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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化科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12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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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资料目录

名 称页码
一、股东大会须知2
二、会议议程3
三、议案内容: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4
2、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4
3、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6
4、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8
5、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12
6、关于聘任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单位并支付2020年度审计费用 的议案12
7、关于聘任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单位并支付2020年度审计费用 的议案13
8、选举金衢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13
9、关于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14
四、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15
五、股东大会议案现场表决办法19
六、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意见征询表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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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须知

为适应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大会程序及决议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精神,特制定如下大会议事规则:

1. 股东大会设立大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2. 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3.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或其他委托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4.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程序和会议秩序。

5. 股东不得无故中断会议议程要求发言。在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发言,可以将意见填在征询表上,由大会秘书处汇总后,统一递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予以解答,或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围绕大会议题进行发言。

6. 股东发言时,可将发言主要内容填在征询表上,经大会主持人许可,统一安排后,到指定位置发言。每位股东发言不得超过二次,第一次发言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第二次发言不得超过3分钟。

7. 本次股东大会需通过的事项及表决结果,通过法定程序进行见证。

8. 股东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劝导,共同维护好股东大会秩序和安全。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有权对大会意外情况作出紧急处置。

大会秘书处二○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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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 程

会议时间:2021年6月22日14:00会议地点:丹阳香逸大酒店会议室(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兰陵路333号)会议主持:公司董事长王斌会议议程:

一、介绍到会相关人员、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办法

三、审议大会议案

四、独立董事作2020年度述职报告

五、股东发言,高级管理人员解答股东提问

六、投票表决

七、大会秘书处宣读表决结果

八、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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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2021年4月13日公司九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于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年报摘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上披露。年报全文也随本次股东大会资料发至各位股东,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2: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职,切实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完善公司规范化建设,保证了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以审议。

一、2020年董事会工作回顾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

公司由重要控股子公司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简称:通辽金煤)从事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通辽金煤拥有一套煤制乙二醇生产装置,目前设计产能为年产22万吨乙二醇、8万吨草酸。受需求萎缩和油价下跌影响,本年度乙二醇价格低迷,已低于公司的运行成本,公司生产装置运行时适量调减负荷,全年共生产乙二醇15.32万吨、草酸8.67万吨,产销平衡,产销量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公司近几年在可降解塑料领域进行了尝试,于2017年成立江苏金之虹新材料有限公司,研发可降解塑料原料PGA,并外购其他可降解原料进行后期改性研发,目前已试产出部分日用品,2020年累计实现销售收入1058万元(含税)。公司将在该领域加大工业化步伐。

公司目前产品单一,抗风险能力较弱,对外投资或在建项目短期还不能给公司带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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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 报告期内,公司共披露61份公告,其中临时公告57份,定期报告4份,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披露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用性。

(三)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以网络互动、专线电话等多种渠道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公司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以便于广大投资者的积极参与,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四)公司规范化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面对不断变化发展的新形势,董事会组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董事和高管通过学习提高了对资本市场、上市公司运作等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知水平,强化了自律意识,增进了规范运作意识,树立了科学管理理念,完善了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推动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此外,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积极推进内部控制实施,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之间权责明确,相互制衡、相互协调、运转平稳。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两次股东大会和5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内容主要涉及公司2019年度各项报告、2020年度季报和半年报、续聘审计机构、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等方面。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的相关事宜做出决策。

(五)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全部出席了董事会会议,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能深入讨论,切实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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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各项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其中,独立董事认真履行应有的监督职能,严格审议各项议案并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影响,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依据各自实施细则的职权范围运作,提出专业的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二、2021年工作规划

中国经济在新冠疫情和国际关系复杂的影响下已逐步企稳,2021年的运行将稳步转向正轨。然而目前全球疫情尚未完全得到控制,大宗商品价格也大幅波动,对公司来说,既有做大做强的重大战略机遇,又面临复杂严峻的市场形势挑战。公司将利用在煤化工领域积淀的生产经验和技术优势,推进主业的发展;未来公司将依托现有的产品不断研发和探索新领域,以延伸产业链,挖掘新的经济增长点。经营层结合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2021年度制定如下经营规划:

1、确保生产稳定运行

随着疫情逐步得到控制,全球经济即将复苏,乙二醇价格也随着石油价格止跌回升。公司应抓住机遇继续以安全生产、提质增效和控制成本为重点,在产品价格复苏时力争做到满负荷生产,努力实现整套装置的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

2、推进可降解塑料领域工业化应用

公司将充分运用现有的试生产经验和技术优势,在可降解塑料领域加大工业化步伐,2021年力争完成产能扩充,生产生物降解改性料1万吨,各类膜袋类制品100吨。

3、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公司将继续深化内控体系建设,结合经营管理实际,适时修订完善内控制度并严格管理内控执行力度,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议案 3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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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以审议。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共计召开4次监事会会议,其中3次审议定期报告,1次审议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或出席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相关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本年度监事会检查了公司业务和财务情况,审核了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监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的,公司的各期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是控股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允的市场价格,保证了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监事会对相关议案审议的独立意见

本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定期报告进行了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定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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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目前未发现参与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议案4: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各位股东:

我受董事会委托向大会提交《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请大会审议。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公司财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的会计政策、核算方法与2019年度报告的口径相比未发生变化。

二、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公司经营业绩:

公司 2020年财务报表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对参股企业资金收付提示性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报告,此提示性强调事项并不影响审计发表的意见,见中兴华审字[2021]第020675 号审计报告。会计师的审计意见是: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丹化科技公司2020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合并报表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717.4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为132,631.98万元,累计可供母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0,825.72万元。

现将公司2020年度财务情况报告如下:

2020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2019 年同比增长(%)
1、营业收入107,545.62122,960.22-12.54
2、利润总额-55,416.71-54,741.62-1.23
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717.47-43,280.0715.16
4、资产总额259,454.73298,784.78-13.16
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32,631.98169,153.12-21.59
6、每股净资产(元)1.30481.6640-21.59
7、每股收益(元)-0.3612-0.4258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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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

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4.33%-22.68%减少1.65个百分点
9、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0380.007-637.90
项目名称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增减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14,747.465.687,953.352.666,794.1185.42
交易性金融资产150.000.05-150.00-100.00
应收票据186.710.07159.610.0527.1016.98
应收账款9,775.833.774,829.991.624,945.84102.40
应收款项融资146.630.06463.170.16-316.54-68.34
预付款项1,373.700.53837.200.28536.5064.08
其他应收款263.980.10171.250.0692.7354.15
存货12,834.984.9528,904.319.67-16,069.33-55.59
其他流动资产64.730.021,204.880.40-1,140.15-94.63
流动资产合计39,394.0215.1844,673.7614.95-5,279.74-11.82
长期股权投资6,434.562.486,607.212.21-172.65-2.6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000.000.772,498.220.84-498.22-19.94
固定资产158,754.6261.19206,493.9469.11-47739.32-23.12
在建工程8,766.303.386,880.602.301885.7027.41
无形资产13,919.725.3615,063.435.04-1143.71-7.59
长期待摊费用12,776.634.927,159.212.405617.4278.46
递延所得税资产17,235.956.649,210.733.088025.2287.13
其他非流动资产172.930.07197.680.07-24.75-12.52
非流动资产合计220,060.7184.82254,111.0285.05-34,050.31-13.40
资产合计259,454.73100.00298,784.78100.00-39,330.05-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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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流动资产减少,是因为报告期通辽金煤子公司江苏金聚其他流动资产减少所致;长期股权投资减少,是因为报告期被投资公司发生亏损所致;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减少,是因为报告期收回部分投资所致;固定资产减少,主要是因为报告期计提折旧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所致;无形资产减少,是因为报告期通辽金煤及其子公司江苏金聚摊销所致。

2、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增减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短期借款40,047.7149.4826,000.0035.3814,047.7154.03
应付账款20,889.3425.8126,055.2535.46-5,165.91-19.83
预收款项9,855.3813.41-9,855.38-100.00
合同负债7,202.608.907,202.60100.00
应付职工薪酬2,139.702.642,110.342.8729.361.39
应交税费651.270.80404.370.55246.9061.06
其他应付款5,603.756.925,307.437.22296.325.58
其他流动负债805.531.00805.53100.00
流动负债合计77,339.9095.5569,732.7794.907,607.1310.91
长期应付款632.510.78632.510.86
递延收益2,957.423.652,999.424.08-42.00-1.40
递延所得税负债13.010.02113.570.15-100.56-88.54
非流动负债合计3,602.944.453,745.505.10-142.56-3.81
负债合计80,942.84100.0073,478.27100.007,464.57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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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所致;递延收益减少,是因为政府补贴按年转入当期损益所致;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主要是因为固定资产确认时间性差异减少所致。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增减
金额比例(%)
营业收入107,545.62122,960.22-15,414.60-12.54
营业成本113,928.34121,720.13-7,791.79-6.40
销售费用223.618,821.89-8,598.28-97.47
管理费用15,350.5415,270.0480.500.53
研发费用4,147.354,875.94-728.59-14.94
财务费用1,672.401,728.25-55.85-3.2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71.66-10,786.9410,615.2898.41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填列)-205.13-2,326.902,121.7791.1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填列)-25,201.70-10,131.34-15,070.36-148.75
营业利润-54,899.54-54,089.69-809.85-1.50
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7,290.95-50,534.373,243.426.4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717.47-43,280.076,562.6015.1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27.52721.86-4,549.38-630.2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74.03-9,900.787,926.7580.0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23.61-4,788.217,211.8215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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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投资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本部及通辽金煤借款增加所致。

(三)主要财务指标

(1)偿债能力指标

2020年资产负债率为 31.20%,流动比率为 0.51,速动比率为0.34;2019年资产负债率为 23.29%,流动比率为 0.64,速动比率为0.23。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有所上升,流动比率有所下降,但速动比率有所上升,公司偿债能力与上年相比有所下降。

(2)营运能力指标

2020年应收账款周转率为14.73次,存货周转率为 5.46次。2019年应收账款周转率为 20.90次,存货周转率为 5.46次。公司的营运能力有所上升,但因产品价格有较大程度的降低,对公司的盈利情况影响较大。

特此报告。

议案5: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2020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6,717.47万元,年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50,825.72万元。2020年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82,872.60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0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议案6:关于聘任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单位

并支付2020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拟继续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单位,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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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业务情况,参照相关规定和行业标准确定审计费用。公司向审计单位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2020年年度报告审计费用100万元,不包括实际支付的差旅费用。

议案7 :关于聘任2021年度内控报告审计单位

并支付2020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拟继续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计单位。公司向审计单位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2020年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

议案8: 选举金衢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郑万青先生因个人原因,已于2021年5月10日向董事会提出辞去所担任的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现董事会提议增补金衢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如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任期将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董事会已经对金衢女士的资格进行了审核,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也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现任独立董事对金衢女士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表示同意。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金衢,女,1990年2月生,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曾任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任国仟创业投资管理(苏州)有限公司风控法务经理。

独立董事张新志、郑万青、谢树志关于董事会提名金衢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的提名程序,以及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召集和召开方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的任职要求,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独立董事均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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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9: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具体方案如下:

(一)投保人: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责任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

(四)保险费总额:不超过35万元

(五)保险期限:12个月/每期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全体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上述权限范围内,在董监高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在董事会上对本事项回避表决,该事项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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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公司独立董事张新志、郑万青、谢树志现将2020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19年12月2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我们当选为公司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均具有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均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我们本年度还多次参加了监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履职能力得到提升。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本年度我们均出席了5次董事会会议。在董事会会议前我们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会议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了我们的独立意见。

谢树志先生均出席了两次股东大会;张新志先生因疫情管控影响,郑万青先生因疫情管控或公务原因,均未能出席两次股东大会,张新志先生和郑万青先生均全权委托谢树志先生在股东大会上代为履行职责。

我们作为董事会下设的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均全部出席了本年度的各次会议,认真审议了会议议案,履行了委员职责。

我们对公司进行了一次现场考察,在终止2019年启动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后,我们与公司管理层就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及未来发展方向进行了沟通。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关联交易情况

近几年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逐年降低,2019年度实际交易额1,540.14万元,2020年度预计发生额3,345万元,实际发生额992.64万元。公司通过规范运作建设,对关联方的依赖性逐步减弱,独立性得到增强。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的要求;2020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业务,遵循了公允的市场价格,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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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对控股子公司财务资助

公司和下属企业拟在未来三年内对控股子公司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简称:通辽金煤)提供最高额为5亿元的财务资助,包括公司和通辽金煤作为共同借款人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的共同借款。由于通辽金煤其他持股10%以上股东未同步进行资助,因此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事前审核了该交易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控股子公司进行财务资助有助于该公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未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表示同意。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九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中兴华)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审计单位,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基于对中兴华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的充分了解和审查,我们认为中兴华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能够胜任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相关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四)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控股孙公司江苏金聚合金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江苏金聚)因生产经营需要,未来将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经2019年6月3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简称:通辽金煤)在未来三年内为江苏金聚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截止2020年末,该担保余额为0。

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辽金煤因正常生产经营和后续技术改造需要,需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资金融资。为支持子公司融资需要,经2019年12月2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和下属企业拟在未来三年内对通辽金煤最高额为5亿元的资金融资提供担保。截止2020年末,该担保余额为1亿元。

我们认为: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和控股孙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公司为子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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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事项

公司于2019年启动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年度公司及交易对方认为继续推进的有关条件不成熟,决定终止本项目,我们对此表示理解。我们希望管理层应切实抓好主业,努力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同时董事会应加强与控股股东及地方国资部门的沟通,继续在引进战略投资者、重大资产重组等方面寻找合适的合作伙伴。

(六) 董事、高管的聘任及薪酬情况

本年度公司董事、高管未发生变化,我们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发放情况进行了考核。

(七)业绩预告情况

公司2020年度业绩预计亏损,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发布了业绩预亏公告。我们作为审计委员会的成员,与公司管理层和审计师就年报业绩情况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我们认为,公司的业绩预告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公司披露定期报告4次,临时公告57次。公司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披露内容基本涵盖了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使广大投资者能充分知晓公司的经营状况。

(九)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按照中国证监会提出的内控工作要求,公司在2020年继续保持基本全覆盖的内控实施范围,各内控主体根据实际的运营情况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定期修订《内控手册》、进行内控抽样测试。公司审计法律部作为公司内控管理的执行部门,从完善制度建设、提高样本代表性等方面着手,配合各内控主体有序推进内控体系发展。本年度,公司未发现内控重大或重要缺陷。

(十) 对2020年年报编制的督促工作

我们配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0年年报编制工作进行了全程督促,以保证公司的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我们参与了年报审计的各个重要阶段,听取了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介绍,并与主审人员就年报编制中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十一)关注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我们还关注到:本年度子公司通辽金煤的煤制乙二醇装置尽管运行正常,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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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受产品市场价格下跌的影响, 2020年度公司连续第二年发生较大亏损,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仍然较弱。

(十二)其他关注事项

本年度公司的聚乙醇酸(PGA)降解塑料项目在研发和试生产领域有所进展,公司应抓好机遇,加大技术和资金投入,以期在工业化生产上有所突破。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年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对董事会的正确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今后,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关注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同时,继续参加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特此报告。

现任独立董事:张新志、郑万青、谢树志

二○二一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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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议案现场表决办法

(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法,有关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股东大会通知。

(二)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每一项议案表决时,如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应分别在相应选项打“√”。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三)每一表决票应当至少有两名股东和一名监事参加清点、监票。

(四)本次大会无关联议案。

(五)统计结束后,大会秘书处工作人员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表决结果确定股东大会的议案是否通过,并由见证律师当场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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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意见征询表

股东姓名股份数编号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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