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0年9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3、会议于2020年10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4、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到会董事11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关于修订<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议案1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0-066”号临时公告。
议案2:《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战略投资者并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计公司”)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公开征集战略投资者并同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设计公司拟引入战略投资者增资,其持股比例占设计公司总注册资本的20%;由拟参与对象成立有限
合伙企业作为员工持股平台增资,其持股比例将不超过设计公司总注册资本的15%,其中首次实缴占设计公司总注册资本的10%,后续预留股权占设计公司总注册资本的5%。北京亚超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龙建股份拟增资扩股涉及设计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京亚超评报字[2020]第A204号),以2020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设计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241.89万元。董事会认为,本评估结论合理。
设计公司本次拟通过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征集战略投资者,增资底价依据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确定。设计公司员工持股首次入股价格与战略投资者进入价格一致;后续预留股权入股价格不低于首次入股价格,且随着公司净资产额增长入股价格增长,每股入股价格=首次员工持股每股价格+评估基准日后的每股净资产增加额(以上年度审计或评估报告为准),该部分股权最迟到入股协议签订日后5年内实缴到位。
本次设计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作为设计公司的控股股东,仍然拥有对设计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关于议案2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0-067”号临时公告。
议案3:《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在2020年10月29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议案3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0-068”号临时公告。
议案1、2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提前充分研究了提交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的前提下,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龙建股份独立董事意见》。
四、上网公告附件
1、龙建股份独立董事意见;
2、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待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4日
? 报备文件
龙建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