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 上市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本次为一审判决结果。案件受理费711,114元计入2021年当期费用,预计减少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33,335.50元。最终数据将以经审计确认后的财务数据为准。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原告:临沂银座商城有限公司
被告:临沂翔泰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子公司临沂银座商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沂银座”)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向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临沂翔泰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泰公司”),要求翔泰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具体事项详见2021年5月29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1-024)。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本案立案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公司近日收到《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鲁13民初179号】。判决主要内容如下:
驳回临沂银座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711,114元,由临沂银座负担。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为一审判决结果,公司已决定上诉,正在准备上诉相关资料。案件受理费711,114元计入2021年当期费用,预计减少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533,335.50元。最终数据将以经审计确认后的财务数据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如有进展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