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959,532.39元,母公司净利润-6,915,361.70元;截止本报告期末,合并未分配利润-593,385,532.0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217,748,982.2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19,458,53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778,341.52元(含税)。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77.0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和资金需求,同时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19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5,901.41万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流出2,083.16万元(主要由于本年度归还了10,000万元借款)。截止2019年年底,公司无有息负债,预计2020年没有大额资本支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