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列表项目产生影响,对当期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一、变更会计政策概述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 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019年8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变更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2、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对2018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列表项目追溯调整如下: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报表项目 | 金额(元) | 报表项目 | 金额(元)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628,262,478.87 | 应收票据 | 16,201,130.00 |
应收账款 | 612,061,348.87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982,551,384.03 | 应付票据 | 3,630,000.00 |
应付账款 | 978,921,384.03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无实质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