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公司涉及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撤诉,案件结案
? 上市公司所属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案件受理费25元计入2022年当期费用,预计减少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8.75元。最终数据将以经审计确认后的财务数据为准。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原告:山东银座置业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之子公司)
被告:姜凯
山东银座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座置业”)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向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起诉姜凯,要求判令姜凯向银座置业支付自2014年6月30日至房屋返还之日期间的损失及利息。具体事项详见2022年7月15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银座置业与姜凯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7月13日立案。银座置业于2022年10月9日向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公司近日收到《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鲁0104民初5506号】,裁定如下:
准许银座置业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银座置业负担。
三、 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案件受理费25元计入2022年当期费用,预计减少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8.75元。最终数据将以经审计确认后的财务数据为准。本次进展系银座置业申请撤诉的裁定结果,公司将积极研究采取合法合规的应对措施,以最大限度的维护公司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