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9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费用的议案》。
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经营层与其洽谈确定2019年审计费用。
审议该事项前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