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将于2022年10月12日召开,本次会议拟审议《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四川长虹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真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本人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有关资料,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不会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
签名:
马 力(签字) 曲 庆(签字)
王 新(签字)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