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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劝业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11

股票代码:600821 股票简称:津劝业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一九年九月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董事辞任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工作原因,华永臣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经股东单位天津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推荐,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杜洪志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上述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9月

附:

个人简历

杜洪志,男,1964年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在职大学毕业。1983年10月参加工作。曾任天津市财税信息中心办公室主任,天津市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现任天津市财政投资管理中心副主任,天津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关于向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借款延期的关联交易议案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保证公司经营业务开展,缓解资金需求压力,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6月7日公告《关于向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详见公告2019-020)。现公司拟与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下称“津诚资本”)就上述借款期限延期至2020年2月12日,并拟签订补充协议。

津诚资本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证监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关联方介绍

1.公司全称: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年7月5日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4.注册资本:1200000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刘智

6.注册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滨江道30号A602-6

7.经营范围:各类资本运营业务,包括以自有资金对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行业进行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

财务信息咨询。

8.实际控制人: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327713.80万元;负债总额为:364320.28万元;净资产为:963393.52万元;营业收入:228.41万元;净利润为:14153.58万元。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出借人(甲方):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借款人(乙方):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期限:原借款协议中借款金额人民币5,550万元延期至2020年2月12日。补充协议借款期限届满之日,乙方应一次性向甲方归还借款本金及全部利息。

如乙方未按本补充协议约定的日期还款,甲方保留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偿还所有借款,并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本补充协议为之前所有协议的有效补充,本协议未作约定的以《借款协议》为准。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补充协议签订是为了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有利于改善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借款期限延期是以市场为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的,资金成本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在经独立董事事前书面认可后,提请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认可意见:董事会

在审议关联议案时,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的利率参考商业贷款利率,交易定价公允。此次借款延期用于公司经营性周转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双方签署《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上述关联交易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2019年9月

关于公司以自有房产抵押担保借款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下称:“津诚资本”)与天津劝业华联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劝华集团”)于2019年8月20 日签署借款合同,合同约定津诚资本通过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向劝华集团出借人民币6000万元整,借款期限至2020年8月20日。公司拟与劝华集团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劝华集团通过银行向公司出借人民币6000万元整。

2019年6月17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与津诚资本借款人民币5550万元整,借款期限拟延期至2020年2月12日。

2019年6月17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9年5月6日向天津滨海农商银行申请贷款8000万元,期限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上述贷款由公司控股股东津诚资本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期限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期限届满之日止。

为确保上述协议项下津诚资本的权益保护,公司愿意将下列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及相关权益抵押给津诚资本,作为劝华集团与公司履行0.6亿元借款、津诚资本与公司履行0.555亿元借款还款义务的担保以及津诚资本履行0.8亿元担保保证责任的反担保(即作为津诚资本0.8亿元追偿权的担保),抵押物具体明细如下:

公司持有的位于天津市南开区南开三马路6号(房地证号为:房地证津字第104031229790号、房地证津字第104031230654号、房地证津字第104031229792号、房地证津字第104031229793号、房地证津字第104031229794号)国有商服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面积为3903.2平方米;用途为商服用地。

该事项构成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劝业华联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91120000718247977C

法定代表人:潘春辉

注册资本:69730.3592万人民币

公司设立日期:1999年9月27日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A7(天津国际经济贸易大厦A座7层)

经营范围:国家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的经营

实际控制人: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06304.66万元,负债总额为:55036.05万元,净资产为:51268.61 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50314.56万元,净利润为:-8612.50 万元。

9.最新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10.经查询,劝华集团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署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尚需办理抵押登记,公司在相关借款合同已签署、且公司已提取相关贷款的情况下,方开始履行担保的义务。

四、该事项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津诚资本向劝华集团通过委托贷款形式出借6000万元,以用于劝华集团通过委托贷款形式向本公司出借6000万元,因此上述对外担保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融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截至披露日,公司为关联人提供的担保金额

截至披露日,公司为关联人提供的担保金额为3500万元。

六、公司累计担保情况

截至 2018年12月31日,公司无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本次对外担保金额为1955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 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81.8 %。公司无其他逾期担保。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在经独立董事事前书面认可后,提请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董事会在审议关联议案时,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向天津劝业华联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银行借款参考商业贷款利率,交易定价公允。此次以自有房产抵押担保借款用于公司经营性周转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上述关联交易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2019年9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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