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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7

公司代码:600830 公司简称:香溢融通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交所香溢融通600830大红鹰、甬城隍庙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钱菁刘茜
电话0574-873153100574-87315310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西河街158号浙江省宁波市西河街158号
电子信箱slt@sunnyloantop.cnslt@sunnyloantop.cn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3,746,532,592.683,518,056,496.046.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105,746,606.192,098,983,458.100.32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125,202,498.80127,923,887.73-2.13
营业收入74,215,998.0181,147,391.91-8.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760,697.3516,738,848.22-29.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24,842.776,970,862.61-89.6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2,142,462.20-584,939,398.12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560.80减少0.24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60.037-29.7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60.037-29.73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31,862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浙江香溢控股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5.2669,342,23300
浙江烟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12.0454,710,38100
中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4.9922,681,62500
浙江中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9713,500,00000
宁波海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7612,546,84100
宁波大红鹰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205,460,00000
宋天峰境内自然人1.054,763,82800
北京大成康太餐饮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723,267,20000
林高境内自然人0.572,600,00000
北京中成泰富餐饮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411,851,277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国烟草总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烟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中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大红鹰投资有限公司为浙江中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香溢控股有限公司由浙江省人民政府全额出资并授权浙江省烟草专卖局行使出资人权力,浙江香溢控股有限公司与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3.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2 其他重要事项

1. 投资者索赔案件进展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合计270名自然人(96起案件)均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共计51,172,784.089元(原为61,342,415.210元,后部分案件变更诉讼金额),并承担案件诉讼费用。96起案件审理和判决情况如下:

(1) 37起(93名自然人)案件法院已判决,起诉金额合计14,963,583.478元(原为21,392,816.009元,后部分案件变更诉讼金额),判决金额合计4,665,766.67元(不含诉讼费)。37起案件均已生效,公司已履行赔付义务,合计赔付4,744,981.89元(其中赔偿款4,665,766.67元,诉讼费79,215.22元)。93名自然人中,有2名自然人公司无需赔付。

(2) 40起(127名自然人)案件法院已开庭但还未判决,起诉金额31,456,326.471元(原为35,196,725.061元,后部分案件变更诉讼金额)。

(3)尚余19起(50名自然人)尚未开庭审理,起诉金额4,752,874.14元。

2. 典当业务诉讼

2020年11月9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元泰典当与宁波有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有利网络)签订相关框架合作协议、《最高额授信合同》及《最高额股权出质典当合同》,元泰典当向宁波有利网络提供最高授信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的典当借款,授信期限6个月,借款用途仅限用于二手车收购,宁波有利网络以其持有的宁波如奕科技有限公司90%股权(即4500万元)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同时元泰典当与宁波如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如奕)、宁波收吧收吧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收吧)、宁波爱扣优扣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爱扣优扣)、徐玲、卢飞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上述债务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后授信期限两次展期,2021年11月起,元泰典当累计向宁波有利网络发放典当贷款余额3,982.80万元,累计收到宁波有利网络缴纳的保证金400万元。对于上述借款,其他共22个自然人向元泰典当出具《保证承诺书》,在各自的保证金额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随着单笔借款陆续到期,宁波有利网络未按时支付综合费用及归还当金,各担保人也未按约承担保证责任。2022年7月,元泰典当决定处置贷款车辆,经车管所鉴定,发现车辆登记证为假证。鉴于宁波有利网络相关人员涉嫌在合作过程存在伪造证件行为,2022年7月29日晚向公安机关报案;2022年8月1日,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出具《立案告知书》,公安机关已对该案立

案侦查。元泰典当向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已受理;同时向法院提交了财产保全申请书,请求冻结各被申请人(案件被告)的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2022年8月24日,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出具《财产保全告知书》。目前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尚在进行,财产保全取得进展。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2-053。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邵松长先生2022年8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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