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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建股份:龙建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25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21-058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1年12月23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000.10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要求,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建股份)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龙

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2.2021年11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黑龙江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6),公司收到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黑龙江省国资委关于同意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批复》(黑国资考分〔2021〕327号),黑龙江省国资委原则同意《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公司同日披露了《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7)、《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独立董事丁波先生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3.2021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期间,公司通过公司官网、公告栏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及职务。截至公示期结束,公司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

励计划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于2021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50)。4.2021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1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2)、《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53)。5.2021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1年12月13日。2.授予数量:1,000.10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100,490.1546万股的1.00%。

3.授予人数:69人。

4.授予价格:人民币1.47元/股。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6.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本次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以及激励对象,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内容一致,不存在差异。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姓名职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比例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比例
1田玉龙党委书记、董事长30.403.04%0.03%
2宁长远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30.403.04%0.03%
3陈彦君总工程师24.302.43%0.02%
4刘万昌副总经理24.302.43%0.02%
5栾庆志董事、副总经理24.302.43%0.02%
6张国强纪委书记24.302.43%0.02%
7刘树军副总经理24.302.43%0.02%
8张中洋副总经理24.302.43%0.02%
9于海军董事、总会计师24.302.43%0.02%
其他核心技术人员和管理骨干60人769.2076.91%0.77%
合计(69人)1,000.10100.00%1.00%

注:(1)上述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未同时参与其他任何一家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不包括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监事、由上市公司控股公司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

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授予价值,按照不高于授予时薪酬总水平(含权益授予价

值)的40%确定,核心技术人员和管理骨干等其他激励对象的权益授予价值,由上市公司董事会合理确定。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相关政策发生调整的,董事会可以根据相关机构的相关规定调整而修订本条款。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售期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等股份同时按本次激励计划进行锁定。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4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次激励计

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2月14日出具了《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21)021364号),截至2021年12月13日止,公司已收到田玉龙、宁长远等69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14,701,470.00元,其中计入股本10,001,000.00元,支付发行费用396,226.41元,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4,304,243.59元。

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004,901,546.00元,股本人民币1,004,901,546.00元。截至2021年12月13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1,014,902,546.00元,股本人民币1,014,902,546.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且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00,490.1546万股增加至101,490.2546万股,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44.45%变更为44.01%。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的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证券类别变动前数量本次变动变动后数量
有限售条件股份010,001,00010,001,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1,004,901,54601,004,901,546
总计1,004,901,54610,001,0001,014,902,546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1,000.10万股限制性股票,以授予日收盘价与授予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测算得出的限制性股票总摊销费用为1,040.10万元,该等费用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的比例在各限售期内摊销。由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董事会已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1年12月13日,预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股份支付费用 (万元)2021年 (万元)2022年 (万元)2023年 (万元)2024年 (万元)2025年 (万元)
1,040.1016.25390.04381.37177.6874.76

注:1.以上系根据公司目前信息在假设条件下的初步测算结果,具体金额将以实际授予日计

算的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予以测算,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2.如上表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该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公司以目前情况估计,在不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次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次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 报备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21)021364号)。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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