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认真审阅,我们对公司2019年9月26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预付卡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整合市场渠道资源、增量消费客户群,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助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定价方式公允,符合市场规则,体现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按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表决同意。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曾志刚__________ 廖南钢__________ 田跃__________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