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6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5名监事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各项议案,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上海煦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厦门世茂新领航置业有限公司将其所持厦门世茂集美项目2014JP04地块项下F1、F2地块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后续可转为现房抵押)为借款余额1.344亿元提供抵押担保,本公司为借款余额1.344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他贷款条件及增信措施维持不变。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上海杏熙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厦门世茂新领航置业有限公司将其所持厦门世茂集美项目2014JP04地块项下F1、F2地块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后续可转为现房抵押)为借款余额0.75亿元提供担保,本公司继续为借款余额0.75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作为展期增信措施,其他贷款条件及增信措施维持不变。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