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0年6月3日至7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收到政府部门相关函件、批复及款项累计的政府补助(与日常经营紧密相关的政府补贴见公司相应定期报告)为1,250.33万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1,115.73万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为134.60万元。
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获得补助的公司 名称 | 申请国拨资金项目名称 | 批复金额 | 立项 批文号 | 补助类型 |
深圳易嘉恩科技有限公司 | 2019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资助计划 | 102.90 |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 与收益相关 |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三基色激光显示技术研究 | 100.00 | 川财教[2020]16号 | 与收益相关 |
四川虹微技术有限公司 | 基于低功耗嵌入式的人脸识别系统及面向小区安防的示范应用 | 100.00 | 成财教发〔2020〕34号 | 与收益相关 |
成都高新区关于科技创新驱 | 500.00 | 成都市高新区 | 与收益相关 |
动高质量发展的奖励 | ||||
其他注1 | / | 312.83 | / | 与收益相关 |
小计 | 1,115.73 | |||
其他注1 | / | 134.60 | / | 与资产相关 |
小计 | 134.60 | |||
合计 | 1,250.33 |
说明:1、注1为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期间内单笔获得政府批复补助金额较小的合计。 2、公司下属上市子公司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及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政府补助情况,根据联交所、深交所相关规定予以披露,请关注其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定期报告情况。
二、会计处理及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上述政府补助公司将在确定能够收到补助款项后进行会计处理,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将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将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公司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