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认可声明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前向我们提交了会议相关文件,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现就相关事项发表事前声明如下: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并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供的本次事项有关资料,公司与世茂房地产合资成立公司,以共同投资综合类房地产项目,旨在加快公司业务拓展,持续增加公司土地储备,提升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符合整体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特此声明。
(本页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声明签字页)
独立董事:
吴泗宗
李大沛
徐士英
史慧珠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