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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0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0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0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对本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中路实业有限公司(下称中路实业)靹米皮浆料业务的持续经营有积极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10月16日,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九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临时会议)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2020年度下半年将与控股股东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路集团)控股的江苏那米之家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那米之家)进行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400万元,根据订单要求予以供货。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闪、刘堃华、王进回避表决。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十四次)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事前告知公司独立董事,获得认可后提交公司九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通过该关联交易,促进公司靹米皮浆料业务的收入,增加公司营业收入,为股东创造盈利,使公司获得更高的利润,以达到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提高公司股东权益之目的,该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均是公平有利的。

公司九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临时会议)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其决策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二)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交易标的物关联人2019预计交易金额(万元)2019实际交易金额(万元)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自行车共佰克及其他关联方7,0005774.48共佰克业务不及预期,共享单车业务大幅萎缩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本次预计金额(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万元)上年实际发生金额(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那米之家及其他关联方4007594.500不适用
合计-4007594.50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那米之家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12月4日设立,注册地为宿迁市宿城区宿城经济开发区隆锦路北侧,法定代表人为陈荣,主要股东为中路集团(70%)、宿迁市城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30%),注册资本为21,5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皮革制品、毛皮制品、家具研发、生产、销售,装饰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家居用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那米之家暂未正式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中路集团持有那米之家70%的股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1.3(二)的规定那米之家属于本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2019年6月18日,公司2018年年度(第四十二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19年度将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陈荣先生及控股股东中路集团及其所属关联企业进行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2019年度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7000万元。

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与控股股东中路集团及其所属关联企业上海共佰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交易金额243,671.32元,与中路能源(上海)有限公司销售的交易金额106,386.96元,与上海永友智行电动自行车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交易金额57,394,745.56元。

中路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前年度的关联交易中资信情况良好,对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帐。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全资子公司中路实业出售靹米皮浆料,上述金额是根据那米之家目前的产能做出的预估,订购前将签订订货合同并根据合同要求予以供货。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以遵循市场价格为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价格,每次货物验收确认后,以现金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关联交易的发生符合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没有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将促进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路实业靹米皮浆料业务的持续经营,增加公司营业收入,为股东创造盈利。

五、报备文件

1、公司九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2、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之告知书;

3、中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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