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0月15日,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以电子邮件或书面方式通知,并于2021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与会监事认真审核了所有议案,经书面投票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 审核通过了《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上交所有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一)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因此,我们保证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审核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合规管理规定>的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特此公告。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