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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源3:关于江苏泓海收到江阴市人民法院发来公告进行债权人申报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23

证券代码:400121 证券简称:天源3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关于江苏泓海收到江阴市人民法院发来《公告》进行债

权人申报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2022年11月18日,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江苏泓海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孙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泓海”或“被申请人”)转发来的《民事裁定书》(2022)苏0281破申144号,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中天”或“申请人”)以江苏泓海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申请对江苏泓海进行破产重整。法院于2022年11月8日裁定受理青岛中天对江苏泓海的重整申请。

? 2022年11月23日,公司收到江苏泓海转来的《公告》(2022)苏0281破99号,明确指定江苏谋盛律师事务所为江苏泓海公司管理人,公告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一、 法院公告具体情况

本院依据青岛中天的申请,于2022年11月8日裁定受理江苏泓海破产重整一案,同日指定江苏谋盛律师事务所为江苏泓海管理人。

江苏泓海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

江苏省江阴市璜土镇石庄德宝路9号一楼管理人办公室;邮政编码214400;联系人汪重晶、耿亮;联系电话18261509021、17751499231)申报债权。

逾期未申报债权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江苏泓海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院定于2023年1月9日下午14时在本院第一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出席会议应向本院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或个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二、公司董事会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的信息披露将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刊登,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在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董 事 会2022年11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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