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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华电: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简称:内蒙华电公告编号:临2024-012
债券代码:185193债券简称:21蒙电Y1
债券代码:240363债券简称:23蒙电Y1
债券代码:240364债券简称:23蒙电Y2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采用追溯重述法对2006年度至2022年度、2023年1至3季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累计调增2022年末资产总额3,171.14万元、调增2006年度至2022年度净利润3,171.14万元、调增2023年1至3季度净利润339.66万元。本次调整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实质性影响。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一、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6号),指出“2006年12

月至2023年6月,公司代控股股东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工作人员发放薪酬29,258,447.66元;2022年5月至2023年6月,向控股股东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信息中心人员发放薪酬5,849,577.01元。上述行为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占用金额合计35,108,024.67元,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全部归还”。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采用追溯重述法对2006年度至2022年度、2023年1至3季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二、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涉及会计期间为2006年度至2022年度,2023年一季度、2023年半年度,同时对2023年三季度的财务报表由于前期调整造成的影响一并追溯调整及更正。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累计调增2021年末资产总额2,638.71万元,占2021年末调整前资产总额的0.06%,累计调增2006年度至2021年度净利润2,638.71万元,占当年调整前归母净利润的比例均未超过

0.63%;调增2022年末资产总额3,171.14万元,占2022年末调整前资产总额的0.08%,调增2022年度净利润532.43万元,占2022年度调整前归母净利润的0.30%;调增2023年3季度末资产总额3,186.61万元,占2023年3季度末调整前资产总额的0.08%,调增2023年1至3季度净利润

339.66万元,占2023年1至3季度调整前归母净利润的0.16%。

本次调整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实质性影响。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此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公司主审会计师事务所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关于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中证天通(2024)证专审21100001号],认为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及追溯调整情况。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9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及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持续加强财务管控,不断提高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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