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债务融资计划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9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债务融资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项目建设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并基于公司资产负债情况,确定公司2020年度对外债务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亿元(或等值外币),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项目建设资金、日常营运资金等。
一、融资方式
融资方式按照公司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匹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及项目融资、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保理及并购贷款等。币种不限于人民币,包含等额外币。
二、融资主体范围
本年度债务融资计划适用于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包括已设或新设的境内、境外控股子公司)。
三、授权事项
为更好地把握融资时机、提高融资效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年度债务融资计划额度内,实施上述债务融资,包括但不限于决定融资方式、资金用途、时间、期限、利率、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的选聘、信息披露,以及相关协议、文件的签署事项:
(一)上述债务融资额度内,融资方式及其不同种类的融资金额可做适度调整;
(二)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期至次年上市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债务融资计划之日止。
四、关于公司2020年度债务融资计划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