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6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东怡大酒店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76 |
其中:A股股东人数 | 20 |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B股) | 56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04,963,343 |
其中:A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50,791,381 |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B股) | 54,171,962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10.2630 |
其中:A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4.9662 |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5.2968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嘉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万忠培、张艳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司文培、杨燕华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收购上海电气实业有限公司所持上海三菱电机·上菱空
调机电器有限公司47.6%股权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50,771,175 | 99.9602 | 20,206 | 0.0398 | 0 | 0.0000 |
B股 | 54,114,162 | 99.8933 | 57,800 | 0.1067 | 0 | 0.0000 |
普通股合计: | 104,885,337 | 99.9257 | 78,006 | 0.0743 | 0 | 0.0000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公司收购上海电气实业有限公司所持上海三菱电机·上菱空调机电器有限公司47.6%股权的议案 | 104,885,337 | 99.9257 | 78,006 | 0.0743 | 0 | 0.0000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关联股东: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对第1项议案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楼春晗、陈凡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审议议案、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