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上柴股份 上柴B股 股票代码:600841 900920 编号:临2021-020
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上汽依维柯商用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依投”)50%股权以及上汽依维柯红岩商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依红”)56.96%股权、向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机电”)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上汽菲亚特红岩动力总成有限公司10%股权和上依红34%股权、向上依投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上依红9.04%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现将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相关措施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根据公司 2019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2020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以及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备考财务报表审阅
报告》(德师报(阅)字(21)第R00018号),本次交易完成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情况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2019年度 | 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度 | ||
本次交易前 | 本次交易后(备考) | 本次交易前 | 本次交易后(备考) | |
总资产 | 745,164.62 | 1,786,032.09 | 918,051.10 | 2,460,320.66 |
总负债 | 365,403.88 | 1,216,115.78 | 517,535.20 | 1,812,636.9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 | 379,879.15 | 570,034.72 | 398,203.65 | 645,371.48 |
营业收入 | 403,327.02 | 2,072,636.63 | 613,147.15 | 2,168,369.8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1,686.51 | 53,784.56 | 20,332.05 | 77,344.32 |
资产负债率 | 49.04% | 68.09% | 56.37% | 73.67% |
每股净资产(元/股) | 4.38 | 4.06 | 4.59 | 4.6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35 | 0.383 | 0.235 | 0.551 |
的企业运行体系,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并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二)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在继续遵循《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在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兼顾对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利益。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确保本次重组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上汽集团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做出以下承诺:
“(一)本公司将严格执行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护上柴股份和公众股东的利益,不越权干预上柴股份的经营管理活动。
(二)本公司承诺不以任何方式侵占上柴股份的利益,并遵守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确保本次重组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为确保本次重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如下:
“1、本人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已召开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重组相关议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以进一步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特此公告。
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