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以书面形式在2020年6月8日送达董事、监事,会议于2020年6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董事长陈嘉明先生主持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同意公司以人民币80,507.86万元收购上海电气实业有限公司所持上海三菱电机·上菱空调机电器有限公司47.6%股权;
本议案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董事6名,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定于2020年6月30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1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