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23 证券简称:世茂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8债券代码:143165 债券简称:17世茂G1债券代码:143308 债券简称:17世茂G2债券代码:143332 债券简称:17世茂G3债券代码:155142 债券简称:19世茂G1债券代码:155254 债券简称:19世茂G2债券代码:155391 债券简称:19世茂G3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9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15号金桥红枫万豪酒店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3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666,103,938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71.0740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许荣茂先生、副董事长许薇薇女士因工作原因不能到会,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总裁刘赛飞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长许荣茂先生、副董事长许薇薇女士、董事许世坛先生、高聪先生及独立董事徐士英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1人,监事长汤沸女士、监事冯沛婕女士、孙岩先
生、周一飞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俞峰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因工作原因未列席
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增资入股济南骏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股权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107,906,741 | 98.3767 | 34,033 | 0.0310 | 1,746,511 | 1.5923 |
2、 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2,666,069,905 | 99.9987 | 34,033 | 0.0013 | 0 | 0.0000 |
3、 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增补公司2019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108,038,541 | 98.4969 | 34,033 | 0.0310 | 1,614,711 | 1.4721 |
4、 议案名称:审议《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109,653,252 | 99.9690 | 34,033 | 0.0310 | 0 | 0.0000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审议《关于增资入股济南骏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股权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关联交易的议案》 | 107,906,741 | 98.3767 | 34,033 | 0.0310 | 1,746,511 | 1.5923 |
3 | 审议《关于增补公司2019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108,038,541 | 98.4969 | 34,033 | 0.0310 | 1,614,711 | 1.4721 |
4 | 审议《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109,653,252 | 99.9690 | 34,033 | 0.0310 | 0 | 0.0000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3、4 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峰盈国际有限公司、西藏世茂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及上海世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合计2,556,416,653股。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方祥勇、雷丹丹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