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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虹: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13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2-072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或“公司”)为支持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置业”)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绵阳虹盛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盛泰置业”)、绵阳安州长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州置业”)业务发展,公司和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控股集团”)拟以自有资金向长虹置业、虹盛泰置业及安州置业合计提供53,000万元财务资助。根据公司和长虹控股集团对长虹置业、虹盛泰置业及安州置业穿透后的股权比例情况,其中公司合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40,682.27万元,长虹控股集团合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12,317.73万元,对长虹置业的财务资助利率均为7.00%,对虹盛泰置业的财务资助利率均为7.70%,对安州置业的财务资助利率均为8.47%,财务资助的借款期限均为1年,即自2022年10月28日起至 2023 年 10月27 日止。具体借款日期以实际发放日期为准。

?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如无其他特别说明,相关数据均为人民币。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本次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长虹置业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虹盛泰置业、安州置业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和长虹控股集团拟以自有资金合计向上述被资助对象提供53,000万元财务资助。根据穿透后的股权比例情况,其中公司合计提

供财务资助金额为40,682.27万元,长虹控股集团合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12,317.73万元。公司和长虹控股集团对长虹置业的财务资助利率均为7.00%,对虹盛泰置业的财务资助利率均为7.70%,对安州置业的财务资助利率均为

8.47%,财务资助的借款期限均为1年,即自2022 年10月28日起至 2023 年 10月27日止。具体贷款日期以实际发放日期为准。

(二)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审议情况

2022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长虹置业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会议同意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合同签署等相关事项,负责具体落实并监督资金安全使用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主要原因及考虑

房地产开发多采用项目公司模式,资本金投入较少,不足以覆盖土地款、工程款等运营支出,为补充公司下属房地产公司长虹置业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虹盛泰置业、安州置业的日常流动资金,保证其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加速盘活其存量资源,实现商品运营变现,公司拟利用自有资金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本次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及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四川长虹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782288626D

成立时间:2005 年 12月 16 日

法定代表:杨军

注册资本:14,384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经济开发区三江大道39号

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投资、咨询及销售,房屋租赁,房地产中介经纪服务,园林绿化服务,物业管理,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易制毒品)、五金交电的销售,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行政许可的,须取得资质证后方可经营)。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长虹置业69.52%股权、长虹控股集团持有长虹置业

22.86%股权、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创投”)持有长虹置业7.62%股权。

长虹置业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 (经审计)截至2022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309,663.85307,967.70
负债总额291,642.80285,402.47
净资产18,021.0522,565.23
资产负债率94.18%92.67%
总资产周转率42.41%15.85%
项目2021年年度(经审计)2022年1月至6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145,335.2448,956.72
净利润5,061.424,544.19

长虹置业的资信状况:长虹置业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资信情况良好,历史所有债务按期足额还款,征信数据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未对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2、绵阳虹盛泰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3MA64CW9R2M

成立时间:2018年11月30日

法定代表人:孟浩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跃进路6号长虹国际城一期南区26-4-2号

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地产中介服务、园林绿化服务、物业管理、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易制毒品)、五金交电的销售、国内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长虹置业持有虹盛泰置业100%股权。

虹盛泰置业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 (经审计)截至2022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96,384.64118,622.94
负债总额103,990.01127,174.87
净资产-7,605.37-8,551.93
资产负债率107.89%107.21%
总资产周转率0.00%0.03%
项目2021年年度(经审计)2022年1月至6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0.0028.60
净利润-1,891.16-946.55

财务数据分析:虹盛泰置业开发项目“金领1号”正处于建设阶段,在交房前取得的预售资金暂未达到确认收入的标准,在财务报表体现为负债,从项目开工至今暂未确认营业收入,故目前体现为亏损。

虹盛泰置业的资信状况:虹盛泰置业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资信情况良好,历史所有债务按期足额还款,征信数据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对象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9.47亿元,其中

5.32亿元已到期按时偿还,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3、绵阳安州长虹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24588392673F

成立时间: 2012年1月12日

法定代表:孟浩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注册地址: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文苑路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投资、咨询及销售、租赁;园林绿发服务;(以上经营范围凭相关资质经营)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法学品)、五金交电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长虹置业持有安州置业100%股权。安州置业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截至2022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51,273.9636,851.51
负债总额43,565.6428,364.77
净资产7,708.328,486.73
资产负债率84.97%76.97%
总资产周转率50.66%34.59%
项目2021年年度(经审计)2022年1月至6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29,186.6215,242.98
净利润698.93778.41

安州置业的资信状况:安州置业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资信情况良好,历史所有债务按期足额还款,征信数据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对象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1.54亿元,均已到期偿还,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长虹置业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1、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720818660F

成立时间:1995年 6月 16 日

法定代表:赵勇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要经营范围:对国家产业政策允许范围内的产业进行投资,国有产(股)权经营管理,家用电器、制冷电器及配件、照明设备、电子产品及元器件、日用电器、日用金属制品、燃气用具、电工器材的制造、销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及处理,集成电路、软件开发及销售与服务,系统集成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与服务,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矿产品销售,电子信息网络产品、电池系列产品、电力设备、环保设备、通讯传输设备、机械设备、数字监控产品、金属制品、仪器仪表、橱柜及燃气具的销售,利用互联网从事相关产品的销售,公司产品辅助材料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化工产品的仓储、货运,汽车维修,电子产品维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房屋及设备租赁,武器整机、配套装备及元器件制造、销售,酒店与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绵阳市国资委持有长虹控股集团90%股权、四川省财政厅持有长虹控股集团10%股权。

2、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7958015131成立时间:2006年11月8日法定代表:潘晓勇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要经营范围:对国家产业政策允许范围内进行创业投资及能源、交通、房地产、工业、科技产业项目的投资经营,投资衍生业务经营(不含金融、证券、保险及融资、担保等需前置审批的业务)。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长虹创投95%股权,长虹控股集团持有长虹创投5%股权。

(三)其他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长虹控股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长虹控股集团为本公司关联方。

三、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

本公司持有长虹置业69.52%股权、长虹控股集团持有22.86%股权及长虹创投持有7.62%股权。长虹创投的股东是本公司和长虹控股集团,持股比例分别为95%、5%。长虹置业持有虹盛泰置业和安州置业股权均为100%。按照股权穿透进行计算,本公司持有长虹置业、虹盛泰置业和安州置业股权均为76.759%,长虹控股集团持有长虹置业、虹盛泰置业和安州置业股权均为23.241%。相关股权结构图如下:

本次长虹置业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虹盛泰置业和安州置业的资金总需求为53,000.00万元,按照股权穿透进行计算,本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合计为40,682.27万元,长虹控股集团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合计为12,317.73万元。

四、本次财务资助利率确定标准

本次财务资助利率结合金融市场贷款利率行情、公司内部管理及被资助对象房产项目期限等因素,确定长虹置业本次财务资助利率为7%,虹盛泰置业本次财务资助利率为7.7%,安州置业本次财务资助利率为8.47%。本公司和长虹控股集团将均按照上述标准向被资助对象收取资金利息。

五、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本公司对长虹置业财务资助协议主要内容

1、合同各方

本公司长虹控股集团

虹盛泰置业

虹盛泰置业长虹置业

长虹置业长虹创投

长虹创投95%

95%5%

100%

100%

22.86%

69.52%7.62%%22.86%

安州置业

安州置业100%

甲方(借款人):四川长虹置业有限公司乙方(委托贷款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丙方(代理人):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资助金额:26,865,650.00元

3、资助期限:2022年10月28日-2023年10月27日

4、利息条款:委贷合同采用7%固定年利率。

(二)长虹控股集团对长虹置业财务资助协议主要内容

1、合同各方

甲方(借款人):四川长虹置业有限公司乙方(委托贷款人):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丙方(代理人):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资助金额:8,134,350.00元

3、资助期限:2022年10月28日-2023年10月27日

4、利息条款:委贷合同采用7%固定年利率。

(三)本公司对虹盛泰置业财务资助协议主要内容

1、合同各方

甲方(借款人):绵阳虹盛泰置业有限公司乙方(委托贷款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丙方(代理人):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资助金额:284,008,300.00元

3、资助期限:2022年10月28日-2023年10月27日

4、利息条款:委贷合同采用7.7%固定年利率。

(四)长虹控股集团对虹盛泰置业财务资助协议主要内容

1、合同各方

甲方(借款人):绵阳虹盛泰置业有限公司乙方(委托贷款人):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丙方(代理人):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资助金额:85,991,700.00元

3、资助期限:2022年10月28日-2023年10月27日

4、利息条款:委贷合同采用7.7%固定年利率。

(五)本公司对安州置业财务资助协议主要内容

1、合同各方

甲方(借款人):绵阳安州长虹置业有限公司乙方(委托贷款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丙方(代理人):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资助金额:95,948,750.00元

3、资助期限:2022年10月28日-2023年10月27日

4、利息条款:委贷合同采用8.47%固定年利率。

(六)长虹控股集团对安州置业财务资助协议主要内容

1、合同各方

甲方(借款人):绵阳安州长虹置业有限公司乙方(委托贷款人):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丙方(代理人):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资助金额:29,051,250.00元

3、资助期限:2022年10月28日-2023年10月27日

4、利息条款:委贷合同采用8.47%固定年利率。

综上,公司和长虹控股集团本次同股权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协议一共六笔,除上述关键条款内容外,其他主要相同条款内容如下:

1、利息条款:贷款利息从贷款入甲方账户之日起按实际放款额和实际占用天数计算,每月计息一次,计息日为每月的 21 日。日利率的换算方式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2、资金用途:补充营运资金。

3、担保或反担保:无

4、甲方的义务: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挤占、挪用借

款,积极配合乙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按乙方的要求提供财务会计资料及生产经营资料等有关资料、信息,并保证所提供资料、信息的真实、完整、有效。

5、甲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情形:

1.违反本合同的任何约定;

2.乙方认为可能影响债权实现的情形。

(二)甲方违约责任:

如发生上述任一违约情形,乙方可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救济措施:

1.要求甲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通知丙方暂停发放尚未划付的贷款;

3.按违约金额收取罚息,罚息金额由乙方确定;

4.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全部立即到期,要求甲方立即清偿;

5.法律许可的其他救济措施。

六、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被资助对象或者其他第三方不涉及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的情形。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可以及时掌握被资助对象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资金状况,可对其履约和还款能力进行有效监控。本公司将对被资助对象的资金管理与运作进行严密监督,积极防范和化解借款风险,确保资金按期收回。本次财务资助对象经营风险总体可控。

七、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财务资助事项,认为本次为长虹置业、虹盛泰置业及安州置业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所需,有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本次财务资助系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长虹置业、虹盛泰置业及安州置业业务发展,公司和长虹控股集团分别按照穿透后的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上述被资助对象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握被资助对象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资金状况,可对其履约和还款能力进行有效监控,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向长虹置业、虹盛泰置业及安州置业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将收取利息费用,利率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向长虹置业、虹盛泰置业及安州置业提供财务资助,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含本次财务资助额度在内,在授权期限内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的总额为395,650.84万元,财务资助对象均为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9.7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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