),发行总额人民币8亿元,期限3年,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利率为7.5%。由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承销方式为余额包销。付息方式为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1,980,000,000.00 | 1,990,000,000.00 |
专项应付款 | ||
合计 | 1,980,000,000.00 | 1,990,000,000.00 |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融资租赁款 | ||
长期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 | 3,034,530,435.99 | 3,085,129,094.19 |
应付股权收购款 | 30,000,000.00 | 40,000,000.00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084,530,435.99 | -1,135,129,094.19 |
合计 | 1,980,000,000.00 | 1,990,000,000.00 |
其他说明:
注:
(1)公司子公司北京国开国寿城镇发展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开国寿”)于2014年2季度取得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国寿集团”)借款16亿元,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财险”)借款3.6亿元,期限10年。国寿集团和国寿财险作为有限合伙人每年享有固定收益,对基金收益享有优先分配权,不享受超额收益。
国开东方在民生银行开立保函,对国开国寿向国寿集团和国寿财险的融资提供担保,北京青龙湖腾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实地产”)以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A01、02地块向民生银行提供反担保。2017年5月签订补充协议,公司子公司国际会展以北京市丰台区青龙湖A03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为该笔融资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2018年11月签订变更协议,协议约定释放公司子公司国际会展抵押物,国际会展不再提供抵押担保。2019年4月15日,公司子公司为东方瑞祥(北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瑞祥投资”)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协议约定公司子公司东方瑞祥投资以其持有的腾实地产100%的股权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
(2)2016年8月31日,国开城镇化发展基金向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投资人民币91,402.45万元,投资到期日为2018年5月31日,商业投资承诺以约定的金额到期回购此投资本金。2018年6月12日,商业投资、国开东方与国开城镇化发展基金签订补充协议,将该业务期限延长,新的期限为2016年8月31日至2020年6月16日。2020年6月15日,商业投资、国开东方与国开城镇化发展基金签订补充协议,将该业务期限延长,新的期限为2016年8月31日至2021年6月15日。在国开城镇化发展基金作为股东期间,国开城镇化发展基金每年从国开东方取得固定投资收益,如果分红金额低于固定投资收益,商业投资承诺进行补足,如商业投资支付了补足款,国开东方应以分红形式向商业投资进行补偿。商业投资以其持有的国开东方116,000万元的股权作为质押物,为本笔融资提供担保,本公司同时为该业务连带责任保证,另外东方有限在2018年6月12日签订协议对该业务提供保证担保,2020年6月15日,签订补充协议,保证期限变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即2021年6月15日)起两年。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融资本金余额为91,402.45万元。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5,568,498.73 | 100,000.00 | 4,436,074.07 | 11,232,424.66 | 详见表1 |
合计 | 15,568,498.73 | 100,000.00 | 4,436,074.07 | 11,232,424.66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东仓物流储备物流项目补助资金(注1) | 2,149,999.83 | 50,000.01 | 2,099,999.82 | 与资产相关 | |||
银祥豆制品工业化生产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应用项目补助资金(注2) | 70,000.00 | 5,000.00 | 6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银祥豆制品溯源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补助资 | 1,262,728.07 | 148,556.22 | 1,114,171.85 | 与资产相 |
金(注3) | 关 | ||||||
银祥豆制品油泡腐竹腐皮加工项目技术改造奖补资金(注4) | 148,437.50 | 9,375.00 | 139,062.50 | 与资产相关 | |||
方正米业稻米加工园区“六通一平”工程补贴款(注5) | 913,333.33 | 20,000.14 | 893,333.19 | 与资产相关 | |||
方正米业稻米加工园区米糠影响保鲜、营养糙粒米、发芽糙米项目(注6) | 3,760,000.00 | 40,000.00 | 3,72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方正米业年产3万吨食品级全脂稳定米糠项目资金(注7) | 5,264,000.00 | 56,000.00 | 5,208,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东仓种业催芽育苗中心及现代化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注8) | 2,000,000.00 | 2,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厦门市同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本级关键技术项目尾款(注9) | 100,000.00 | 7,142.88 | 92,857.12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15,568,498.73 | 100,000.00 | 116,000.14 | 220,074.11 | 4,099,999.82 | 11,232,424.6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公司子公司东方粮仓储备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储备物流”)于2014年度收到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局拨付的项目补助资金300.00万元,专项用于自购运输及收储设备等的仓储物流项目,该补助自2015年10月开始按照项目相关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平均分摊至各期损益,该公司报告期已经被处置。
注2:根据《同经信【2016】36号》文件,公司子公司银祥豆制品于2016年12月收到厦门市同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拨付的项目补助资金40.00万元,专项用于豆制品工业化生产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应用项目,该补助自2017年1月开始按照项目相关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平均分摊至各期损益。
注3:根据《厦商务【2017】348号》文件,公司子公司银祥豆制品于2019年12月收到厦门市商务局拨付的项目补助资金128.75万元,专项用于溯源管理系统项目,该补助自2019年12月开始按照项目相关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平均分摊至各期损益。
注4:根据《厦工信投资【2019】20号》文件,公司子公司银祥豆制品于2019年12月收到厦门市同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拨付的项目补助资金15.00万元,专项用于油泡腐竹腐皮加工项目,该补助自2019年12月开始按照项目相关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平均分摊至各期损益。
注5:根据《方经开管呈【2011】4号》文件,公司子公司方正米业于2011年4月收到黑龙江方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拨付的工程补贴款120.00万元,专项用于稻米加工园区“六通一平”工程项目,该补助自2012年11月开始按照项目相关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平均分摊至各期损益。
注6:公司子公司方正米业于2011年10月收到黑龙江省方正县政府拨付的项目建设资金400.00万元,专项用于东方集团稻米加工园区米糠营养保鲜、营养糙粒米、发芽糙米三个高科技项目,该补助自2017年1月开始按照项目相关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平均分摊至各期损益。
注7:根据《发改办产业【2013】1270号》、《哈工信发【2013】108号》文件,公司子公司方正米业于2013年12月、2014年1月分别收到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资金460.00万元、100.00万元,专项用于方正米业年产3万吨食品级全脂稳定米糠项目,该补助自2017年1月开始按照项目相关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平均分摊至各期损益。
注8:公司子公司东仓种业于2010年度收到黑龙江省五常市政府拨付的项目资金200.00万元,专项用于催芽育苗中心及现代化农业示范园区建设项目,该公司报告期已经被处置。
注9:根据《同经信【2016】36号》文件,公司子公司银祥豆制品于2020年1月收到厦门市同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拨付的项目补助资金10.00万元,专项用于豆制品工业化生产关键技术项目,该补助自2020年1月开始按照项目相关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平均分摊至各期损益。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土地增值税 | 289,861,865.94 | 290,446,502.80 |
合计 | 289,861,865.94 | 290,446,502.80 |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3,714,576,124.00 | 3,714,576,124.00 |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6,870,426,120.21 | 6,870,426,120.21 | ||
其他资本公积 | ||||
(1)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外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 | 1,929,986,419.29 | 2,698,619.51 | 3,666,414.50 | 1,929,018,624.30 |
(2)其他 | 76,658,062.19 | 1,886,084.30 | 78,544,146.49 | |
合计 | 8,877,070,601.69 | 4,584,703.81 | 3,666,414.50 | 8,877,988,891.0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其他资本公积-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外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主要系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联营企业在报告期内发生的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利润分配以外的因素导致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其他资本公积-其他本期增加1,886,084.30元,系公司报告期内实施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该计划构成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2020年6月30日,公司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报告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同时增加资本公积-其他。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实行股权激励回购 | 200,521,517.61 | 200,521,517.61 | ||
合计 | 200,521,517.61 | 200,521,517.6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根据《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及《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使用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票,回购股份用于后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回购公司股份55,425,3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回购金额200,521,517.61元。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002,177.39 | 7,909,157.99 | -281,355.27 | 8,190,513.26 | 9,192,690.65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9,034,579.07 | 9,034,579.07 | 9,034,579.07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002,177.39 | -1,125,421.08 | -281,355.27 | -844,065.81 | 158,111.58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46,621,663.09 | -49,355,055.54 | -49,355,055.54 | 97,266,607.55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0,348,555.14 | -49,355,055.54 | -49,355,055.54 | 20,993,499.60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93,712,772.14 | -27,426,572.48 | -6,856,643.12 | -20,569,929.36 | -114,282,701.50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93,712,772.14 | 27,426,572.48 | 6,856,643.12 | 20,569,929.36 | 114,282,701.50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其他资产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76,273,107.95 | 76,273,107.95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47,623,840.48 | -41,445,897.55 | -281,355.27 | -41,164,542.28 | 106,459,298.20 |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451,024,940.17 | 1,451,024,940.17 | ||
任意盈余公积 | 1,669,181,140.53 | 1,669,181,140.53 | ||
合计 | 3,120,206,080.70 | 3,120,206,080.70 |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5,357,284,703.02 | 5,045,187,465.9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2,295,166.57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5,357,284,703.02 | 5,042,892,299.40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56,205,180.69 | 583,628,763.42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34,618,179.90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134,618,179.90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5,713,489,883.71 | 5,357,284,703.02 |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6,674,128,233.39 | 6,453,009,374.99 | 5,566,347,871.95 | 5,473,079,296.27 |
其他业务 | 15,758,344.57 | 2,205,604.58 | 9,463,241.76 | 3,433,864.85 |
合计 | 6,689,886,577.96 | 6,455,214,979.57 | 5,575,811,113.71 | 5,476,513,161.12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80,147.15 | 2,429,737.95 |
教育费附加 | 193,081.14 | 1,956,830.46 |
房产税 | 9,569,999.22 | 10,912,024.85 |
土地使用税 | 995,702.21 | 895,557.98 |
印花税 | 5,176,790.24 | 3,671,008.86 |
土地增值税 | -4,544,412.55 | |
其他 | 248,695.27 | 430,238.62 |
合计 | 16,964,415.23 | 15,750,986.17 |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租赁费 | 264,265.21 | 1,197,554.66 |
广告与促销费用 | 2,915,629.61 | 6,382,150.22 |
职工薪酬 | 25,095,510.17 | 16,257,506.27 |
运营费用 | 41,871,220.51 | 17,176,360.77 |
折旧与摊销 | 1,049,615.93 | 936,000.08 |
销售代理费 | 88,327.75 | 2,538,200.92 |
其他 | 12,138,251.78 | 4,598,822.39 |
合计 | 83,422,820.96 | 49,086,595.31 |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73,162,700.29 | 81,247,127.31 |
折旧与摊销 | 26,084,770.50 | 31,146,173.32 |
咨询费 | 15,604,454.25 | 24,224,824.81 |
办公费用 | 13,000,616.99 | 14,235,350.62 |
业务招待 | 7,139,784.65 | 6,612,868.47 |
差旅费 | 1,188,195.79 | 2,976,856.81 |
租赁费 | 8,695,830.31 | 14,933,281.58 |
其他 | 15,744,713.63 | 22,501,368.64 |
合计 | 160,621,066.41 | 197,877,851.56 |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563,210,039.53 | 637,909,998.17 |
减:利息收入 | -220,064,453.49 | -254,880,516.19 |
汇兑损益 | 845,969.10 | -50,970.35 |
银行手续费 | 17,466,737.83 | 10,025,752.36 |
其他 | 56,410,345.20 | 66,688,063.48 |
合计 | 417,868,638.17 | 459,692,327.47 |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 5,191,544.98 | 2,686,932.28 |
合计 | 5,191,544.98 | 2,686,932.28 |
其他说明: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
国开国寿延庆开发区附加税返还 | 1,995,060.92 | 与收益相关 | |
大成饭店墙体材料基金和散装水泥基金返还 | 1,075,937.81 | 与收益相关 | |
房租补贴资金 | 534,8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泓沣投资保税港区财政局扶持资金 | 279,400.00 | 76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哈尔滨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稳岗补贴 | 87,893.97 | 20,439.69 | 与收益相关 |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稳岗补贴 | 112,434.04 | 与收益相关 |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78,378.23 | 与收益相关 | |
商业投资中关村科技园区延庆园服务中心扶持基金 | 52,093.02 | 461,331.00 | 与收益相关 |
银祥豆制品工业化生产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应用项目补助资金 | 5,000.00 | 19,999.99 | 与资产相关 |
银祥豆制品溯源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 148,556.22 | 与资产相关 | |
银祥豆制品油泡腐竹腐皮加工项目技术改造奖补资金 | 9,375.00 | 与资产相关 | |
厦门市同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本级关键技术项目尾款 | 7,142.88 | 与收益相关 | |
厦门市劳动就业中心一次性稳就业奖补贴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方正米业稻谷加工园区“六通一平”工程补贴款 | 20,000.14 | 20,000.06 | 与资产相关 |
方正米业稻谷加工园区米糠营养保鲜、营养糙粒米、发芽糙米项目 | 40,000.00 | 4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方正米业年产3万吨食品级全脂稳定米糠项目资金 | 56,000.00 | 56,000.00 | 与资产相关 |
东仓物流储备物流项目补助资金 | 50,000.01 | 100,000.02 | 与资产相关 |
普惠金融增值税减免 | 14,470.35 | 与收益相关 | |
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放的企业有效发明五年以上补助款 | 6,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银祥豆制品社保补差额款 | 46,965.23 | 31,644.65 | 与收益相关 |
增值税进项税加计抵减 | 72,037.16 | 13,966.22 | 与收益相关 |
共青城国库支付局扶持补助 | 29,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北京延庆经济开发区扶持基金 | 928,865.00 | 与收益相关 | |
九牛食品5万头优质肉牛屠宰加工项目 | 35,666.64 | 与资产相关 | |
九牛肉牛粪污循环利用处理系统 | 139,965.00 | 与资产相关 | |
九牛肉牛养牛技术培训基地项目补助资金 | 6,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银祥豆制品稳岗补贴款 | 24,054.01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5,191,544.98 | 2,686,932.28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795,897,669.78 | 908,132,259.62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7,443.0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29,283.17 | 8,614.23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4,192,229.24 | 6,996,565.31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2,480,242.18 | 43,380.82 |
其他 | 4,393,503.27 | 6,842,734.20 |
合计 | 807,000,370.65 | 922,023,554.18 |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32,754.3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7,123,809.38 | -2,758,505.08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套期损益 | 15,178,098.91 | |
其他 | 761,542.47 | |
合计 | 18,118,106.21 | 12,419,593.83 |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14,162.61 | -172,369.80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3,108,279.36 | 11,265,553.57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27,426,572.48 | -35,703,961.46 |
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损失 | -11,383,035.07 | -20,180,457.00 |
合计 | -42,032,049.52 | -44,791,234.69 |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25,593.92 | -7,448.71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125,593.92 | -7,448.71 |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2,270.00 | 64,712.79 |
合计 | 2,270.00 | 64,712.7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55,387.03 | 94,000.00 | 55,387.03 |
盘盈利得 | 14,130.86 | 14,130.86 | |
罚款收入 | 2,512.51 | 3,000.00 | 2,512.51 |
违约赔偿收入 | 1,686,773.11 | 84,000.00 | 1,686,773.11 |
其他 | 104,121.99 | 37,349.65 | 104,121.99 |
合计 | 1,862,925.50 | 218,349.65 | 1,862,925.5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银祥豆制品固定资产投资奖励资金 | 2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银祥豆制品厦门市同安区劳动就业中心自主招工招才奖励 | 6,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银祥豆制品厦门市社保保险中心返岗补贴款 | 28,387.03 | 与收益相关 | |
银祥豆制品劳务协作奖励资金 | 1,000.00 | 4,000.00 | 与收益相关 |
企业生规补助 | 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农业局奖金 | 4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55,387.03 | 94,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7,092,756.79 | 6,200.00 | 7,092,756.79 |
赔偿金 | 14,685.00 | 14,685.00 | |
违约金 | 1,087,479.36 | ||
罚款支出 | 1,050.04 | 7,044.68 | 1,050.04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8,074.60 | 80,848.82 | 8,074.60 |
其他 | 37,371.90 | 8,843.81 | 37,371.90 |
合计 | 7,153,938.33 | 1,190,416.67 | 7,153,938.33 |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4,399,420.20 | 4,350,884.62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642,153.52 | -6,081,179.22 |
合计 | 757,266.68 | -1,730,294.60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348,392,216.19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87,098,054.06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4,677,243.71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64,922.20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778,647,093.49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38,440.41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796,733.29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851,180,888.66 |
所得税费用 | 757,266.6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67,712,895.21 | 58,765,096.32 |
补贴收入 | 3,174,086.29 | 2,928,458.23 |
保险赔款 | 143,485.14 | |
其他往来款 | 160,060,266.89 | 914,035,768.47 |
罚款、违约金收入 | 1,239,706.81 | 87,100.00 |
其他 | 3,506,033.76 | 1,012,620,515.69 |
合计 | 235,836,474.10 | 1,988,436,938.71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往来款 | 154,341,428.29 | 1,952,313,325.19 |
管理费用支出 | 62,274,586.22 | 106,307,348.65 |
营业费用支出 | 50,289,129.21 | 27,369,877.74 |
手续费支出 | 3,282,879.19 | 3,726,584.09 |
赔偿金、违约金及罚款支出 | 14,685.04 | 5,603.52 |
捐赠支出 | 71,916.70 | 6,200.00 |
支付备用金 | 3,178,528.89 | 2,348,993.43 |
其他 | 1,612,210.08 | 10,835,994.16 |
合计 | 275,065,363.62 | 2,102,913,926.78 |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期货保证金 | 69,463,404.23 | |
收回理财产品 | 4,180,000.00 | |
合计 | 69,463,404.23 | 4,180,000.00 |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期货保证金 | 109,282,774.93 |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负数重分类) | 62,563.31 | |
合计 | 109,345,338.24 |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金融机构借款 | 50,000,000.00 | |
收回信托保障基金 | 6,000,000.00 | |
合计 | 56,000,000.00 |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存单质押 | 670,000,000.00 | |
偿还非金融机构借款 | 100,000,000.00 | |
银行监管服务费 | 39,286,250.00 | |
股票回购 | 27,609,848.18 | |
其他 | 69,170,240.00 | 14,760,896.00 |
合计 | 69,170,240.00 | 851,656,994.18 |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347,634,949.51 | 275,643,050.99 |
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 | 42,032,049.52 |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25,593.92 | 23,826,142.44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3,431,529.17 | 31,116,918.59 |
无形资产摊销 | 3,182,544.65 | 3,183,586.44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345,227.40 | 3,100,327.8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270.00 | -64,712.79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074.60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8,118,106.21 | -12,419,593.83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649,880,531.31 | 572,405,208.30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07,000,370.65 | -922,023,554.18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029,671.91 | -806,962.69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104,727.32 | 4,502,756.88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8,331,338.31 | 142,613,856.11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445,561,816.34 | 5,377,981,084.07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984,445,056.54 | -2,353,860,505.06 |
其他 | -188,683,415.70 | -193,117,076.3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6,554,373.42 | 2,952,080,526.78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4,177,283,079.91 | 3,673,757,262.66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3,526,005,733.09 | 4,712,720,744.45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51,277,346.82 | -1,038,963,481.79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其中:北京东方天缘粮油营销有限公司 | |
东方粮仓种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北京冰灯米业有限公司 | |
东方粮仓储备物流有限公司 |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62,563.31 |
其中:北京东方天缘粮油营销有限公司 | 26,500.83 |
东方粮仓种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4,335.37 |
北京冰灯米业有限公司 | 1,286.90 |
东方粮仓储备物流有限公司 | 10,440.21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62,563.31 |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4,177,283,079.91 | 3,526,005,733.09 |
其中:库存现金 | 188,650.53 | 358,646.1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4,105,527,580.49 | 3,484,893,868.0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71,566,848.89 | 40,753,218.93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177,283,079.91 | 3,526,005,733.09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990,410,876.78 | 见附注货币资金 |
应收股利 | 458,995,270.58 | 质押股权对应的部分已宣告但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发放的股利 |
其他应收款 | 28,521,345.14 | 用于担保或保证的款项 |
存货 | 3,070,757,026.62 | 质押借款、开立保函 |
长期股权投资 | 14,923,590,781.47 | 质押借款 |
投资性房地产 | 5,502,334,371.82 | 抵押借款 |
固定资产 | 278,128,151.87 | 抵押借款 |
无形资产 | 156,424,215.79 | 抵押借款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07,902,919.44 | 质押借款 |
合计 | 26,117,064,959.51 | / |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92,435.73 | 7.0795 | 654,398.75 |
港币 | 9,963,312.90 | 0.91344 | 9,100,888.53 |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
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拥有两家在境外经营的子公司,分别为东方集团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香港”)、东方粮仓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粮香港”)。东方香港及东粮香港的主要经营地均为中国香港。
考虑两家子公司的境外经营主要系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延伸、境外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直接影响本公司的现金流量并且可以随时汇回等情况,选定人民币作为其记账本位币。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厦门市同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本级关键技术项目尾款 | 10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7,142.88 |
国开国寿延庆开发区附加税返还 | 1,995,060.92 | 其他收益 | 1,995,060.92 |
大成饭店墙体材料基金和散装水泥基金返还 | 1,075,937.81 | 其他收益 | 1,075,937.81 |
房租补贴资金 | 534,800.00 | 其他收益 | 534,800.00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泓沣投资保税港区财政局扶持资金 | 279,400.00 | 其他收益 | 279,400.00 |
哈尔滨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稳岗补贴 | 87,893.97 | 其他收益 | 87,893.97 |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稳岗补贴 | 112,434.04 | 其他收益 | 112,434.04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78,378.23 | 其他收益 | 78,378.23 |
商业投资中关村科技园区延庆园服务中心扶持基金 | 52,093.02 | 其他收益 | 52,093.02 |
银祥豆制品工业化生产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应用项目补助资金 | 5,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 |
银祥豆制品溯源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 148,556.22 | 其他收益 | 148,556.22 |
银祥豆制品油泡腐竹腐皮加工项目技术改造奖补资金 | 9,375.00 | 其他收益 | 9,375.00 |
厦门市劳动就业中心一次性稳就业奖补贴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0 |
方正米业稻谷加工园区“六通一平”工程补贴款 | 20,000.14 | 其他收益 | 20,000.14 |
方正米业稻谷加工园区米糠营养保鲜、营养糙粒米、发芽糙米项目 | 40,000.00 | 其他收益 | 40,000.00 |
方正米业年产3万吨食品级全脂稳定米糠项目资金 | 56,000.00 | 其他收益 | 56,000.00 |
东仓物流储备物流项目补助资金 | 50,000.01 | 其他收益 | 50,000.01 |
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放的企业有效发明五年以上补助款 | 6,000.00 | 其他收益 | 6,000.00 |
银祥豆制品社保补差额款 | 46,965.23 | 其他收益 | 46,965.23 |
增值税进项税加计抵减 | 72,037.16 | 其他收益 | 72,037.16 |
普惠金融增值税减免 | 14,470.35 | 其他收益 | 14,470.35 |
银祥豆制品固定资产投资奖励资金 | 2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20,000.00 |
银祥豆制品厦门市同安区劳动就业中心自主招工招才奖励 | 6,000.00 | 营业外收入 | 6,000.00 |
银祥豆制品厦门市社保保险中心返岗补贴款 | 28,387.03 | 营业外收入 | 28,387.03 |
银祥豆制品劳务协作奖励资金 | 1,000.00 | 营业外收入 | 1,000.00 |
合计 | 5,339,789.13 | 5,246,932.01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发放贷款及垫款原值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贷款 | 267,507,112.07 | 357,515,341.98 |
减:贷款损失准备 | 153,695,504.13 | 142,313,725.39 |
合计 | 113,811,607.94 | 215,201,616.59 |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价款 | 股权处置比例(%) | 股权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
北京东方天缘粮油营销有限公司、东方粮仓种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冰灯米业有限公司及东方粮仓储备物流有限公司 | 172,603,457.14 | 100.00 | 股权转让 | 2020-6-30 | 控制权转让日 | 7,443.0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转让的四家子公司构成一揽子交易,整体合并打包对外转让,转让价款为172,603,457.14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已按公司章程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新设1家全资子公司,详见:“附注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投资管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商业办公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资产管理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北京青龙湖嘉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企业管理服务;酒店管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北京东方美高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物业管理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美高美(杭州)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杭州 | 杭州 | 物业管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东方润泓(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企业管理、项目投资、资产管理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北京国开国寿城镇发展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北京 | 北京 | 投资管理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北京滨湖文慧置业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资产管理、农业科学研究与实验发展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北京青龙湖腾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项目投资等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北京滨湖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项目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等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北京滨湖东方市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项目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企业管理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杭州南游投资有限公司 | 杭州 | 杭州 | 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经纪、信息咨询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杭州开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杭州 | 杭州 | 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屋租赁、物业管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杭州轩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杭州 | 杭州 | 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屋租赁、物业管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东方瑞祥(北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资产管理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北京青龙湖腾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等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等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深圳泰智睿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深圳 | 深圳 | 影视文化类投资;投资咨询;国内贸易等 | 99.01 | 投资设立 | |
西藏鸿烨投资有限公司 | 拉萨 | 拉萨 | 投资管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东方粮仓有限公司 | 哈尔滨 | 哈尔滨 | 粮油购销加工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东方粮仓贸易有限公司 | 哈尔滨 | 哈尔滨 | 粮食购销 | 100.00 | 投资设立 | |
玉米网供应链(大连)有限公司 | 大连 | 大连 | 供应链管理服务、市场调查等 | 8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东方粮仓龙江经贸有限公司 | 龙江县 | 龙江县 | 粮食收购、销售、烘干、仓储服务等,信息技术咨 | 100.00 | 投资设立 |
询服务,货物进出口,贸易代理等 | ||||||
东方粮仓商贸有限公司 | 哈尔滨 | 哈尔滨 | 食品生产经营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东方粮仓五常农业高科技示范园区有限公司 | 五常 | 五常 | 技术推广 | 80.00 | 20.00 | 投资设立 |
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 | 五常 | 五常 | 粮食加工 | 60.00 | 2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北大荒供应链管理(大连)有限公司 | 大连 | 大连 | 供应链管理服务;仓储;国内货运代理 | 34.00 | 投资设立 | |
哈尔滨东方粮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哈尔滨 | 哈尔滨 |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创业投资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哈尔滨东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哈尔滨 | 哈尔滨 | 粮食收购。销售初级农产品、饲料;水稻种植 | 62.96 | 投资设立 |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哈尔滨 | 哈尔滨 | 粮油购销加工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 哈尔滨 | 哈尔滨 | 粮食加工、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东方集团肇源现代物流有限公司 | 肇源县 | 肇源县 |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粮食收购;搬运装卸;仓储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东方集团肇源米业有限公司 | 肇源县 | 肇源县 | 粮食收购、销售;货物运输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东方集团大连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 大连市 | 大连市 | 粮食贸易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东方集团大连闽航粮食有限公司 | 大连市 | 大连市 | 粮食收购、经济信息咨询、国内货运代理、仓储服务等 | 51.00 | 投资设立 | |
东方集团大连鑫兴贸易有限公司 | 大连 | 大连 | 粮食贸易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黑龙江东方粮仓粮食经销有限公司 | 哈尔滨 | 哈尔滨 | 批发兼零售;食品生产经营;种子经营;粮食收购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上海东瑞贸易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饲料、饲料添加剂、食用农产品、金属材料、焦炭、建材、五金等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东方粮仓香港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粮油及其他贸易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东方优品健康食品控股有限公司 | 哈尔滨 | 哈尔滨 | 食品生产经营;粮食收购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 | 厦门 | 厦门 | 豆制品制造;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米、面制品制造;蛋品加工等 | 77.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 厦门 | 厦门 | 食用植物油加工;米、面制品及食用油类散装食品批发 | 51.00 | 投资设立 | |
黑龙江优品互联网食品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哈尔滨 | 哈尔滨 | 以自有资金对农业、食品行业、商业、工业、服务行业进行投资;企业管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黑龙江东方大厦管理有限公司 | 哈尔滨 | 哈尔滨 | 开发跳跳糖及系列产品技术,并提供技术咨询。投资与资产管理。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东方集团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投资、贸易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金联合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天津 | 天津 | 融资租赁业务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金联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哈尔滨 | 哈尔滨 | 实业投资、企业管理与咨询、财务顾问、投资顾问 | 51.00 | 投资设立 | |
金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哈尔滨 | 哈尔滨 | 以自有资金对农业、工业等行业进行投资、接收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服务外包等 | 51.00 | 投资设立 | |
金联合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哈尔滨 | 哈尔滨 | 农业机械化、技术咨询、服务及转让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金联普惠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哈尔滨 | 哈尔滨 | 社会经济咨询、投资咨询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金联盛源商贸有限公司 | 哈尔滨 | 哈尔滨 | 谷物、豆及薯类批发、饲料、农业机械等批发零售、社会经济咨询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金联盛源信息咨询有限公 | 哈尔滨 | 哈尔滨 | 社会经济咨询、投资咨询 | 100.00 | 投资设立 |
司 | 等 | |||||
黑龙江金联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哈尔滨 | 哈尔滨 | 小额贷款业务、票据贴现业务、资产转让业务和代理业务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金联金融服务(黑龙江)有限公司 | 哈尔滨 | 哈尔滨 | 金融信息服务(除金融业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服务外包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黑龙江金联云通农业合作金融有限公司 | 哈尔滨 | 哈尔滨 | 向三农提供贷款类业务、投资类业务、资本管理类业务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黑龙江金联云通农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哈尔滨 | 哈尔滨 | 为农业提供设备租赁、为农村土地提供信用托管、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金联云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商业保理业务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金联盛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企业管理、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市场调查、酒店管理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内蒙古嘉润现代牧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 | 内蒙古自治区 | 牛羊养殖销售、牲畜饲养技术咨询服务、饲草料种植销售、畜产品销售、农副产品购销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长春通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长春 | 长春 | 农副产品批发;谷物粮食收购、饲料批发、仓库租赁、豆及薯类批发及零售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泓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宁波 | 宁波 | 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财务咨询 | 51.00 | 投资设立 | |
共青城钰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九江 | 九江 |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 51.00 | 投资设立 |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公司子公司东方粮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粮仓”)持有北大荒供应链管理(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荒供应链”)34%股权,陈洪春持有北大荒供应链22%股权,东方粮仓与陈洪春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陈洪春在股东会、董事会表决中与东方粮仓保持一致。另外,北大荒供应链董事会成员7人中东方粮仓派出董事4人,超过半数。根据北大荒供应链章程,董事会会议决议的表决经半数以上董事通过,从而东方粮仓能够控制北大荒供应链的经营和财务政策,故将北大荒供应链纳入合并范围。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 | 30.00 | -19,867,340.49 | 370,435,734.63 | |
深圳泰智睿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99 | -17,229.00 | 1,403,492.29 | |
哈尔滨东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37.04 | -174.90 | 999,628.24 | |
北大荒供应链管理(大连)有限公司 | 66.00 | 190,438.65 | 21,823,791.01 | |
东方集团大连鑫兴贸易有限公司 | 49.00 | -667,067.38 | 9,795,931.57 | |
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 | 20.00 | -2,140,914.10 | 2,430,990.93 | |
金联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49.00 | -9,162,309.91 | -71,625,004.68 | |
金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49.00 | -13,525,605.11 | -143,521,363.01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泓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9.00 | -1,709,815.66 | -8,911,098.59 | |
共青城钰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9.00 | |||
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 | 23.00 | 2,039,831.04 | 10,144,847.82 |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 49.00 | 33,808,920.98 | 10,045,000.00 | 42,596,798.45 |
玉米网供应链(大连)有限公司 | 20.00 | -188,608.12 | 3,594,701.76 | |
东方集团大连闽航粮食有限公司 | 49.00 | 375,921.64 | 48,999,490.75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子公司哈尔滨东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联农业”)2018年新设成立时,部分员工参与出资,员工出资金额100.00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东联农业少数股东权益中归属于本公司员工的金额为99.96万元。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 | 1,964.83 | 406,203.86 | 408,168.69 | 247,543.73 | 35,881.19 | 283,424.92 | 2,517.09 | 405,690.29 | 408,207.38 | 255,646.98 | 21,194.18 | 276,841.16 |
深圳泰智睿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210.44 | 8,964.23 | 14,174.67 | 5,384.41 | 8,964.29 | 14,348.70 | ||||||
哈尔滨东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0.03 | 270.00 | 270.03 | 0.13 | 0.13 | 0.08 | 270.00 | 270.08 | 0.13 | 0.13 | ||
北大荒供应链管理(大连)有限公司 | 7,919.09 | 6.21 | 7,925.30 | 4,618.66 | 4,618.66 | 6,496.09 | 1.53 | 6,497.62 | 3,219.84 | 3,219.84 | ||
东方集团大连鑫兴贸易有限公司 | 11,263.74 | 22.29 | 11,286.03 | 9,286.86 | 9,286.86 | 9,222.59 | 21.61 | 9,244.20 | 7,108.89 | 7,108.89 | ||
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 | 43,038.51 | 11,191.80 | 54,230.31 | 53,002.28 | 53,002.28 | 106,703.26 | 11,490.08 | 118,193.34 | 115,894.84 | 115,894.84 | ||
金联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34,033.55 | 11,679.07 | 45,712.62 | 52,998.58 | 52,998.58 | 28,672.50 | 21,852.81 | 50,525.31 | 54,647.23 | 54,647.23 | ||
金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812.78 | 11,675.65 | 32,488.43 | 51,525.09 | 51,525.09 | 15,498.29 | 21,852.41 | 37,350.70 | 53,627.04 | 53,627.04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泓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9,862.59 | 3.42 | 9,866.01 | 1,473.47 | 1,473.47 | |||||||
共青城钰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21 | 7.21 | 20.01 | 20.01 | 9,757.88 | 0.40 | 9,758.28 | 1,016.80 | 1,016.80 | |||
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 | 4,841.92 | 2,706.01 | 7,547.93 | 3,228.02 | 160.61 | 3,388.63 | 45.29 | 45.29 | 3.40 | 3.40 | ||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 53,131.45 | 34.08 | 53,165.53 | 44,472.30 | 44,472.30 | 5,078.88 | 3,174.68 | 8,253.56 | 4,497.69 | 231.95 | 4,729.64 | |
玉米网供应链(大连)有限公司 | 3,234.72 | 1.88 | 3,236.60 | 1,439.25 | 1,439.25 | 39,625.49 | 26.38 | 39,651.87 | 35,808.42 | 35,808.42 | ||
东方集团大连闽航粮食有限公司 | 18,931.67 | 95.13 | 19,026.80 | 9,026.90 | 9,026.90 | 2,375.90 | 1.88 | 2,377.78 | 486.13 | 486.13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 | 2,352.94 | -6,622.45 | -6,622.45 | 1,177.44 | 385.59 | -7,784.03 | -7,784.03 | -1,131.53 |
深圳泰智睿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74.03 | -174.03 | -404.23 | -235.84 | -235.84 | -408.19 |
哈尔滨东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0.05 | -0.05 | -0.05 | -0.02 | -0.02 | 0.08 | ||
北大荒供应链管理(大连)有限公司 | 21,790.44 | 257.92 | 257.92 | -2,908.66 | 5,440.29 | 56.85 | 56.85 | 134.68 |
东方集团大连鑫兴贸易有限公司 | 31,042.04 | -136.14 | -136.14 | 739.83 | 283.67 | 1.50 | 1.50 | -21.18 |
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 | 12,708.28 | -1,070.46 | -1,070.46 | 14,587.42 | 15,221.67 | -886.79 | -886.79 | 5,156.11 |
金联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4,247.60 | -3,164.03 | -3,164.03 | 4,964.84 | 856.22 | -5,014.18 | -5,014.17 | -6,073.99 |
金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4,247.60 | -2,760.33 | -2,760.33 | 6,198.60 | 907.76 | -4,103.71 | -4,103.71 | -5,076.36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泓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48.94 | -348.94 | -1,196.06 | -814.69 | -814.69 | -900.37 | ||
共青城钰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4.70 | -54.70 | -37.64 | -93.44 | -93.44 | -96.85 | ||
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 | 6,201.60 | 886.88 | 886.88 | 1,280.11 | 4,812.08 | 563.94 | 563.94 | -1,915.90 |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 152,752.06 | 6,899.78 | 6,899.78 | 9,479.50 | 12,326.63 | -17.99 | -17.99 | 5,218.36 |
玉米网供应链(大连)有限公司 | 4,602.53 | -94.30 | -94.30 | -185.49 | ||||
东方集团大连闽航粮食有限公司 | 46,631.12 | 76.72 | 76.72 | 65.26 |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 锦州 | 锦州 | 港口作业 | 15.39 | 权益法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银行业 | 2.92 | 权益法 | |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哈尔滨 | 哈尔滨 | 对成员单位办理结算、存款、贷款、票据承兑与贴现等 | 30.00 | 权益法 | |
Orient Art Limited | 香港 | 英属维尔京群岛 | 艺术品投资 | 40.00 | 权益法 | |
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依托互联网等技术手段,专注于金融创新,提供场景服务等金融中介服务 | 18.18 | 权益法 | |
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房地产开发;酒店管理;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中介除外);企业管理。 | 40.00 | 权益法 | |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等 | 60.00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持有盛通地产60%股权、董事占比60%,北京万科企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持有盛通地产40%股权、董事占比40%。根据盛通地产章程约定董事会除部分事项需要全体一致通过有效外,其他事项需2/3董事通过有效。故本公司无法对盛通地产形成控制,而与北京万科企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形成共同控制。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本公司董事长孙明涛先生同时担任锦州港副董事长,本公司董事、副总裁张惠泉先生同时担任锦州港董事,可以对锦州港财务和经营决策制定过程实施重大影响。
本公司名誉董事长、董事张宏伟先生同时担任民生银行副董事长,可以对民生银行财务和经营决策制定过程实施重大影响。
本公司董事长孙明涛先生同时担任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电商”)副董事长,可以对民生电商财务和经营决策制定过程实施重大影响。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杭州鑫悦置业有限公司 |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杭州鑫悦置业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894,736.57 | 874,799.44 | ||
非流动资产 | 167.99 | 937.85 | ||
资产合计 | 894,904.56 | 875,737.29 | ||
流动负债 | 790,596.18 | 768,643.51 | ||
非流动负债 | 97,500.00 | 100,000.00 | ||
负债合计 | 888,096.18 | 868,643.51 |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6,808.39 | 7,093.78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4,085.08 | 4,256.27 | ||
调整事项 | 0.05 | 0.05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0.05 | 0.05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4,085.03 | 4,256.32 |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
财务费用 | 9.34 | -13.71 | ||
所得税费用 | -398.78 | |||
净利润 | -285.39 | -1,275.77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285.39 | -1,275.77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Orient Art Limited | 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 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Orient Art Limited | 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 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293,706.81 | 19,622.10 | 264,051.72 | 743,802.96 | 147,635.61 | 19,244.45 | 252,046.04 | 123,326.50 | ||||
非流动资产 | 1,483,308.85 | 12,221.28 | 108,095.49 | 965.89 | 1,587,651.30 | 11,985.52 | 90,055.50 | 11.23 | ||||
资产合计 | 1,777,015.66 | 714,264,100.00 | 817,490.71 | 31,843.38 | 372,147.21 | 744,768.85 | 1,735,286.91 | 668,184,100.00 | 711,801.25 | 31,229.97 | 342,101.54 | 123,337.73 |
流动负债 | 611,565.61 | 0.49 | 129,826.67 | 737,812.77 | 657,448.44 | 0.48 | 112,370.62 | 115,982.63 | ||||
非流动负债 | 513,715.12 | 12,986.17 | 433,578.93 | 3,266.26 | ||||||||
负债合计 | 1,125,280.73 | 660,376,400.00 | 499,577.21 | 0.49 | 142,812.84 | 737,812.77 | 1,091,027.37 | 615,101,200.00 | 396,615.75 | 0.48 | 115,636.88 | 115,982.63 |
少数股东权益 | 11,175.36 | 1,146,000.00 | 47,662.36 | 11,158.12 | 1,198,400.00 | 48,304.78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640,559.57 | 52,741,700.00 | 317,913.51 | 31,842.89 | 181,672.02 | 6,956.08 | 633,101.42 | 51,884,500.00 | 315,185.50 | 31,229.49 | 178,159.88 | 7,355.10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98,590.22 | 1,540,057.64 | 95,374.05 | 12,737.15 | 33,027.97 | 2,782.43 | 97,442.32 | 1,517,007.03 | 94,555.65 | 12,491.79 | 32,392.67 | 2,942.04 |
调整事项 | 2,831.56 | -192,073.61 | 3,441.95 | 2,831.56 | -193,989.99 | 3,438.68 | ||||||
--商誉 | 2,818.80 | 10,361.39 | 2,818.80 | 10,361.39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12.76 | -202,435.00 | 3,441.95 | 12.76 | -204,351.38 | 3,438.68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01,421.78 | 1,347,984.03 | 95,374.05 | 12,737.15 | 36,469.92 | 2,782.43 | 100,273.88 | 1,323,017.04 | 94,555.65 | 12,491.79 | 35,831.35 | 2,942.04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93,377.93 | 725,826.41 | 94,302.47 | 807,753.90 | ||||||||
营业收入 | 317,349.92 | 9,810,800.00 | 3,713.76 | 204,799.88 | 703,261.80 | 18,044,100.00 | 10,543.54 | 273,109.92 | ||||
净利润 | 10,631.33 | 2,878,000.00 | 2,651.17 | 0.88 | 592.49 | -399.02 | 17,201.32 | 5,492,400.00 | 4,597.95 | -4.52 | 5,666.94 | -2,612.00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671.43 | -176,900.00 | -602.81 | 612.51 | 5,323.98 | -1,316.95 | 66,800.00 | 84.05 | 2,221.47 | 338.97 | ||
综合收益总额 | 9,959.90 | 2,701,100.00 | 2,048.36 | 613.40 | 5,916.47 | -399.02 | 15,884.37 | 5,559,200.00 | 4,682.00 | 2,216.95 | 6,005.91 | -2,612.00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616.36 | 47,364.33 | 616.36 | 44,164.04 | 1,800.00 |
其他说明民生银行和财务公司为金融类企业,对方报表不区分流动资产与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901.73 | 787.65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0.12 | -0.15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0.12 | -0.15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933.98 | 466.22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12.04 | -78.70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2.04 | -78.70 |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详见“附注关联方交易之关联担保情况”。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它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并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公司已采取政策只与信用良好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另外,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余额及收回情况进行持续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信用损失。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以确保相关金融资产计提了充分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债权投资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于交易对手违约,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除附注承诺及或有事项所载本公司作出的财务担保外,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作为本公司信用风险资产管理的一部分,本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损失。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涉及大量客户,账龄信息可以反映这些客户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偿付能力和坏账风险。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计算不同账龄期间的历史实际坏账率,并考虑了当前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如国家GDP增速、基建投资总额、国家货币政策等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得出预期损失率。对于长期应收款,本公司综合考虑结算期、合同约定付款期、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和债务人所处行业的经济形势,并考虑上述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后对于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合理评估。
截止2020年6月30日,相关资产的账面余额与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账龄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应收票据 | 11,100,000.00 | |
应收账款 | 249,860,245.24 | 14,134,437.16 |
其他应收款 | 6,889,076,651.47 | 626,990,521.11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267,507,112.07 | 153,695,504.13 |
其他债权投资 | 200,250,000.00 | 145,774,185.33 |
长期应收款(含一年内到期的款项) | 71,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1,566,184.24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82,932,754.36 | |
合计 | 7,823,292,947.38 | 940,594,647.73 |
于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对外提供财务担保的金额为149,452.21万元,财务担保合同的具体情况参见附注。于2020年1月1日,本公司管理层评估了担保项下相关借款的逾期情况、相关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及其所处行业的经济形势,认为自该部分财务担保合同初始确认后,相关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因此,本公司按照相当于上述财务担保合同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减值准备。2020年半年度,本公司的评估方式与重大假设并未发生变化。根据本公司管理层的评估,相关财务担保无重大预期减值准备。
本公司的主要客户具有可靠及良好的信誉,因此,本公司认为该等客户并无重大信用风险。由于本公司的客户广泛,因此没有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
截止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的销售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0.00%(19年:0%)。
本公司投资的银行理财产品,交易对方的信用评级须高于或与本公司相同。鉴于交易对方的信用评级良好,本公司管理层并不预期交易对方会无法履行义务。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下属成员企业各自负责其现金流量预测。公司下属财务部门基于各成员企业的现金流量预测结果,在公司层面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此外,本公司与主要业务往来银行订立融资额度授信协议,为本公司履行与商业票据相关的义务提供支持。截止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已拥有国内多家银行提供的银行授信额度,金额311.78亿元,其中:已使用敞口授信金额为212.07亿元。截止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合同剩余期限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
账面净值 | 账面原值 | 1年以内 | 1-2年 | 2-5年 | 5年以上 | 无法判断到期日 | |
货币资金 | 5,167,693,956.69 | 5,167,693,956.69 | 5,167,693,956.6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88,792,423.60 | 1,088,792,423.60 | 1,088,792,423.60 | ||||
应收账款 | 235,725,808.08 | 249,860,245.24 | 235,725,808.08 | ||||
应收票据 | 11,100,000.00 | 11,100,000.00 | 11,1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6,262,086,130.36 | 6,889,076,651.47 | 6,262,086,130.36 | ||||
其他流动资产中理财产品投资及其他 | 68,277,549.87 | 68,277,549.87 | 68,277,549.87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113,811,607.94 | 267,507,112.07 | 113,811,607.94 | ||||
其他债权投资 | 54,475,814.67 | 200,250,000.00 | 54,475,814.67 | ||||
长期应收款 | 71,000,000.00 | 71,000,000.00 | 13,000,000.00 | 48,000,000.00 | 1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1,566,184.24 | 51,566,184.24 | 51,566,184.24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82,932,754.36 | 82,932,754.36 | 30,232,754.36 | 52,7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定期存款及未到期应收利息 | 707,902,919.44 | 707,902,919.44 | 707,902,919.44 | ||||
金融资产小计 | 13,915,365,149.25 | 14,855,959,796.98 | 12,960,487,476.54 | 786,135,673.80 | 10,000,000.00 | 158,741,998.91 | |
短期借款 | 7,197,362,720.00 | 7,197,362,720.00 | 7,197,362,72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26,010,485.81 | 26,010,485.81 | 26,010,485.81 | ||||
应付账款 | 382,514,610.31 | 382,514,610.31 | 382,514,610.31 | ||||
应付票据 | |||||||
其他应付款 | 1,534,966,528.38 | 1,534,966,528.38 | 1,534,966,528.38 | ||||
长期借款 | 10,902,253,891.69 | 10,902,253,891.69 | 3,443,763,891.69 | 5,988,490,000.00 | 1,470,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1,256,672,749.05 | 1,256,672,749.05 | 461,158,139.47 | 795,514,609.58 | |||
长期应付款 | 3,064,530,435.99 | 3,064,530,435.99 | 1,084,530,435.99 | 10,000,000.00 | 1,970,000,000.00 |
金融负债小计 | 24,364,311,421.23 | 24,364,311,421.23 | 14,130,306,811.65 | 6,794,004,609.58 | 3,440,000,000.00 |
续:
项目 | 期初余额 | ||||||
账面净值 | 账面原值 | 1年以内 | 1-2年 | 2-5年 | 5年以上 | 无法判断到期日 | |
货币资金 | 4,485,949,941.25 | 4,485,949,941.25 | 4,485,949,941.2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43,671,808.35 | 543,671,808.35 | 543,671,808.35 | ||||
应收账款 | 224,267,869.90 | 240,210,017.85 | 224,267,869.90 | ||||
应收票据 | 501,024.12 | 501,024.12 | 501,024.12 | ||||
其他应收款 | 6,480,183,760.48 | 7,105,814,575.80 | 6,480,183,760.48 | ||||
其他流动资产中理财产品投资及其他 | 874,840,240.00 | 874,840,240.00 | 874,840,240.00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215,201,616.59 | 357,515,341.98 | 215,201,616.59 | ||||
其他债权投资 | 81,902,387.15 | 200,250,000.00 | 81,902,387.15 | ||||
长期应收款 | 81,000,000.00 | 81,000,000.00 | 13,000,000.00 | 53,000,000.00 | 15,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2,691,605.32 | 52,691,605.32 | 52,691,605.32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58,700,000.00 | 58,700,000.00 | 6,000,000.00 | 52,7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定期存款及未到期应收利息 | 693,030,486.11 | 693,030,486.11 | 693,030,486.11 | ||||
金融资产小计 | 13,791,940,739.27 | 14,694,175,040.78 | 12,837,616,260.69 | 59,000,000.00 | 708,030,486.11 | 187,293,992.47 | |
短期借款 | 7,585,827,865.51 | 7,585,827,865.51 | 7,585,827,865.51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3,847,400.00 | 3,847,400.00 | 3,847,400.00 | ||||
应付账款 | 1,242,808,816.94 | 1,242,808,816.94 | 1,242,808,816.94 | ||||
应付票据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1,462,175,880.77 | 1,462,175,880.77 | 1,462,175,880.77 | ||||
长期借款 | 9,114,463,686.23 | 9,114,463,686.23 | 4,651,973,686.23 | 3,800,000,000.00 | 662,490,000.00 | ||
应付债券 | 1,356,898,313.09 | 1,362,596,575.35 | 172,596,575.35 | 1,184,301,737.74 | |||
长期应付款 | 3,125,129,094.19 | 3,125,129,094.19 | 1,135,129,094.19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1,960,000,000.00 | |
金融负债小计 | 23,941,151,056.73 | 23,946,849,318.99 | 16,304,359,318.99 | 3,815,000,000.00 | 1,861,791,737.74 | 1,960,000,000.00 |
(三) 市场风险
1. 汇率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及港币)依然存在汇率风险。本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监控公司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汇率风险。
(1)截至2020年06月30日止,本公司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
美元项目 | 港币 | 合计 | |
货币资金 | 654,398.75 | 9,100,888.53 | 9,755,287.28 |
小计 | 654,398.75 | 9,100,888.53 | 9,755,287.28 |
续:
项目 | 期初余额 | ||
美元项目 | 港币 | 合计 | |
货币资金 | 941,809.25 | 8,991,164.02 | 9,932,973.27 |
小计 | 941,809.25 | 8,991,164.02 | 9,932,973.27 |
(2)敏感性分析: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对于本公司各类美元及港币金融资产,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及港币升值或贬值10%,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本公司将减少或增加净利润约80.94万元(2019年度约82.17万元)。
2. 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应付债券。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
(1)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带息债务主要为人民币计价的浮动利率合同、固定利率借款合同、未终止确认的商业汇票、带息应付票据、应付债券及固定收益率的其他长期金融负债,其中浮动利率借款金额为809,886.31万元,固定利率借款金额为829,000.00万元,商业汇票贴现借款170,318.96万元,长期应付款196,000.00万元,应付债券80,000.0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91,402.45万元,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39,000.00万元:
详见附注。
(2)敏感性分析: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50个基点,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本公司的净利润会减少或增加约4,049.43万元(2019年度约4,066.71万元)。
上述敏感性分析假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利率变动,并且已应用于本公司所有按浮动利率获得的借款。
3. 价格风险
本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中包括上市流通的权益工具投资,因此本公司面临权益工具投资价格下跌的风险。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5,838,973.27 | 1,082,953,450.33 | 1,088,792,423.60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838,973.27 | 1,082,953,450.33 | 1,088,792,423.60 | |
(1)权益工具投资 | 995,403.27 | 2,549,103.71 | 3,544,506.98 | |
(2)衍生金融资产 | 4,843,570.00 | 4,843,570.00 | ||
(3)其他 | 1,080,404,346.62 | 1,080,404,346.62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54,475,814.67 | 54,475,814.67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011,308.96 | 46,554,875.28 | 51,566,184.24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5,502,334,371.82 | 5,502,334,371.82 | ||
1.出租的建筑物 | 5,502,334,371.82 | 5,502,334,371.82 | ||
(五)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82,932,754.36 | 82,932,754.36 | ||
(六)存货 | 264,383,436.66 | 264,383,436.66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0,850,282.23 | 7,033,634,703.12 | 7,044,484,985.35 | |
(七)交易性金融负债 | 26,010,485.81 | 26,010,485.81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26,010,485.81 | 26,010,485.81 | ||
其中:衍生金融负债 | 26,010,485.81 | 26,010,485.81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6,010,485.81 | 26,010,485.81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第一层次公允价值核算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和交易性金融负债系上市流通的权益工具投资、衍生金融工具投资,因此,公司以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平台公告的最接近资产负债表日的交易日的收盘价作为确定公允价值的依据。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
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
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大成饭店和国际会展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分别经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北京金开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估算,评估师通过参考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对已知价格作适当修正,以此估算投资性房地产在价值时点的公允价值。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北京金开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均具有证券业务评估资质,并出具评估报告。
公司及子公司持有的以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投资,因被投资企业或被投资项目的经营环境、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所以公司按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
公司及子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中理财产品投资和私募基金以发行方或者受托人公布的最接近资产负债表日依据所投资产品公允价值测算的净值或该项投资的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的估计数。
公司及子公司持有其他债权投资按照资产负表日预测未来可获得的项目可回收金额作为公允价值的的估计数。
本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子公司持有的被套期项目(主要为存货),公司根据期货交易所公布的同类商品的期末结算价,经适当调整后作为确定公允价值的依据。
本公司上述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在本年度未发生各层次之间的转换。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
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款项、短期借款、应付款项、应付票据、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上述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等 | 100,000.00 | 13.27 | 13.27 |
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 | 拉萨市 | 商务服务业 | 1,000.00 | 16.39 | 16.39 |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张宏伟先生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联营企业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 |
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黑龙江省东方世粮米业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国金阳光(北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东方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东方集团物产进出口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锦州港现代粮食物流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之子公司 |
北京民商智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金联汇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联合能源(北京)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民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联合石油天然气控股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东方集团物产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民农云仓(天津)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之子公司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委贷手续费 | 19.59 | 39.42 |
东方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物业费 | 101.17 | 66.33 |
东方集团物产进出口有限公司 | 菜油 | 2,672.83 | 36.15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 港杂费 | 366.94 | |
锦州港现代粮食物流有限公司 | 港杂费 | 181.68 | |
北京京津晨阳贸易有限公司 | 租赁费 | 36.00 | |
民农云仓(天津)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原粮 | 494.52 | |
合计 | 3,872.73 | 141.9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品牌米销售 | 7.90 | 7.89 |
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品牌米销售 | 0.61 | 7.17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品牌米销售 | 12.52 | 19.56 |
东方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品牌米销售 | 6.99 | 3.72 |
金联汇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品牌米销售 | 4.47 | 4.45 |
联合能源(北京)有限公司 | 品牌米销售 | 4.31 | 5.75 |
民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品牌米销售 | 3.92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租赁收入 | 75.40 | |
金联汇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租赁收入 | 91.74 | |
联合石油天然气控股有限公司 | 租赁收入 | 4.46 | |
联合能源(北京)有限公司 | 租赁收入 | 952.16 |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租赁收入 | 118.16 | |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资金占用费 | 7,159.67 | 10,939.07 |
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资金占用费 | 6,465.79 | 6,185.43 |
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管理服务 | 131.43 | 0.42 |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管理服务 | 535.25 | |
合计 | 15,574.78 | 17,173.46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注1) | 91,402.45 | 2016-9-5 | 2021-6-15 | 否 |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注2) | 300,000.00 | 2016-10-20 | 2021-10-19 | 否 |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注3) | 100,000.00 | 2019-3-4 | 否 | |
杭州轩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75,000.00 | 2020-5-12 | 2023-5-11 | 否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60,000.00 | 2020-5-26 | 2021-5-25 | 否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20-3-16 | 2021-3-11 | 否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20-5-26 | 2021-5-25 | 否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注4) | 20,000.00 | 2020-5-13 | 2021-5-6 | 否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33,600.00 | 2020-3-26 | 2021-3-16 | 否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10,000.00 | 2020-1-10 | 2021-1-7 | 否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40,000.00 | 2020-2-21 | 2021-2-20 | 否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注5) | 13,000.00 | 2020-4-7 | 2021-4-8 | 否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20-3-27 | 2021-3-24 | 否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15,000.00 | 2019-11-26 | 2020-11-21 | 否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11,690.00 | 2020-4-10 | 2021-4-8 | 否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5,000.00 | 2019-10-22 | 2020-10-21 | 否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4,000.00 | 2019-11-27 | 2020-11-26 | 否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10,000.00 | 2020-1-10 | 2021-1-9 | 否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30,000.00 | 2020-2-14 | 2021-2-13 | 否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10,000.00 | 2019-8-6 | 2020-8-4 | 否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20-1-8 | 2021-1-8 | 否 |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注6) | 10,000.00 | 2020-5-27 | 2021-5-24 | 否 |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 10,000.00 | 2019-9-12 | 2020-9-10 | 否 |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 9,500.00 | 2020-4-28 | 2021-4-12 | 否 |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 5,000.00 | 2019-11-6 | 2020-11-4 | 否 |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 2,500.00 | 2019-11-27 | 2020-11-26 | 否 |
东方集团大连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 6,000.00 | 2019-8-8 | 2020-8-7 | 否 |
东方粮仓龙江经贸有限公司 | 900.00 | 2019-9-25 | 2020-9-24 | 否 |
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 | 2,000.00 | 2020-3-20 | 2021-3-19 | 否 |
长春通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4,000.00 | 2020-6-24 | 2021-6-23 | 否 |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8,000.00 | 2019-9-5 | 2022-2-13 | 否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 | 2019-5-17 | 2020-11-21 | 否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 | 2019-11-11 | 2020-11-10 | 否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19-11-11 | 2021-11-10 | 否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 | 2019-12-24 | 2021-4-21 | 否 |
东方集团物产(国际)进出口有限公司 | $1,000.00 | 2019-5-1 | 2024-3-1 | 否 |
东方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19-9-17 | 2020-9-20 | 否 |
东方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50,000.00 | 2019-10-25 | 2020-12-12 | 否 |
注1:该笔借款的资金使用方为国开东方,商业投资对该笔业务的最低收益和本金提供保证和股权质押担保,2018年6月12日国开东方、商业投资与国开城镇化发展基金签订补充协议,将该业务期限延长,新的期限为2016年8月31日至2020年6月16日。另外东方有限在2018年6月12日签订保证协议对该业务提供保证担保,该业务的余额计入长期应付款,2020年6月15日,商业投资、国开东方与国开城镇化发展基金签订补充协议,将该业务期限延长,新的期限为2016年8月31日至2021年6月15日。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调整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具体详见:“附注长期应付款”。
注2:2016年10月,为获取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信托”)融资,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将对公司子公司国际会展的委托贷款转让给西藏信托,签订债权交易协议与债权远期受让协议。转让金额为2笔150,000.00万元共计300,000.00万元,期限为2016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19日。为确保债权远期受让协议的履行,该部分借款由本公司提供担保,2019年8月5日,公司联营企业盛通地产将其自有的土地使用权以第一顺位抵押给西藏信托,对该融资中的150,000.00万元提供担保。
注3: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与山东天商、先锋中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山东天商置业有限公司与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与先锋中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市丰台区 A01、A03、A04 地块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山东天商与国开东方分别按 95%、5%的出资比例设立合资公司,由合资公司受让国开东方持有的腾实地产100%股权以及购买国际会展持有的北京市丰台区京土整储招(丰)[2012]039 号A03、A04地块的剩余地块项目资产。2019年1月22日,东方有限为本次项目合作款提供担保, 2019年1月25日,国开东方收到山东天商根据合作协议支付首期款项 100,000.00万元,2019年3月4日,本公司置换原东方有限提供的担保,2019年12月31日,该交易的进展情况未到达合作协议的约定,且合作协议涉及的股权转让及地块资产出售交易环节较多,程序较为复杂,相关地块资产权属的变更还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同时通过评估交易对方的履约能力,交易对方存在无法筹集到足够资金完成合作协议全部交易的可能,交易方案存在变更的风险。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其他应付款余额100,000.00万元。
注4: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向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西大直支行申请人民币借款20,000.00万元,期限为2020年5月13日至2021年5月6日,该部分借款由本公司以及东方有限共同提供担保。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借款余额为20,000.00万元。
注5:公司子公司方正米业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南岗支行申请人民币借款2笔共:13,000.00万元,其中:5,000.00万元,期限为2020年4月7日至2021年4月6日;8,000.00万元,期限为2020年4月9日至2021年4月8日,该部分借款由本公司以及财务公司共同提供担保。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借款余额为13,000.00万元。
注6:公司子公司方正米业向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群力支行申请人民币借款10,000.00万元,期限为2020年5月27日至2021年5月24日,该部分借款由本公司以及东方有限共同提供担保。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借款余额为10,000.00万元。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12,000.00 | 2019-12-26 | 2020-12-25 | 否 |
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 | 260,000.00 | 2018-7-11 | 2020-11-5 | 否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52,500.00 | 2020-2-24 | 2022-2-24 | 否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 | 2020-4-26 | 2021-4-15 | 否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 80,000.00 | 2019-10-15 | 2021-10-15 | 否 |
合计 | 434,500.00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最高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责任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借款或应付款项余额 |
北京青龙湖腾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什刹海支行 、东方瑞祥(北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1) | 北京国开国寿城镇发展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211,680.00 | 2014-4-30 | 2024-5-13 | 否 | 196,000.00 |
金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金联合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 | 2019-10-30 | 2022-10-27 | 是 | 0.00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东方粮仓有限公司 | 30,000.00 | 2019-10-29 | 2020-10-24 | 否 | 30,000.00 |
合计 | 246,680.00 | 226,000.00 |
注1:担保具体说明详见:“附注长期应付款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594.58 | 588.71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托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交易类型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定价方式及决策程序 |
其他资产托管 | 东方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70.75 | 47.17 | 协议价 |
合计 | 70.75 | 47.17 |
注:本公司与东方物业签订委托管理协议,将其自有房产东方大厦委托东方物业管理,双方约定东方物业可将闲置的楼层对外出租,收取的租金归东方物业所有,本公司本年向东方物业收取托管收入150万元(含税)。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
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41.62 | 1.42 | 633.29 | 9.48 | |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77.30 | 5.77 | |||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6.42 | 0.06 | 2.58 | 0.03 | |
民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3.03 | 0.03 | 4.14 | 0.04 | |
东方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0.03 | ||||
联合能源(北京)有限公司 | 0.24 | ||||
预付账款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717.86 | 2,099.40 | |||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715.23 |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 38.13 | 70.62 | |||
锦州港现代粮食物流有限公司 | 88.86 | 16.05 | |||
东方集团物产进出口有限公司 | 2,672.83 | ||||
其他应收款 | |||||
北京民商智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2.00 | 0.01 | |||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88,490.80 | 292,456.74 | |||
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70,674.73 | 268,223.78 | |||
民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2.00 | 0.01 | |||
黑龙江省东方世粮米业有限公司 | 1,361.35 | 425.74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
民农云仓(天津)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383.52 | ||
其他应付款 | |||
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675.16 | 662.05 |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459.21 | 460.05 | |
东方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1.43 | ||
金联汇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50.00 | 50.00 | |
联合石油天然气控股有限公司 | 2.43 | 2.43 | |
联合能源(北京)有限公司 | 518.93 | 518.93 |
国金阳光(北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4.56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2.19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未到期应付利息)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40.34 | ||
合同负债 |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4.13 | ||
联合石油天然气控股有限公司 | 1.49 | 1.49 | |
联合能源(北京)有限公司 | 321.16 | 317.39 | |
东方集团物产进出口有限公司 | 7.14 | 5.92 |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4.41 | ||
东方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2.38 | ||
东方集团物产有限公司 | 1.05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5.40 | ||
黑龙江省东方世粮米业有限公司 | 20.37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与关联方相关的承诺事项详见:“附注重大承诺事项”。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方存款及取款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存款利率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资金结算和存款 | 2,629,537.09 | 3,604,439.90 | |
资金结算和取款 | 2,575,044.71 | 3,552,751.74 | ||
利息收入 | 注 | 5,792.97 | 3,245.15 |
注:财务公司为非银行金融机构,支付给本公司存款利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执行。
向关联方借款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贷款利率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借款 | 注 | 52,500.00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借款利息 | 注 | 8,021.10 | 7,318.72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融资费用 | 注 | 3,758.48 | 2,980.23 |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贴现票据借款 | 111,100.00 | 175,500.00 | |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票据贴现息 | 1,140.74 | 3,534.17 | |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借款利息 | 83.12 |
注:民生银行为本公司提供贷款的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区间内,融资费用主要为资金监管费、托管费以及保函手续费。
关联方资金往来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流入资金 | 流出资金 | 备注 |
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000.00 | ||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764.39 | ||
合计 | 14,764.39 |
本公司应付关联方借款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借款 |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11,100.00 | 93,300.0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58,500.00 | 258,500.00 |
长期借款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2,300.00 |
本公司应收关联存款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银行存款 |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35,782.11 | 181,289.74 |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0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0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0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4.59元/股,剩余期限详见各期行权时间安排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其他说明
2018年3月16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018年3月20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确定 2018年3月20日为股票期权授予日,授予符合条件的58名激励对象5980万份股票期权。
2018年8月30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作出调整,由4.61元/股调整为4.59元/股。
2019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股票回购,实际回购股份55,425,3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3%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4%
第三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3%
激励对象必须在各期期权行权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主要包括:
(1) 公司和激励对象未发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符合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2) 公司业绩达到考核指标。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2018-2020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达到业绩考核指标作为激励对象在各行权期的行权条件之一。
各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以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比2017年增长不低于40%
第二个行权期 以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比2017年增长不低于50%
第三个行权期 以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比2017年增长不低于60%
公司 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8,174.90万元,较2017年度减少38,314.03万元(2017年度为56,488.93万元),未达到业绩考核指标的规定,故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布莱克—斯科尔斯期权定价模型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公司业绩达到考核指标且激励对象满足绩效考核目标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8,173,031.97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1,886,084.30 |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股份支付无修改、终止事项。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1. 抵押、质押资产情况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本公司抵押、质押资产情况如下:
(1)公司子公司国开国寿成立之初,由投资方国寿集团、国寿财险(合称“中国人寿”)、国开东方、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协议。协议约定,为确保保险资金安全,国开东方同意在中国人寿退出基金投资(北京国开国寿城镇发展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或基金清算时,应保证中国人寿获得相应的资金,故国开东方向民生银行总行营业部申请履约保函,保函编号公保函字第1400000069791号。民生银行同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外开立银行保函。保函期限为201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13日。保函担保金额为211,680.00万元。同时公司子公司腾实地产以北京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A01、A02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向民生银行作最高额抵押担保,土地使用权抵押价值与保函敞口之间的差额部分由纳入保函项下监管账户内资金补足。2017年5月签订补充协议,公司子公司国际会展以北京市丰台区青龙湖A03地块作最高额抵押担保,抵押担保的主债权范围为民生银行在本协议和相关保函项下对国开东方拥有的全部债权,抵押担保期限均为2014年4月30日至2024年4月30日。2018年11月签订变更协议,协议约定释放公司子公司国际会展抵押物,国际会展不再提供抵押担保。2019年4月15日,公司子公司国开投资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协议约定公司子公司国开投资以其持有的腾实地产100%的股权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融资本金余额为196,000.00万元。
(2)2016年8月31日,国开城镇化发展基金向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投资人民币91,402.45万元,投资到期日为2018年5月31日,商业投资承诺以约定的金额到期回购此投资本金。2018年6月12日,商业投资、国开东方与国开城镇化发展基金签订补充协议,将该业务期限延长,新的期限为2016年8月31日至2020年6月16日。2020年6月15日,商业投资、国开东方与国开城镇化发展基金签订补充协议,将该业务期限延长,新的期限为2016年8月31日至2021年6月15日。在国开城镇化发展基金作为股东期间,国开城镇化发展基金每年从
国开东方取得固定投资收益,如果分红金额低于固定投资收益,商业投资承诺进行补足,如商业投资支付了补足款,国开东方应以分红形式向商业投资进行补偿。商业投资以其持有的国开东方116,000万元的股权作为质押物,为本笔融资提供担保,本公司同时为该业务连带责任保证,另外东方有限在2018年6月12日签订协议对该业务提供保证担保,2020年6月15日,签订补充协议,保证期限变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即2021年6月15日)起两年。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融资本金余额为91,402.45万元。
(3)2016年10月,为获取西藏信托融资,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将对公司子公司国际会展的委托贷款转让给西藏信托,签订债权交易协议与债权远期受让协议。转让金额为2笔150,000.00万元共计300,000.00万元,期限为2016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19日。为确保债权远期受让协议的履行,每笔业务均质押了国开投资持有的国际会展25,000万元的股权。2017年8月16日,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将其持有的盛通地产60%股权质押给西藏信托,2019年8月5日,公司联营企业盛通地产将其自有的土地使用权以第一顺位抵押给西藏信托,对该融资中的150,000.00万元提供担保。2018年2月13日北京青龙湖腾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翔地产”)将其持有的滨湖恒兴40%股权质押给西藏信托,2018年11月20日,大成饭店将其自有的不动产以第二顺位抵押给西藏信托,对该融资中的另外150,000.00万元提供担保。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借款余额为300,000.00万元。
(4)公司以持有的财务公司90,000万股股权以及大成饭店自有房屋及土地使用权资产、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对其中52,50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等,向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借款312,500.00万元。其中:160,000.00万元,期限为2018年7月11日至2020年7月10日;54,500.00万元,期限为2018年9月4日至2020年9月4日;45,500.00万元,期限为2018年11月5日至2020年11月5日;52,500万元,期限为2020年2月24日至2022年2月24日。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借款余额310,800.00万元。
(5)公司以公司子公司国际会展持有的北京丰台区王佐镇青龙湖A04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作为抵押物,向昆仑信托申请人民币借款80,000.00万元,期限为2019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15日。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借款余额为80,000.00万元。
(6)公司子公司方正米业以自有货币资金2,500.00万元作为保证金以及本公司提供2,500.00万元担保,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申请人民币借款5,000.00万元,期限为2019年11月27日至2020年11月26日,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质押借款余额为2,500.00万元,保证借款余额为2,500.00万元。
(7)公司子公司方正米业以自有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方正县支行借款9,5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0年4月28日至2021年4月12日,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借款余额为9,500.00万元。
(8)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以本公司持有的民生银行3,780万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申请人民币借款11,690.00万元,期限为2020年4月10日至2021年4月8日。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借款余额为11,690.00万元。
(9)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以自有货币资金4,000.00万元作为保证金以及本公司提供4,000.00万元担保,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申请人民币借款8,000.00万元,期限为2019年11月27日至2020年11月26日。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质押借款余额为4,000.00万元,保证借款余额为4,000.00万元。
(10)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以本公司持有的民生银行10,700万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向中国进出口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申请人民币借款60,000.00万元,期限为2020年5月26日至2021年5月25日。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借款余额为60,000.00万元。
(11)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以本公司持有的民生银行3,600.00万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向中国进出口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申请人民币20,000.00万元,期限为2020年5月26日至2021年5月25。截止2020年6月30日止,借款余额为20,000.00万元。
(12)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以本公司持有的民生银行3,500万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向中国进出口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申请人民币20,000.00万元,期限为2020年3月16日至2021年3月11。截止2020年6月30日止,借款余额为19,000.00万元。
(13)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以本公司持有的民生银行8,4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方正县支行申请人民币借款28,000.00万元,其中:8,700.90万元,期限为2020年3月26日至2021年3月16日;4,590.40万元,期限为2020年3月26日至2021年3月16日;14,708.70万元,期限为2020年3月30日至2021年3月16日。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借款余额为28,000.00万元。
(14)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以本公司持有的锦州港12,4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以及自有货币资金18,662.00万元作为保证金,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融资额度37,324.00万元,期限为2020年1月8日至2021年1月8日。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借款余额为37,324.00万元。
(15)公司以持有的民生银行27,223.9488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以及自有的资金67,000.00万元及对应的未到期应收利息作为保证金,在招商银行哈尔滨文化宫支行申请人民币借款206,249.00万元,其中:
9,890.00万元,期限为2019年1月11日至2022年1月10日;9,890.00万元,期限为2019年1月21日至2022年1月20日;9,890.00万元,期限为2019年2月2日至2022年2月1日;16,809.00万元,期限为2019年2月19日至2022年2月18日;19,770.00万元,期限为2019年3月12日至2022年3月11日; 1,000.00万元,期限为2019年12月23日至2020年12月23日;9,000.00万元,期限为2019年12月24日至2020年12月24日;10,000.00万元,期限为2020年1月6日至2021年1月6日;10,000.00万元,期限为2020年1月8日至2021年1月8日;10,000.00万元期限为2020年1月10日至2021年1月10日;9,800.00万元期限为2020年1月14日至2021年1月14日;25,000.00万元期限为2020年2月26日至2021年2月26日;5,000.00万元,期
限为2020年3月3日至2021年3月3日;4,000.00万元,期限为2020年3月10日至2021年3月10日;5,000.00万元期限为2020年3月12日至2021年3月12日;29,800.00万元,期限为2020年4月8日至2021年4月8日;11,400.00万元,期限为2020年4月24日至2021年4月24日;商业承兑汇票10,000.00万元,期限为2020年3月26日至2021年3月26日。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借款余额为206,249.00万元。
(16)公司以持有的民生银行20,520万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向北金所债权融资(兴业银行哈分行)申请人民币借款100,000.00万元,其中50,000.00万元期限为2020年5月25日至2022年5月25日,另50,000.00万元期限为2020年6月3日至2022年6月3日。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借款余额为100,000.00万元。
(17)公司以持有的民生银行5,160万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人民币借款19,000.00万元,期限为2019年12月5日至2020年12月4日。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借款余额为19,000.00万元。
(18)公司以持有的锦州港18,400万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向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西大直支行申请人民币借款30,000.00万元,期限为2020年4月26日至2021年4月15日。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借款余额为30,000.00万元。
(19)公司以持有的民生银行10,056万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向哈尔滨银行道外支行申请人民币借款45,000.00万元,期限为2020年5月13日至2023年5月5日。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借款余额为45,000.00万元
(20)公司以持有的民生银行7,824万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向哈尔滨银行道外支行申请人民币借款35,000.00万元,期限为2020年5月13日至2023年5月5日。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借款余额为35,000.00万元。
(21)公司以持有的民生银行9,563万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向厦门国际银行北京朝阳支行申请人民币借款54,000.00万元,期限为2019年7月23日至2020年9月4日。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借款余额为52,920.00万元。
(22)公司以持有的民生银行4,38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向厦门国际银行北京朝阳支行申请人民币借款25,000.00万元,期限为2019年8月13日至2020年9月4日。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借款余额为24,500.00万元。
(23)公司子公司上海东瑞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瑞贸易”)将其持有的存在套期的389.00吨棉花标准仓单质押,以头寸形式释放相应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按同期贷款利率收取质押手续费。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借款余额为327.31万元。
1. 签订的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对外投资合同及有关财务支出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本公司所有已认缴尚未完全实缴出资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认缴出资单位 | 被认缴单位 | 认缴金额 | 被认缴单位成立日期 | 截止报告日已出资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 736,000.00 | 2012/12/13 | 729,186.00 |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青龙湖嘉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0 | 2018/2/9 | |
北京东方美高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美高美(杭州)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500.00 | 2019/9/29 | |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国开国寿城镇发展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500,000.00 | 2014/4/21 | 200,000.00 |
东方润泓(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国开国寿城镇发展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10,000.00 | 2014/4/21 | 4,000.00 |
杭州南游投资有限公司 | 杭州开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000.00 | 2018/6/14 | |
东方粮仓有限公司 | 东方粮仓商贸有限公司 | 10,000.00 | 2016/11/11 | |
东方粮仓有限公司 | 东方粮仓龙江经贸有限公司 | 3,000.00 | 2017/11/24 | 2,000.00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黑龙江东方粮仓粮食经销有限公司 | 5,000.00 | 2012/11/27 | 1,000.00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东方优品健康食品控股有限公司 | 100,000.00 | 2018/8/24 | 17,815.00 |
东方粮仓有限公司 | 哈尔滨东方粮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0 | 2017/11/23 | 1,250.00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金联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76,500.00 | 2017/11/24 | 22,510.10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东方艺术品有限公司 | 4,000.00 | 2017/5/25 | |
金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金联合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 | 2016/6/28 | |
金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金联普惠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5,000.00 | 2016/6/28 | |
金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金联盛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5,000.00 | 2016/6/28 | |
金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金联金融服务(黑龙江)有限公司 | 1,000.00 | 2016/8/3 | |
金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黑龙江金联云通农业合作金融有限公司 | 5,000.00 | 2016/8/3 | |
金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黑龙江金联云通农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16/8/4 | |
金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金联盛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0 | 2017/10/27 |
认缴出资单位 | 被认缴单位 | 认缴金额 | 被认缴单位成立日期 | 截止报告日已出资 |
金联盛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内蒙古嘉润现代牧业有限公司 | 10,000.00 | 2017/11/8 |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东方粮仓香港有限公司 | $2,000 | 2015/8/26 | 101.27 |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国金阳光(北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 | 2016/2/5 | |
哈尔滨东方粮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东方世粮米业有限公司 | 200.00 | 2017/1/9 |
2. 土地及房地产开发约定资本支出截至2020年6 月 30 日止,本集团土地及房地产开发的约定资本支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6月30日 |
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建安合同 | 62,809.66 |
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土地合同 | |
合计 | 62,809.66 |
3.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详见“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除存在上述承诺事项外,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详见“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二)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2. 未决诉讼或仲裁形成的或有事项及其财务影响
(1)浙江诸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合同纠纷
浙江诸安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诸安”或“反诉原告”)在承包的本诉原告国际会展(反诉被告)的酒店机电工程结束后,未与本诉原告国际会展(反诉被告)办理结算。经统计,工程施工合同金额暂定 12,000 万元(其中抢工费 500 万元),本诉原告国际会展(反诉被告)已付10,200万元且初步预估结算为 9,872万元,存在超付可能,故提起诉讼,推动结算并主张返还超付款。 2018 年6月26日,鉴定机构出具造价鉴定报告,确定项工程造价金额为:9,034.50 万元,工程争议项造价金额为: 2,793.92 万元。2019年3月11日,鉴定机构出具异议的回复,确定项工程造价核减金额 358.62 万元,工程争议项造价金额核减 78 万元;核减后确定项工程造价金额为: 8,675.88万元,工程争议项造价金额为: 2,715.92 万元。在案件审计过程中本诉被告浙江诸安(反诉原告)提出反诉,要求本诉原告国际会展(反诉被告)支付工程款 2,494万元及利息和违约金。2019年6月28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结果为国际会展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浙江诸安工程款794.90万元及利息(以794.90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3月11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国际会展不服判决,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鉴于涉及工程款数额较大,且工程款数额的确认属于本案的基础事实,加之双方在二审诉讼中均提交了数份新证据,且部分鉴定内容需要补充鉴定,2019年11月21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裁定内容为撤销一审民事判决,发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重审。截止本报告日,该案件仍未判决,该诉讼的最终结果及赔偿义务(如有)不能可靠的估计。
(2)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村村民委员会回迁房纠纷
2012年9月,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村村民委员会(原告)(以下简称“魏各庄村委”)与被告一北京新鸿基盛城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鸿基”)、被告二北京市丰台区综合投资公司(以下简称“丰台投资”)就滨湖家园定向安置项目签订《滨湖家园定向安置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合作协议第四条(二)款第5项约定:“新鸿基保证在2013年5月31日前完成所提供房源的建设工作,并达到入住条件。”
2015年3月31日,魏各庄村委与被告三国开东方、新鸿基签订《滨湖家园合作开发之三方合同》(以下简称“三方合同”);2015年5月5日,魏各庄村委与国开东方、新鸿基、滨湖文慧签订《滨湖家园合作开发三方协议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四方协议”)。根据前述三方合同及四方协议,国开东方和滨湖文慧以实际代建人(对外仍以新鸿基名义)身份完成项目剩余工程。被告新鸿基未能按安置房协议约定在2013年5月31日前交付房屋(实际交房日期为2017年10月份)
2018年5月7日魏各庄村委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诉请法院请求判令各被告连带赔偿支付被腾退人周转费2,394.93万元、装修补贴款15.13万元、利息损失184.87万元等,合计2,595.69万元。截止本报告日,该上诉案件已立案但仍未判决,该诉讼的最终结果及赔偿义务(如有)不能可靠的估计。
3. 对外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事项及其财务影响
(1) 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单位:万元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借款或应付款项余额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1) | 杭州鑫悦置业有限公司 | 80,000.00 | 2018/7/23 | 2021/6/7 | 否 | 30,000.00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1) | 杭州丽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70,000.00 | 2019/2/26 | 2021/2/25 | 否 | 21,910.21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山东世粮粮油有限公司 | 1,000.00 | 2019/5/30 | 2020/5/30 | 是 | 0.00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兰西正亿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 2,000.00 | 2019/11/29 | 2020/5/25 | 是 | 0.00 |
合计 | 153,000.00 | 51,910.21 |
注1: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公司为杭州丽湖、杭州丽湖参股公司杭州鑫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鑫悦”)项目开发贷融资提供总金额人民币51,910.21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鉴于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将其持有的杭州丽湖70%股权对外转让给杭州晟荣闳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荣闳煜”),杭州丽湖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述担保事项将转为公司对外担保,晟荣闳煜以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就本公司为杭州丽湖及其下属参股公司杭州鑫悦融资提供的担保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同时晟荣闳煜以受让的杭州丽湖70%股权质押方式为本公司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2)其他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本集团之地产子公司按房地产经营惯例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抵押贷款担保,担保类型为阶段性担保,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商品房承购人所购住房的《房地产证》办出及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并交银行执管之日止,截至 2020年 6 月 30 日,尚未结清的担保金额为97,542.00万元。
4. 已贴现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万元
出票单位 | 收款人 | 金额 | 出票日期 | 到期日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东方集团肇源米业有限公司 | 8,000.00 | 2019/10/24 | 2020/10/23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 | 5,200.00 | 2020/1/9 | 2021/1/10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 2,600.00 | 2020/1/9 | 2021/1/10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 7,600.00 | 2020/2/21 | 2021/2/20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 5,100.00 | 2020/2/28 | 2021/2/27 |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 东方集团大连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 7,300.00 | 2019/10/24 | 2020/10/23 |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 东方集团大连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 5,000.00 | 2020/1/9 | 2021/1/10 |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 上海东瑞贸易有限公司 | 2,500.00 | 2020/1/9 | 2021/1/10 |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 上海东瑞贸易有限公司 | 7,500.00 | 2020/2/20 | 2021/2/19 |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 上海东瑞贸易有限公司 | 5,100.00 | 2020/2/28 | 2021/2//27 |
东方集团大连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8,000.00 | 2019/10/25 | 2020/10/24 |
东方集团大连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7,500.00 | 2020/1/10 | 2021/1/9 |
东方集团大连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7,600.00 | 2020/2/18 | 2021/2/17 |
东方集团大连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5,000.00 | 2020/2/28 | 2021/2/27 |
东方集团肇源米业有限公司 |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 7,000.00 | 2019/10/25 | 2020/10/24 |
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 |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 5,000.00 | 2020/1/10 | 2021/1/9 |
上海东瑞贸易有限公司 | 东方集团大连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 2,500.00 | 2020/1./10 | 2021/1/9 |
上海东瑞贸易有限公司 | 东方集团大连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 7,600.00 | 2020/2/19 | 2021/2/18 |
上海东瑞贸易有限公司 | 东方集团大连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 5,000.00 | 2020/2/28 | 2021/2/27 |
5. 开出保函、信用证
公司子公司国开国寿成立之初,由投资方国寿集团、国寿财险(合称“中国人寿”)、国开东方、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协议。协议约定,为确保保险资金安全,国开东方同意在中国人寿退出基金投资(北京国开国寿城镇发展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或基金清算时,应保证中国人寿获得相应的资金,故国开东方向民生银行总行营业部申请履约保函,保函编号公保函字第1400000069791号。民生银行同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外开立银行保函。保函期限为201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13日。保函担保金额为211,680.00万元。同时公司子公司腾实地产以北京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A01、A02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向民生银行作最高额抵押担保,土地使用权抵押价值与保函敞口之间的差额部分由纳入保函项下监管账户内资金补足。2017年5月签订补充协议,公司子公司国际会展以北京市丰台区青龙湖A03地块作最高额抵押担保,抵押担保的主债权范围为民生银行在本协议和相关保函项下对国开东方拥有的全部债权,抵押担保期限均为2014年4月30日至2024年4月30日。2018年11月签订变更协议,协议约定释放公司子公司国际会展抵押物,国际会展不再提供抵押担保。2019年4月15日,公司子公司国开投资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协议约定公司子公司国开投资以其持有的腾实地产100%的股权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融资本金余额为196,000.00万元。
除存在上述或有事项外,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0 |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本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 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 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分部间转移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与各分部共同使用的资产、相关的费用按照收入比例在不同的分部之间分配。
2、本公司确定报告分部考虑的因素、报告分部的产品和劳务的类型
本公司的报告分部都是提供不同产品和劳务的业务单元。由于各种业务需要不同的技术和市场战略,因此本公司分别独立管理各个报告分部的生产经营活动,分别评价其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本公司有五个报告分部:大米加工销售、油脂加工销售、其他农产品销售、土地及房地产开发分部、其他分部。大米加工销售分部主要为水稻加工及大米销售。油脂加工销售分部主要为菜籽加工及菜籽油销售。其他农产品销售分部主要为除上述产品之外的农产品销售。土地及房地产开发分部主要为土地一级开发、房地产二级开发及其他相关业务。其他分部主要为除上述业务分部之外的其他业务等。
本公司各经营分部的会计政策与在“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所描述的会计政策相同。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大米加工销售 | 油脂加工销售 | 其他农产品销售 | 土地及房地产开发 | 其他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一.营业收入 | 146,632.06 | 225,394.22 | 472,376.30 | 1,189.22 | 20,517.07 | 196,171.95 | 669,936.92 |
其中:对外交易收入 | 108,079.99 | 196,717.73 | 357,427.49 | 1,189.22 | 6,522.49 | 669,936.92 |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38,552.07 | 28,676.49 | 114,948.81 | 13,994.58 | 196,171.95 | ||
二.营业费用 | 153,053.19 | 217,855.30 | 471,193.52 | 25,274.87 | 41,438.99 | 195,406.67 | 713,409.20 |
其中: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6.02 | -330.84 | 79,926.63 | 79,589.77 | |||
资产减值损失 | 12.56 | 12.56 | |||||
折旧费和摊销费 | 1,425.81 | 165.54 | 90.63 | 717.92 | 515.84 | 19.81 | 2,895.93 |
三.利润总额(亏损) | -3,845.06 | 8,075.58 | 1,308.43 | -24,062.61 | 35,159.60 | -18,203.28 | 34,839.22 |
四.所得税费用 | 301.52 | 283.57 | 147.74 | 0.010 | -673.94 | -16.82 | 75.72 |
五.净利润(亏损) | -4,146.59 | 7,792.01 | 1,160.69 | -24,062.61 | 35,833.54 | -18,186.46 | 34,763.50 |
六.资产总额 | 506,071.80 | 105,345.59 | 574,796.17 | 1,786,307.88 | 4,579,483.40 | 2,786,202.39 | 4,765,802.45 |
七.负债总额 | 377,106.80 | 81,862.20 | 374,849.02 | 1,411,902.43 | 1,137,654.50 | 779,609.18 | 2,603,765.77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479,806,895.53 | 7,542,000.00 |
其他应收款 | 9,792,283.84 | 12,456,225.51 |
合计 | 489,599,179.37 | 19,998,225.5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73,643,335.51 | 7,542,000.00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 6,163,560.02 | |
合计 | 479,806,895.53 | 7,542,000.00 |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9,211,635.23 |
1至2年 | |
2至3年 | 625,282.80 |
3至4年 | 22,001.70 |
4至5年 | 9,295.80 |
5年以上 | 58,164,781.86 |
合计 | 68,032,997.39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 | 990,561.64 | 925,291.60 |
往来款 | 63,589,899.26 | 66,606,011.24 |
押金及保证金 | 2,344,857.91 | 2,344,641.60 |
其他 | 1,107,678.58 | 809,491.68 |
合计 | 68,032,997.39 | 70,685,436.12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0年1月1日余额 | 57,918,826.16 | 310,384.45 | 58,229,210.61 |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1,502.94 | 11,502.94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0年6月30日余额 | 57,930,329.10 | 310,384.45 | 58,240,713.55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310,384.45 | 310,384.45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57,918,826.16 | 11,502.94 | 57,930,329.10 | |||
合计 | 58,229,210.61 | 11,502.94 | 58,240,713.5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香港天龙控股公司 | 往来款 | 55,601,266.33 | 5年以上 | 81.73 | 55,601,266.33 |
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5,931,464.80 | 1年以内 | 8.72 | |
北京第五广场置业有限公司 | 其他 | 2,334,441.60 | 2-3年:625,102.80; 5年以上1,709,338.80 | 3.43 | 1,834,359.36 |
杭州民新万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1,936,913.99 | 1年以内 | 2.85 | 9,684.57 |
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 其他 | 419,281.40 | 1年以内 | 0.62 | 2,096.41 |
合计 | 66,223,368.12 | 97.35 | 57,447,406.67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0,242,238,615.59 | 10,242,238,615.59 | 10,466,008,723.88 | 10,466,008,723.88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15,571,810,456.20 | 15,571,810,456.20 | 15,300,023,917.66 | 15,300,023,917.66 | ||
合计 | 25,814,049,071.79 | 25,814,049,071.79 | 25,766,032,641.54 | 25,766,032,641.54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 7,291,523,100.00 | 7,291,523,100.00 | ||||
东方粮仓有限公司 | 900,000,000.00 | 900,000,000.00 | ||||
西藏鸿烨投资有限公司 | 700,000,000.00 | 700,000,000.00 | ||||
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 | 75,341,502.66 | 75,341,502.66 | ||||
北京东方天缘粮油营销有限公司 | 31,613,536.16 | 31,613,536.16 | ||||
东方粮仓五常农业高科技示范园区有限公司 | 113,745,423.32 | 113,745,423.32 | ||||
黑龙江东方大厦管理有限公司 | 6,225.86 | 6,225.86 | ||||
东方集团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922,993,350.73 | 922,993,350.73 | ||||
东方粮仓种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3,069,646.15 | 3,069,646.15 | ||||
金联合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
金联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225,101,000.00 | 225,101,000.00 | ||||
股权激励 | 2,614,939.00 | 2,614,939.00 | ||||
合计 | 10,466,008,723.88 | 223,770,108.29 | 10,242,238,615.59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945,556,503.19 | 7,953,510.31 | 230,512.47 | 953,740,525.97 |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 1,002,738,776.65 | 16,240,212.91 | -1,033,418.27 | 2,435,819.51 | 6,163,560.02 | 1,014,217,830.78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3,230,170,419.91 | 774,179,600.00 | -51,129,200.00 | 262,800.00 | 473,643,335.51 | 13,479,840,284.40 | |||||
东方艺术品有限公司 | |||||||||||
Orient Art Limited | 121,558,217.91 | 3,539.85 | 2,450,057.29 | 124,011,815.05 | |||||||
小计 | 15,300,023,917.66 | 798,376,863.07 | -49,482,048.51 | 2,698,619.51 | 479,806,895.53 | 15,571,810,456.20 | |||||
合计 | 15,300,023,917.66 | 798,376,863.07 | -49,482,048.51 | 2,698,619.51 | 479,806,895.53 | 15,571,810,456.2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委托经营收入 | 707,547.16 | 471,698.11 | ||
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 135,040,631.21 | 148,033,652.78 | ||
其他 | 1,707.54 | |||
合计 | 135,749,885.91 | 148,505,350.89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798,376,863.07 | 932,376,368.93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75,427,732.0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29,283.17 | 8,614.23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988,678.70 | 343,771.11 |
其他 | 4,685,531.16 | 5,817,611.48 |
合计 | 629,652,624.07 | 938,546,365.75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270.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246,932.01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 6,395,592.36 |
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338,956.8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9,448.78 | |
所得税影响额 | -1,626,908.7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510,395.04 | |
合计 | 6,198,772.6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68 | 0.0973 | 0.097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65 | 0.0957 | 0.0957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 |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二)载有董事长签名的2020年中期报告文本。 |
董事长:孙明涛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0年8月28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