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以书面形式在2020年9月17日送达监事,会议于2020年9月25日在上海外滩悦榕庄会议室召开,公司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监事长胡康先生主持会议,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胡康先生因工作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监事长、监事职务;
胡康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长期间勤勉尽职,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以及日常经营管理提供了宝贵的建议和行之有效的监督,监事会在此深表感谢!
本议案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推选司文培先生为公司监事长;
本议案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推选丁炜刚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
本议案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现提请监事会审议,并报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监事会议事规则 | 修订后监事会议事规则 |
第十四条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 | 第十四条 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 |
本议案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胡康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以及第三、第四项议案将提请公司2020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简历
司文培先生:1964年出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师。曾任上海人造板机器厂财务科科长,上海人造板机器厂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现任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部长,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丁炜刚先生:1980年出生,工程硕士,经济师。曾任上海电气输配电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副部长、总裁办公室副主任、合资企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数字和信息化部经理、风险管理部经理、风险管理部部长助理。现任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