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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龙实业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控制权变更事项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1-17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控制权变更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前期披露情况

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12月18日分别发布《关于第一大股东签订控制权变更相关协议的公告》(临2019-058)及《关于第一大股东签订控制权变更相关协议的补充公告》(临2019-059),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界龙集团”)同意将其所持有的界龙实业180,468,65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27.23%)转让给丽水浙发易连商务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浙发易连”)。本次交易共涉及交易对价140,000万元。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第一期标的股份转让款的金额、支付先决条件如下:“第一期标的股份转让价款金额合计为伍亿伍仟万元(RMB550,000,000)。受让方应于下列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当日或次一个工作日将第一期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全额支付至共管账户:

(1)股份转让协议已签署;(2)甲方已取得质权人相关部门对标的股份所质押担保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和质权人收取的其他费用(如有)(以下合称“质押贷款”)金额、标的股份质押贷款对应的有效借款协议约定的还款账户或质权人指定的质押贷款的还款银行账户和同意于其收到质押贷款的清偿款项当日办理解除质押手续的有效书面确认文件(以下简称“《质权人确认函》”)并已将该《质权人确认函》原件提交给受让方(甲方应在取得该文件之日起三(3)个工作日内提供给受让方)。”

二、事项进展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18日,双方已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且质权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出具《质权人确认函》。《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第一期标的股份转让价款的先决条件已经达成。根据股权转让款实际支付进度,公司已于2019年

12月28日、2020年1月8日发布《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控制权变更事项的进展公告》(临2019-063、临2020-001)。

经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向界龙集团询问交易进展情况,界龙集团于2020年1月16日回复:2020年1月15日、16日合计收到股权转让款1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已累计收到股权转让款25,600万元。浙发易连出具书面付款计划,将于2020年3月31日前支付10.44亿元。界龙集团将按照《股份转让协议》有关约定,督促浙发易连及时履行付款及其他义务。

三、风险提示

1、收购方本次收购资金存在未能及时筹措而在约定时间内无法全额到位的风险,本次股权转让存在因股份转让款项未能及时支付而无法顺利完成的风险。本次交易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相关协议的约定,上市公司拟将其持有的部分子公司股权出售予界龙集团以及向界龙集团受让上海界龙联合房地产有限公司少数股权,上述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以界龙集团收到上市公司控股权转让的部分股份转让价款为前提条件。上述资产交割事项存在因股份转让款无法及时到位而导致资产交割无法顺利完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的进展,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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