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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天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05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孙公司破产重整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2683号),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公司公告称,控股孙公司江苏泓海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泓海)的债权人江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建工)以江苏泓海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约1060万元为由,向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申请对江苏泓海进行破产重整,法院已裁定此案并指定江苏滨江律师事务所为其破产管理人。2019年9月4日,公司提交公告称,收到江苏泓海破产管理人告知函,其已在阿里拍卖破产强清资产交易平台发布江苏泓海重整投资人资格竞买的破产拍卖公告。经事后审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现请你公司向相关方核实并披露以下事项。

一、公告显示,本次拍卖起拍价为10亿元,拍卖成交价款即为重整投资资金,拍卖成交后重整投资人将按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江苏泓海的部分或全部股权。本次重整投资资金全部作为对江苏泓海的增资,重整投资人须接受重整计划草案对各方权益所作的安排。请补充披露:(1)若引入重整投资人,公司是否将面临丧失对江苏泓海控制权、不再将江苏泓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情形,该情形是否侵害上市公司利益,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如何做到勤勉尽责,以避免公司利益受损;(2)重整投资人资格起拍价10亿元的确定依据,以及以重整投资资金对江苏泓海进行增资的定价及其依据。

二、前期,江阴建工以江苏泓海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约1060万元为由,向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申请对江苏泓海进行破产重整,而破产管理人通过公开拍卖引入重整投资人的方式,拟对江苏泓海增资不低于10亿元。请核实并补充披露: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与破产管理人是否进行过沟通,引入重整投资人是基于何种考虑,履行的决策流程。

三、公告显示,截至2019年6月30日,江苏泓海未经审计总资产7.26亿元,占公司总资产比例为5.01%,同时其总负债3.41亿元,净资产3.85亿元,不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况。请补充披露:(1)江苏泓海未按时清偿江阴建工的债务以避免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原因;(2)江苏泓海的具体债务规模、结构,其当前是否具备偿还上述债务的能力;(3)当前森宇化工油气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借款并向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公司有无解决江苏泓海债务危机的具体方案及时间表。

四、公告显示,如法院最终未批准重整计划草案,江苏泓海将破产清算,请公司结合江阴LNG储配站募投项目资金投入情况、项目建设进度等情况,补充说明:(1)江苏泓海破产清算将对公司募投项目实施的影响;(2)全面评估破产重整对公司造成的业务及财务影响,并论证是否将实质性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以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请你公司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9年9月16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披露回复内容。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9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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