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ST劝业 公告编号:2020-053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天津劝业华联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 交易金额:人民币75,487,707.23元;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缓解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压力,公司关联方天津劝业华联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劝华集团”)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累计借款人民币75,487,707.23元。
劝华集团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与上市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不构成证监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天津劝业华联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91120000718247977C
法定代表人:潘春辉注册资本:69730.3592万人民币公司设立日期:1999年9月27日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A7(天津国际经济贸易大厦A座7层)
经营范围:国家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的经营实际控制人: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14,562万元,负债27,885,净资产为:86,677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48,042万元,净利润为:-6,854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出借人:天津劝业华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借款人: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累计为柒仟伍佰肆拾捌万柒仟柒佰零柒元贰角叁分人民币(小写:¥75,487,707.23元 )。上述借款共分为六笔,分别签署借款合同。
(一) 3,868.2万元借款合同
1、借款期限一年,以资金实际支付乙方之日为借款期限起算之日;
2、其他事项以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二)868万元借款合同
1、借款期限一年,以资金实际支付乙方之日为借款期限起算之日;
2、其他事项以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三)108万元借款合同
1、借款期限一年,以资金实际支付乙方之日为借款期限起算之日;
2、其他事项以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四)410万元借款合同
1、借款期限一年,以资金实际支付乙方之日为借款期限起算之日;
2、其他事项以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五)370万元借款合同
1、借款期限一年,以资金实际支付乙方之日为借款期限起算之日;
2、其他事项以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六)15,625,707.23元借款合同
1、借款期限一年,以资金实际支付乙方之日为借款期限起算之日;
2、其他事项以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七)50万元借款合同
资金实际支付乙方之日为借款期限起算之日,相关条款以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八)58万元借款合同
资金实际支付乙方之日为借款期限起算之日,相关条款以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九)200万元借款合同
资金实际支付乙方之日为借款期限起算之日,相关条款以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十)54万元借款合同
以资金实际支付乙方之日为借款期限起算之日,相关条款以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借款是为了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缓解公司阶段性资金压力,对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无不利影响;借款利率的确定是以市场为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的,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在经独立董事事前书面认可后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董事会在审议关联议案时,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的利率参考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交易定价公允。此次借款用于公司经营性周转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六、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双方签署《借款协议》。
七、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
3、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